>少有的几次,他跟随顾廷琛出去,这里随处可见十之禁修炼者,然后这里是契耽,其他一无所知。

每次他走到这里,都不会抬头看上面的字,默默走进暗隔,开始一天的修炼。不得不承认,在这里与人对打力量确实提升了,至少能熟练控制十之禁打斗,在这个非死即伤的世界,活下去就是最好的幸运。突然想起他的哥哥对他说的话,那是最好的期望。

谁抢你食物,就咬谁。

他做到了,成为“最佳陪练”,现在“陪练”几乎不会受伤,集合以前看的武学书,竟也像模像样。除此之外,还能赚到口粮,大到城镇,小到村庄都开始闹饥荒,按照他的时间推演,此次饥荒长达三年。

三年里,打黑架,赚口粮,存经验。偶尔一个人的时候看看那把刀,一把破败的刀,什么都不做,拿在手中静静的观看。他说过要找哥哥,这是他一直的信念,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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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海茫茫何处寻,是非存活又能知?

三年了,十二岁,已从死小孩长成死少年,一副霉脸。

城墙?

那是看他记忆时看到的第一个画面,也是在灵界看到的画面,真的存在!而且就在他十二岁的时候。

咦?这是怎么了?楚霄霄看着自己渐渐透明的身体,不解。虽然通过玻璃球进入城堡的可能不是实体,可还没完,人的一生不长不短,可也没有理由十二岁就完了!

楚霄霄以为会退出,没有。这是什么?红彤彤的,像极了红色蜘蛛丝。楚霄霄伸手擦,怎么也擦不掉,依然在,这可能是场景所致,扭头,无果。就像是一张定格的二维画面,怎么都不会改变。

这张二维画中是高大的城墙,以及杂乱的人。

移动了,还是一样,这些“蜘蛛丝”似乎跟环境无关。加快了,变得杂乱无章,可那血网依旧在,平静了,等等,这是

“别跑……”

是他!透过余光,能瞥见手里的馒头,那追逐的人一定是那个人。果不其然,墙的另一角,他被压到墙上,脖子间有一把刀。

“你别误会,我不抢你馒头。”

楚霄霄看不清他的发色,但能确定这就是城墙上的少年,头发是红色的。当然,现在也是红色的,只是多了丝网,但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顾廷琛。

视线很快移开了,因为他走了,莫名其妙的相遇,莫名其妙的结束。

他,应该就是檀山落痕。

终于能确定一件事,这是顾廷琛的视角。还在他的记忆,却是“身临其境”,我应该在他身体里,或者视线在他身体里,只能看他所看,听他所听,闻他所闻。

记忆是过去式,自然不能改变,也就是以他的视角看记忆。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但更局限了,无法看到“他”以外的东西。

这些血网一直跟着他,就像长在眼睛上一样。

眼睛!楚霄霄错愕,他的眼睛就是红色的。白发天生不假,可眼睛不是,先前还是正常的瞳色,自从那次坠湖之后就是红色了。莫非是哥哥的血染红了瞳色?

不止一次的好奇他的白发赤瞳,没想到这么残酷,染红了色素影响了视线。突然明白他为什么看到大火那么安静,去到地下赌场那么沉默,因为

他看到的世界是红色的!

这些血网一直跟随他,擦不掉,抹不尽,终身相伴。

境随心变,当这些“境”笼上一层红色的时候,便都一样了。

当他回过神时,顾廷琛已经离开城墙很远了,饿鬼们没有追上来,追上来只会更惨。画面切换得很快,应该在快速移动。

甄香镇!看着眼熟的小镇,楚霄霄哑然,真没想到多年以后他还会回来。以他至强至刚的性格,本以为未找到哥哥前都不会回来,造化弄人。

眼前是深度暗红,应该是天黑了,夜晚的小镇几乎没人,而他也尽量选择人少的路走。和很多次一样,不知道他要去那里,他在这里生活过几年,自然熟悉道路,可怜他这个外人一窍不通,只能跟随他的视线慢慢看下去。

停下了,果然还是回家了,却没有进去,因为里面有人。

“唉,年年闹饥荒,真不知道这日子要怎么过。”

“没事,我会一直陪着你。”


状态提示:第211章 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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