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请忽略我的帅气>第六十一章 《男人歌》是影子哥写的

影子哥这边提出的五个条件里,大部分都不是问题。

比如第一条和第三条,李妙音就很能理解。

影子哥现在已经被贴上了不露面、神秘、纯粹音乐等标签,曝光自己的身份反倒是件焚琴煮鹤的事,李妙音同样不支持。

第二条里,不能干涉创作的要求,她也比较认同,但前提是影子哥的创作内容不能越线,不能写一些违规或者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以及负面的东西。

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合同的授权期限,对面提出的是期限是只签一年。

授权期限是合同的重中之重,是整份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也是签订过程中,最耗费时间的内容协商环节,需要双方商议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限。

一般来说,三线以上歌手的授权时长,基本上都是十年起的,二线是五年,一线是三年。

为了争夺用户,因此各大音乐平台的会员收费标准都放得很低,把利润摊得很薄,所以在购买版权的时候,必须要保证一定的时限,才能保证收回成本。

一般来说,对于出道一到三年内的新人歌手,授权合同一般都是二十年起的,顶多十五年,不可能再低了。

因为很多新人本身就没有那么多的粉丝基础,公司必须要保证足够的期限,来慢慢收回成本。

如果这次的合同不是和影子哥签,而是和任何一个不知名的歌手,李妙音在听到对方提出这样的条件后,就会直接将合同抛诸脑后,不可能再和对方浪费一点时间的。

可这次不一样,对面是影子哥。

影子哥,最近半个月网上最火爆的歌手。

从默默无闻的草根,到全网皆知的网红歌手,他的成名之路成功证明了在互联网时代,娱乐风潮是有多么汹涌。

在十几二十年前,想要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歌手,没有个十年八年的从业经历,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且有经验只是前提,还得看资金、资历、资源到不到位,运气够不够好。

如果运气够好,兴许能火个三五年。

但是在现在,从默默无闻到全网爆火,往往只需要一天就够了。

影子哥就是个例子。

李妙音不知道影子哥还能红多久,但在最近这一段时间里,可能一些低调的一线歌手,人气方面都未必是影子哥的对手。

他的经纪人想必也知道这点,所以才敢开口喊出一年的苛刻条件。

李妙音很想一口回绝他,可又着实舍不得。

这种全网爆红的人气歌手可不是每天都能碰得到的,她不签的话,有的是人签。

此消彼长,要是被竞争对手签去,那和资敌也没什么区别。

可如果答应对方的要求,那更是不可能。

虽然说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期限方面可以谈。

但就算要谈,也得在一个合理的基础上谈才行。

对方报出一年的期限,那就表示对方的心理价位不会高过三到五年。

这已经比很多一线歌手的条件都高了,还怎么谈?

犹豫半晌,李妙音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可太难了。

咚咚!

部门小刘敲门进来提醒她:“李总,马上该开晨会了。”

“好的,我知道了。”

李妙音点了点头,心中催促自己马上做出决定。

影子哥的事儿老板也有所耳闻,今天去开晨会,肯定会问,她得给出一个结果来。

行还是不行,她得有个意见,来给老板参考。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她还是决定,放弃签约影子哥。

没办法,影子哥提的条件太苛刻了,根本没法谈。

按照这条件去谈,最多也就谈下来一个a级合同,也就是和一线歌手签的合同。

但在她看来,影子哥的潜力恐怕还达不到能签a级合同的标准。

虽然他写了三首爆火的歌,可也只有这三首而已。

谁也不知道这三首歌是他写了多久写出来的,三年?五年?

如果他写不出新歌了呢?

网络时代,风潮如浪,来得也快,去得也快。

绝大多数网红的生命周期,也就是短则三五天,长则三五月的事儿,基本上没有超过半年的。

一旦风潮过去,观众的热情转移,又没有能力吸引新的粉丝,那么即便再火爆的网红,最后也只会变得泯然众人。

她作为公司的音乐总监,就要为公司负责,她不能拿公司的钱去冒险,去赌一个网红的未来。

所以,她只能对影子哥说抱歉了。

他很优秀,但没有优秀到足以让公司放弃底线的那种地步。

可惜了,本来还打算把他当做下个月毕业季新歌手入驻活动的压轴人来宣传的,还是再想想其他办法吧!

将影子哥的合约草案放在一旁,她拿起了手边另外几份合约,那都是最近一段时间,部门负责联系的版权合约。

拿起最上面的一份,上面贴了一张写着刘字的草青色便签纸,这说明这份合约是小刘在跟的。

翻看合约看了眼,李妙音神色微动。

是那个李雨辰,他貌似过气了好几年,最近几天突然又靠一首颇有江湖气息的歌翻红了,人气也不低,很有潜力。

嗯,如果影子哥这边没希望的话,倒是可以把李雨辰弄过来。

他当年的那首《热血魂》还是挺有群众基础的,奋斗拼搏,积极向上的主题也能和毕业季扯上关系,可以试试看。

对了,他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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