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两个月前,一次偶然事件让日本人找到了借口!
5月初,亲日的天津“国权报”社长胡恩溥以及亲日的“振报”社长白逾桓被抗日团体暗杀,这引起了日军方面的严重不满。
紧接着,5月下旬抗日游击队孙永勤部受于学忠命令在热河地区与关东军作战后进驻至遵化附近!
尽管这两件事情和南京方面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日军方面却坚定地认为,以上反日活动是受中国政府指使的结果。
当然了,日本人完全是在找借口而已!
因此,中国驻屯兵方面向在国民政府在华北的“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主任何长官提出了6条无理要求。
即:
(一)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河北省会由天津迁保定。
(二)中央军撤出河北省。
(三)立即撤换天津市长张廷谔,公安局长李俊襄,宪兵第3团团长蒋孝先、政治训练处处长曾扩情予以免职。
(四)河北省、市党部及军分会政治处停止活动,并解散反日团体。
(五)对被暗杀的两名亲日新闻社长,应赔偿其损失,逮捕、严办参与暗杀的人员。
(六)取缔排日书籍。
对于日本人提出的这些无理要求,国民政府方面倍感头疼!
他们都知道日本人这是在借题发挥,因为种种迹象表明,这几件事情和国民政府根本没有关系,反倒是日本人有着说不清的嫌疑。
就拿胡白两人被杀这件事儿来说,日本人就有诸多疑点!
胡恩溥、白逾桓二人均系亲日派人物,经常往来于伪满地区及日本,二人所办报纸受日本驻天津军事机构资助,并为日本侵华政策作宣传辩护。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2日晚11时,天津亲日的国权报社社长胡恩溥在住处日租界寿街北洋饭店被人枪击。日租界巡捕闻声赶到,未获凶手,将胡恩溥送至租界盐谷医院,胡恩溥因伤重毙命。
仅仅5小时后,天津亲日报社振报社社长白逾桓也在日租界须磨街22号自宅内被人枪击,当日本警署人员赶到现场时,白逾桓已身死。
对于这一事件,国民政府曾派人做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大量的证据表明,日本驻军参谋长酒井隆大佐是事件的操纵者。
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在会见美国大使詹森时便说:“亲日记者被杀害,应该说是日本为设置(侵略)口实所为。”
但是尽管如此,国民政府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能吃哑巴亏,拖延时间!
然而日本方面却不依不饶,在胡白暗杀事件发生后,日本方面向中方提出强烈抗议。
5月11日,日本驻北平使馆武官高桥坦声称“此次日租界暗杀白、胡事件,日方认为紊乱日租界治安,情形严重,万难漠视”,又称“暗杀白、胡案与蓝衣社、宪兵特务队及青红各帮均有秘密关系,然省府当局知之有素,事后则佯无所闻,若不严加制止,恐引起事态之扩大。”
此后,日本天津驻屯军不断骚扰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市党部等机关,日本军官池上还诬指天津市市长张廷锷等为主凶,而于学忠为指使者,日本武官左祯昭、关东军副参谋板垣征四郎甚至要求逮捕张廷锷和于学忠。
在政治上施加压力的同时,日军又以武力相威协。
5月30日,梅津美治郎调集装甲车、小炮及机关枪队等在河北省政府主席办公楼前的路上展开武装游行,并请求关东军也应其请求而派飞机在北平和天津低飞示威,向于学忠施压。
之后,南京政府电令河北政府由天津迁往保定,并命令何应钦与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举行谈判。
6月4日,酒井隆和高桥坦再次到居仁堂会见何应钦,询问中方对日方要求的执行情况。
何应钦答复称已经罢免了蒋孝先等3人,解散宪兵队第三团特务处等7项。酒井隆当即又提出将于学忠免职,从天津撤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调走北平的宪兵第3团,解散抗日团体及调走驻天津的第五十一军这5条要求。
但日军方面并不满意,酒井隆又提出四点要求:“①河北省内,一切党部完全取消;②第51军撤退,并将全部离开河北日期告知日方;③第2师、第25师他调;④排日行为之禁止。”
此次,酒井隆等人将日方要求的缮写件一份交给中国方面,限中国于6月12日中午前答复,并一再声称中央军调离河北是日军军部的决议,绝无让步可言。
对酒井隆的最后通牒,日军全力配合,关东军出动步兵1个大队及骑兵一部到山海关,独立混成旅团和第1旅团主力到古北口,航空兵2个中队到锦州,天津驻屯军从天津、唐山各抽调1个中队向北平推进,驻旅顺港的日本海军也派出两艘驱逐舰驶向塘沽。
迫于日军的军事压力,南京政府不得不表态,在发布《申儆国民对友邦务敦睦谊令》中称:“凡我国国民,对于友邦,务敦睦谊,不得有排斥及挑拨恶感之言论行为,尤不得以此目的组织任何团体,以妨国交。……如有违背,定予严惩。”
同日下午,何应钦第4次约见酒井隆和高桥坦,根据国民党中央的训令以口头形式答应了日方的全部要求,停止了国民党部在平津区域的活动,中央军关麟征部第25师开始移驻洛阳,黄杰部第2师移驻豫皖。
在此前的6月6日,国民党政府已令于学忠率第51军经保定退避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