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我是我爸的大哥>第七十四章 品牌学问

唐行之的邻居看到了周怡,完全惊呆了。

早些年北上广深房价暴涨,娶妻成本上涨。世人容易以为大城市的人幸福,其实是错误的,越繁荣的地方贫富差距越大,老百姓生活越辛苦,甚至中层都没办法负担娶妻成本。

那些年两广人可能是最幸福的了,一套婚嫁下来,算上酒席,花费最多五万。可惜有互联网这个东西,外地人了解到了这行情,很快婚嫁市场就涨价了。

这事问题其实不在女方身上,在女方父母身上,女的平时是躲着家里的。

村子里年轻女的这时候就没几个,好看的更是没有。

周怡长发的时候应该更好看,但她短发也有一种干练的感觉,是另一种气质。

这会儿她里边是简单的白t恤,套了件牛仔外套,下身是修身的牛仔裤,脚穿的是回力鞋。都不是贵的衣服,但她身材很好,而且衣品很好,凸显气质。豆音短视频里那种开了十级美颜的,不见得能有她好看。

唐行之的邻居,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初哥?应该是。立刻就被震住了。

然后他有些不自然,初哥看到美女是这样的。

“老唐,这是?”

“他叫韦猛,我邻居,也是我好朋友。”

“你好,我叫周怡,是唐行之的好朋友。”

“你……好。”

方大海在后边没说话,干他这一行的比较认实力,不像周怡那么好说话。

“老唐,现在是什么事?”

“我买的一些鸡笼到了,估计不会送到这里,你在这等我,我去把东西弄上来。”

“我陪你去吧!”周怡说。

“那也算我一个。”方大海说。

韦猛迷迷糊糊的,也说跟着去帮忙。

“你们两个,留下守家。”唐行之用脚驱赶两只小狗进院子,把院门关了。

几个人往村口走,唐行之推着一辆板车,方大海则是拿着他的玫瑰椅,他要把东西放车里。

200个防啄蛋笼,一个就是10公斤,总计足足2吨重的不锈钢。

这东西材料很贵重,算上人工、设计、运输,其实商家也没赚多少钱。

看着一地的重包裹,周怡惊了:“你这买的是什么?”

“不锈钢防啄蛋笼,一个大概10公斤重,我买了200个。”

“……不帮送货到家和安装吗?”

“我没选那个服务。不怕,很少的工作量,我把它们运回家就行。”

大伙当然不会真的呆呆看着唐行之一个人干活,也搭了把手,但周怡搬几个上板车就歇菜了,方大海毕竟是男的,多搬了几个。唐行之哪好意思让客人帮忙,连忙让他们歇着。

2吨的东西难不倒唐行之,又有韦猛帮忙,花了一会儿工夫,把东西搬到了家里。

刚吃完午饭,这会儿又到晚饭了,明明客人是来玩的……

唐行之邀请韦猛到家里吃,但有两个陌生人在,他就没答应,说有事。

笼子是免安装的,拉开就能用,这会儿先不用管。

在一堆纸盒箱的包围中,三人还是在打火锅,这次里边有猪蹄和村里人自己打的正宗牛肉丸。

“对了,老唐,刚才你搬东西回家的时候,我看到山里有两群白色的鸟在飞,那是什么?”周怡问。

“那是白鹭。”

“你们这还有白鹭群啊!”

“是的,我们这里环境保护得特别好,明天带你们去看白鹭、天门、高山牧场。”唐行之说,“那今晚呢?你们是想住村里的招待所,还是住县里的?”

两人想了想,说住县里的。这样也好,住村里的很容易有流言蜚语。至于住家里……这更不可能。

唐行之趁机问周怡,做酒水怎么起家。

周怡大致的说了她了解的。

如果唐行之是某个酒水领域的金牌销售,那他就可以自己创品牌,他的人脉资源有部分可以转换过去。

如果他不是金牌销售,那就去找个金牌销售一起做。

酒水是实业,它得有个由头来撬动原有的市场。比如以前的酒动辄就一斤,除了那种五十岁的老酒鬼一起喝,年轻人除非是在机关里,不然喝不了这个,那就做小瓶酒。

唐行之说:“某个牌子是不是就是做这个?你懂我说的,把酒精卖得比粮食酒都贵的那个。”

周怡笑了,果然是……那个酒,总被人说。

周怡说:“你不能只盯着它的缺点,它的优点其实特别强。”

“比如说?”

“互联网市场是30岁以下的,而白酒市场是30岁以上的,也就是说很多喝白酒的人,不会去看互联网上关于这酒的评价。”

唐行之内心复杂:“确实如此。”

“而那品牌的酒,文案做得很用心,它针对的是30岁左右,第一次喝白酒的人的。可能谁在逛超市的时候,看到了那文案,眼睛一红就买了下来。这些人不是真正品酒圈子里的,她们只是买醉的,喝个闷酒罢了。”

唐行之这次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果然不能小看任何人。”

“当然,做那个的是真的专业。像筷子兄弟也玩情怀,搞了个心情小酒,就完全卖不起来。为什么呢?喜欢筷子兄弟的都是快40岁的老男孩,不喝3块钱一斤的烧酒就不错了,哪喝得起他们300一斤的酒?那个品牌一斤100左右,虽然也贵,但文案针对的是多愁善感的女性,女性消费能力比男性强,还是喝得起的。”

突然扎心了……

男人苦,男人累!

唐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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