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我在明末有套房>第十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十章事出反常必妖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qín_shòu和qín_shòu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qín_shòu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不过,他没有办法改变这个时代所有人的观念,只能入乡随俗。

全旭想到问题的关键,望着罗满福问道:“谁要见我?”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摆摆手道:“让你爹进来!”

“哦!”

罗满福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东家……!”

“有什么事?”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东家提前做一下准备!”

听到这话,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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