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
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到2010年才设立最高法院。
法国在第五共和建立时,创立并实施了半总统半议会的民主制。
因此,只有美国实行了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
但是就算是美国,也只是表面上较彻底,实际施行过程中,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况同样十分普遍。
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
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到2010年才设立最高法院。
法国在第五共和建立时,创立并实施了半总统半议会的民主制。
因此,只有美国实行了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的是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
但是就算是美国,也只是表面上较彻底,实际施行过程中,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况同样十分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