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穿书八零大佬们要养我>第29章 村长吃螺

赵西霞暗示林诺,她这条件,配不上赵西华。

秦芳人品不行,家里还有一个瘸腿的儿子,和她家扯上关系,那就跟身上叮了一个吸血虫一样。

她不会让弟弟找这样的丈母娘。

林诺故作听不出她话里的意思,“要是遇到合适的,我就和嫂子说一声。”

“我娘家表弟不错,等你再大些,给你保个媒。”

林诺脸一红,故作害羞的笑了笑,随后找了个借口走了。

赵西霞对着她的背影哼了一声,嘀咕了一句,“长的跟个小妖精似的,就知道勾引男人。”

……

到了中午饭点,苗红煮了两个菜,最后又把林晓晓送来的螺丝肉放锅里热了一下,端上了桌。

林志贵正和萧彦军说话,瞟见她端上来的菜,顿时一愣。

“螺丝肉?”

“这是晓晓送来的。”苗红不确定的说,“闻着挺香,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她都没见过谁煮螺肉吃。

这不要钱的玩意要是真能吃,不早就被人摸光了?

虽然这样想,但这是人家辛苦煮的,她也不舍得倒了。

萧彦军听到晓晓两字,脸上没什么表情,放在腿上的手指却微微的动了动。

“咋不能吃?”林志贵笑着夹了一个螺丝,放在面前碗里,“以前闹饥荒那会,树根树皮都有人吃。”

林青华闻着盘子里的香味,迫不及待的夹了一个放在了嘴里,眼睛顿时一亮。

“嘿,这螺肉还真好吃。”

说完,他又夹了一个放在嘴里,还提醒坐在对面的萧彦军,“军哥,你也尝尝,你在城里肯定没吃过这玩意。”

萧彦军点了一下头,却没动筷子的意思。

林青华想到,萧彦军平时吃饭有条不紊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起身回屋子拿了一根没用过的缝纫机针出来。

他把针放在萧彦军面前,“你要是不喜欢嗦螺,可以挑出来吃。”

林青华是林志贵的小儿子,十九岁,比较好动,头脑也比较灵活,一直很崇拜萧彦军。

对萧彦军的行为习惯,摸了个七七八八。

见萧彦军拿起针,挑了一个放进嘴里,林青华便迫不及待的追问。

“是不是很好吃?”

“不错。”

萧彦军淡淡回了一句。

苗红听到萧彦军都说不错,也夹了一个吃,之后忍不住夸赞。

“这吃起来别闻着还香,这手艺,没去开饭馆可惜了。”

林志贵吃着螺,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以后这兄妹几个,混的肯定不会比别人差。”

苗红笑着接话,“有这手艺,能差到哪去?”

这年头缺的就是会赚钱的手艺。

林青华和林锐相差好几岁,平日也不在一块玩,对林晓晓更是一年见不到几次,所以对他们的事,一点不关心,心里惦记的只有螺肉。

“妈,明个我也去摸螺,你也做给我吃呗。”

没等苗红说话,林志贵便发了话,“不准去,今个这螺丝的事,谁也不准出去提。”

萧彦军一向不喜欢参与别人家事,没出声。

林青华不想为了点吃的,惹林志贵生气,只是撇了撇嘴。

苗红以为,林志贵怕林晓晓兄妹以后没吃的,她本来就觉得他们可怜,这会更不会说啥。

螺丝的事,便这样被压了下来。

……


状态提示:第29章 村长吃螺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