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快穿之拯救忠犬大佬>第122章 七十年代下乡知青(48)

杨文远和桑小蝶的死,除了给芦苇沟的社员们增添了一项谈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六月中旬,芦苇沟生产大队的社员们忙完了这一年的夏收,大队长黎大海家也热热闹闹地办起了婚礼。

风煜丞是下乡知青,在本地没有亲人,因此整个婚礼流程都是黎大海家筹备,黎家祖祖辈辈都扎根在芦苇沟,本家亲戚盘根错节,黎大海唯一的闺女出嫁,几乎所有能赶来的亲戚都到了,倒也热闹非凡。

而新郎官的聘礼也让所有人跌破了眼球。

崭新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还有新娘子手腕上戴着的极其显眼的女士手表。

这些在后世司空见惯的东西,在如今这个年代,可都是极其金贵的“奢侈品”,不亚于后世的别墅豪车。

尤其是能弄来全套的三转一响,不仅要有钱,还得有人脉才行。否则单是自行车票,缝纫机票这些东西就足以难倒绝大多数人家。

风煜丞平日里吃穿用度不像是手头紧的模样,关注他的人都猜测他家境不错。

但直到今天众人才真正意识到,这哪里是不错,简直就是个万里挑一的金龟婿啊。

大队长家运气可真好!

这样对比之下,黎大海和吴桂花给闺女陪嫁了齐齐整整的四十八条腿的家具,也就不那么让人觉得稀奇了。

芦苇沟家家户户都睡炕,不睡床,因此黎大海请人给黎霜打造的家具里没有床,而是多打了个精巧的梳妆柜。

闺女长得好看,就算嫁人了也要经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反正风煜丞那小子也不敢委屈她。

这样想着,黎大海幽幽怨怨地瞅了眼一身喜气的新郎官,扭过头去不愿意再看他。

嫁女儿真是每个老父亲最不愿意面对的痛啊......

风煜丞今天穿了一身军绿色列宁装,是黎霜亲手做的,合体的剪裁衬得他英姿勃发,像一株笔挺的小白杨。

他的眉眼本就生得凌厉,若是肩上再多个肩章,俨然一位杀伐果决的铁血军人。

当然,要忽略掉他一直挂在脸上的傻笑。

黎霜在吴桂花的强烈要求下给自己做了套大红色的喜服。

用吴桂花的话来说,平时大姑娘即使家里有那个条件,也都不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生怕被安上什么罪名,一辈子也只有结婚这天能穿点艳色而不会被人说道。

黎霜知道过不了几年就会彻底改革开放,但她也没有违逆吴桂花的意思,这种小事她没必要惹便宜妈不开心。

衣服颜色很土气不要紧,她的手艺高超,又有着超前的审美,经过她小小的改造之后,腰身微微收紧却不显得夸张,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少女玲珑有致的身段,袖口和领口处小小的褶皱又增添了一丝俏皮,配上一条简单利落的黑色长裤,脚上踩着锃亮的小皮鞋,乌黑油亮的辫子上还被吴桂花簪上了一朵小巧的野花。

尽管黎霜十分嫌弃自己这身装扮,甚至连镜子都懒得去照,但她打扮好之后出现在众人眼前时,还是引来了无数惊艳的目光。

吴桂花十分骄傲地站在黎霜身边,看着自家艳光四射的闺女,极力控制着想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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