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没有进眼前这一个废弃的工厂,而且饶过工厂继续往前走。
走了不短的地方,终于看见了人,有人过来。
“王哥。”三个男人过来,三个男人都长得奇奇怪怪,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但是形状都些奇怪。
最先上前喊王志的是一个脖子上有一道疤痕的男人,疤痕男人是一对死鱼眼,眼珠子鼓出来,好像随时随地都要掉出来那样可怕。
疤痕男人往王志手上看了眼,“这就是那两个小东西。”
被称为小东西的两个小家伙很不满,在王志手上抗议,“我们才不是!”
王志一听小孩开口就感觉更头疼。
“叔叔,他骂人!”小家伙还向王志告状。
王志把两个小家伙直接扔到男人手里,“你们给我把人带着,烦死我了。”
两个小家伙被两个男人一人提一个,还手牵着手不愿放开。
疤痕男人一看,“还牵着手!是不是真不知道死活。”
他说着就要上前扯开两个小家伙的手,被王志有先见之明给阻止了,“别动他们,他们愿意牵手就牵手,等会他们哭起来才要人命,你们现在保证他们俩别哭。”
三个男人听愣了,竟然还有这样的要求,就是两个小屁孩,还是两个活不了多久的小屁孩,还这么关心小屁孩的心情。
三个男人就是亡命徒,杀过人,以前也蹲过监狱,算是见多识广的人,可没见过多人质这么客气的。
疤痕男人就很不解了,“王哥,你这……你对这两个小屁孩这么客气做什么?反正活不了多久,你还怕他们做啥。”
“劳资怕他们!就他们这两个萝卜头!”王志都气笑了,“我要是怕就不会把人弄过来!”
“就是啊,是我的话,两个小屁孩不听话劳资就打得他们听话,我特么还没见过打不听话的,别说两个小屁孩了,就是比劳资高比劳资壮的,劳资都敢动手,这两个……”提着小孩说话的男人很是不屑地扫了小孩一样,还晃晃手。
王志心里面骂了句,说:“要是我能动手我早就动手了,说白了,这两个小家伙不归我动手,你们也别动手。”
要不是早就计划好了,他把人带过来,但是之后动手的事情就不归他管了,要不然在路上他被这两个小家伙气得早就一枪毙了他们,还能留他们到现在。
其余三个杀人犯也不说话了。
“你们也别动手,我和你们说了,把人好好给我看着了,这两个小孩动手还用不着我们,你们也不用动手只是看着人,到时候完了之后还有一大笔钱可以拿,怎么,这么轻松的活也不愿意?”王志抽了根烟出来。
疤痕男人很有眼力劲地立马上前拿出打火机给王志点烟。
“愿意,我们怎么可能不愿意,只是我们看两个小孩不听话帮您收拾收拾,王哥,我们都是听您的安排,您就是我们的金主。”
“我不是你们的金主,有个人是,不过事成之后我不会亏待你们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