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制度论的推崇者,李广因为医疗卫生生育方面的失误,开始加速推动新闻出版法的制订。
逻辑很简单,如果有记者及时的把那些悲剧在报纸上发表,应该能早一步提醒公众的关注,在舆论之下,政府想视而不见都不可能,从而也能促使政府早一步开始这个计划。
海唐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是空白,李广本以为没有管制新闻会更加自由,甚至在有意放纵。但是,他哪里知道,现在的民间小报根本不敢登什么负面新闻。
李广喜欢搞调查,秘书们立刻分头行动,分析了多日,李广办公室,简称李办秘书--蒋则名,也就是电影第一滴血的男猪脚,唯唯诺诺委婉的道出了最核心的原因--海唐国,李广是按照民主国家打造的,但是最高权力都掌控在李广,袁晔,苏茂德三人手中。这三个人什么关系,大家伙都明白。
没有文人拿脖子和刀子比强度,在国内受够了毒才黑暗的文人们精明着呢。因此,现在的新闻现象是表面无压力而实际强压力造成的结果。
如果说是仅仅为了收集国内的各种信息,政府方面可以增设机构。但是现在的海唐国政府机构已经真的够庞大了。当然,这个指的是官民比例,而不是官员的数量。
二十一世纪,李广也曾经愤青过,偶尔也会吐糟官员数量实在太多。但是现在位置不同,视野更广,他分析出来了一个官员多的原因--政府掌握的资源太过庞大。海唐国现在虽然实行土地私有,但是大部分企业,大部分的土地资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机构不够大,真的是管理不过来。
为了既不扩大政府规模,还要做到下情上达,李广认为新闻出版事业应当能够填补政府的能力缺失。而且,新闻自由长远来说,对于防止官员腐败来说是真正的长效机制,这是文明的一个标杆。
不过具体到如何实施,屁股决定论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
一则李广没有犯幼稚病。会认为绝对的新闻自由有利于国家发展。另外,李广有那么一种对于唧唧歪歪的文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讨厌。
二则,最近一份民间报纸的新闻稍稍的刺激了李广一下。这份报纸上,竟然有马屁精拿李广的私生活说事,认为像李广这样的英明神武的(后面省略一千字)国家领袖。可以通过法律特许娶两个甚至更多的老婆。
尼玛,拍马屁就拍马屁吧。这篇小文章竟然把苏紫紫和袁然进行了比较,最后对苏紫紫歌功颂德一番。得出结论苏紫紫应该是正室。
当天晚上,袁夫人,也就是袁然的老妈,立马杀到了李广的办公室。质问李广这篇花边新闻是不是他指使的,是不是准备趁着袁总理外出访问,袁然也不在国内,准备抛弃袁然,和苏紫紫结婚。
袁夫人一惯是贤妻良母类型的,在海抗军的医疗系统中,声望极高。不少医生护士都是她的学生。
在涉及到女儿袁然的终身幸福,贤妻良母也会变老虎的。
在这个问题上。李广面对无论苏毛氏还是袁夫人,一贯有丈母娘恐惧症。李广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安抚了袁夫人。
后来,由于医疗卫生生育计划,袁夫人从军中医疗机构转业,成为一个极富盛名的产科医生。在海唐国民间。苏毛氏因为宗教和婚姻介绍的爱好,有菩萨之美誉。而袁夫人则在几年时间里,送子观音的美名传遍了海唐国。两位岳母都强势,李广更加难办,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综合各种原因,李广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对新闻出版法定下的几条立法原则,就可想而知了。也幸亏李广有过二十一世纪的经历,要不然想写出这么几条,很不容易。要是二十一世纪的愤青看了,李广订立的这些原则,都是二十一世纪被吐糟的对象。但是,有法可依总比无法可依强(你懂得)。
而且这个新闻出版法,可不仅仅是管管报纸广播什么的,无论是电影电视书籍报纸,甚至是教材都囊括其中。事关重大,由不得李广不重视。
有一点比较神奇。要知道海唐国立法,几乎都是依靠美国和英国提供的专家学者,那些人可是不怎么听李广的,如果是违背他们自认的某种法制精神,这些人可是会扯皮反对的。
但是李广订立的几项原则,竟然并未被抵触。究其原因,洋鬼子们不懂有一种计谋叫挂羊头卖狗肉,暗度陈仓。李广是以战争期间的临时措施名义要求制定的。
一则战时美国英国的新闻管控比李广订立的原则还要苛刻,算是一个负面因素。二则,这个年代的新闻,无论是英美都绝对不是像后世那么自由的,也是一个比较负面的原因。而专家学者们的法制意识稍稍超前一点,勉强算是一个正面的推进。两个负加一个正,于是就形成了海唐国特色的新闻出版法。
有法可依,虽然这个法限制甚多,但是却给新闻工作者了相当保护,舆论监督逐渐形成。更重要的是,民间有了发声的合法渠道,这很重要。
再后来,袁然回国,她认为在新闻传媒方面吃了苏紫紫的亏,民间支持率降低。于是收购了现有的几家民间小报,又建立了广播电台。苏紫紫也不甘示弱,袁然建一家,她也建一家。后来的海唐国,就形成了两大媒体对抗的局面。
袁然为了扩大传媒的影响力,在每个乡镇免费送报纸。苏紫紫干脆把报纸送到每个学校医院等单位。
苏紫紫大方的每个乡镇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