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启明1158>一百零三 金军输得起苏咏霖输不起

战斗结束,战死的士兵要送回去安葬,受伤的士兵也要送回后方治疗、休养。

利用各种优势算计死了这帮金兵,胜捷军本身也阵亡了一百余人,轻重伤员四百余人,伤亡并不小。

最后金兵的决死一搏还是给略显稚嫩的胜捷军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可想而知,要是在大平原上这样打,步兵军阵的损失会更大。

冷兵器时代,只有骑兵才能对抗骑兵,这绝对是真理。

可是胜捷军的骑兵洪流为时尚早啊……

宋人自赵光义未能收复燕云十六州之后始终无法摆脱的战略劣势让苏咏霖初尝苦果。

苏咏霖开始考虑今后要多方利用地形、情报和组织度的优势与金军展开灵活作战,在真正成为强军之前,不能妄自托大,动不动就要和金军打正面决战。

金军输得起,苏咏霖输不起。

战场打扫完毕之后,这一战也就彻底终结,成为了过去。

军队整顿完毕之后很快就开饭了,这一顿吃的非常好,吃的全是肉。

说老实话,火头营的战地伙食比起日常伙食还是相对简单、粗糙的,就是简单的把肉切块然后用水洗净,接着下到锅里大火煮熟。

白水煮的肉,撒一把盐,也没有别的调味料,也没什么去腥手段,吃起来其实味道不怎么样。

火头营还顾虑到这一点,于是一个班组分配一碗酱,给士兵们沾着吃。

这已经算是很好的待遇了。

毕竟是肉,不管是什么肉,只要是肉,士兵们总归是欢欣鼓舞狼吞虎咽的。

胜捷军家业不大,还没到可以顾及口腹之欲的时候,平常吃肉的机会可不多,每一次吃肉都值得欢欣鼓舞。

而且就算是吃肉的日子,也不可能吃肉吃到饱,当配菜吃,骗骗嘴巴和肚子,已经算可以了。

这一回借助战场便利被允许吃肉吃到饱,士兵们一个两个高兴地就跟过新年似的,边吃边笑谈,气氛热烈。

南宋的料理水平明显超过金国,苏咏霖从小锦衣玉食,吃过的美食珍馐不计其数,很多食物在他看来不比现代美食难吃。

后来脱离南宋那个温柔乡决定起事,美食当然吃不到也见不到了,虽然他从不后悔,但是多少次午夜梦回,他还是能梦到西湖边上那些豪华酒家的招牌菜式。

其实要是想吃,火头营肯定可以满足自己一个人的需求,但是那属于搞特殊化,苏咏霖不可能开这个坏头,于是只能强忍食欲,吃不合胃口的大锅饭。

偶尔被赵开山等人招待吃酒席,倒也是能吃到一些不错的菜式,可是比起临安酒家的菜式,差的也不是一星半点。

这样吃着吃着,他也习惯了,现在和士兵吃一样的白水煮肉,沾一样的酱料,也觉得滋味十足,非常满足。

大战获胜还活下来的喜悦感或许本身就是最好的调味料,让士兵们吃马肉吃的非常香,不仅能吃饱,还能吃撑。

赵启亮和陈友利坐在一起大口撕咬大口咀嚼马肉,一边吃一边互相喷垃圾话。

“老实说,你刚才是不是尿了?”

“你才尿了,你尿湿一整条裤子我都不会尿。”

“嘿,整的跟多勇敢似的,当时那脸都白了,你以为我没看到是吧?”

“我脸白?你就没白?我好歹砍断了那金贼的长枪,你呢?”

“搞得跟你有了斩获一样,得了吧,快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尿裤裆!”

“有病啊你!要尿也是你尿!让我看看!”

两人互相笑骂着,互相要求检查对方的裤裆看看有没有被吓得尿裤子。

正动手动脚的时候,一个身材矮小但是敦实的士兵凑了过来,冲着赵启亮笑了笑。

“兄弟,还记得我不?”

“你……你是刚才那个长枪手?”

赵启亮一眼认出了刚才那个悍不畏死击杀了一骑金兵的长枪手。

“认识一下,我是王泳德,临沂人。”

“赵启亮,莱芜人。”

王泳德笑着点了点头,开口道:“当时,还是多谢你了,不是你,我弄不好就要给那金贼一枪刺死了,杀死那金贼,有你一半功劳。”

“这……主要还是你,没想到你那么勇敢。”

“哪里哪里,一时间脑子抽了似的,现在想想也是害怕的紧,腿都软着,路都走不利索,估计好几个晚上都要做噩梦。”

“我也差不多。”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接着陈友利也加入话团,三人就方才的事情聊了起来,谈笑风生,大嚼马肉,好不快活。

胜捷军的士兵们敞开胃口吃,到底也没能吃掉多少匹马。

一匹马几百斤肉,无论如何也是一顿饭吃不掉的。

眼下炎热时节,这些马肉如果就那么放着,很快就会腐烂,那么珍贵的蛋白质和优质的来源要是腐烂了,那也太浪费了。

这样想着,苏咏霖想到了腌制保鲜法,于是下令全军一起动手。

士兵们一起动手,快速处理起这些马,按照苏咏霖的命令,他们挑选马身上的好肉切下来,然后切成长条交给火头营,火头兵们用盐把这些肉抹一遍,然后装车。

之后这些马肉会跟着返回泰安州的部队一起回到泰安州大本营进行风干。

风干之后的腌制马肉就能保存相当长的时间,不必担心过于快速的腐烂。

到时候这些腌制马肉在行军途中发给士兵,蒸着吃煮着吃都可以,能补充蛋白质和油脂,对军队来说是很好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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