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管这十五万是以压岁钱还是过生日的名义给的,都应该算是赠与,只要是款项进入了孩子的银行账户,赠与即告完成。银行账户中的钱便属于孩子了。
孩子的监护人有权代为管理孩子的存款,但是除了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上学支付学杂费、保险费和必要的医疗费等),监护人不得随意处置孩子的银行存款。
您前岳母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孩子的权力。所以我认为您作为监护人有权起诉您前岳母,要求她把十五万元返还给您儿子。
不过,如果那个银行账户不是您前岳母的,有可能法院会驳回起诉,或者咱们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这也是这个案子的风险。
您再想想,之前您有没有给您前岳母转过款,收款账户与接收孩子银行账户内款项的银行账户是不是同一账户?!”王川道。
“嗯……您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去年年初时,我还真给老太太转过一笔款项,款项不多,一共五千元。
当时我在外地参加会议,我媳妇催得紧,我就通过银行转账给老太太支付过去了。
您稍等,我查下!”说着,高经理坐到了电脑前查了起来,五分多钟后,高级经理兴奋道:“查到了。就是这个账户,工行的,尾号都一样。我当时备注了收款人名字。”
“您做个截屏,回头做证据用。”王川建议道。
“嗯,您也知道我每天工作比较忙,没时间处理这事。您能不能帮我代理这案子?当然我不会让您白忙活,律师费您说个数。”高经理道。
“您岳母家住哪?”王川想了想道。
“住丰台那边。之前她让我帮着买保险,我留存过一份她的身份证复印件。”高经理道。
“高经理,上次您给我介绍艾伦的案子,我还没感谢您呢。这个案子我免费给您代了。您不用给钱了。”王川微笑道。
之前金毛的案子就是高经理介绍的,按道理来说是要给人家返点的(介绍费),但是近来律所的办事效率越来越低,律师费一直没提出来,王川正想着跟高经理说这事呢。
再说了,高经理管着酒店,以后酒店少不了会有诉讼案件产生,免费给他做个案子也是为了拉关系。
“别!别!这样不好。我给您介绍艾伦的案子,是因为您擅长劳动案件,我帮你也是在帮我自己。
您帮艾伦把之前的事解决了,他可以更安心的在酒店工作,我给您介绍案子没有其他目的,纯粹是看重您的专业技术,您不要多想。
这些年我也接触了不少律师,知道介绍业务,你们律师会有回扣给到我,但是我这些年从来没有收过回扣。
我们外资酒店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贿赂看的非常重,我在国外工作了近十年,早就形成了习惯。如果您还把我当朋友看,就不要提什么免费代理案件或者给回扣的事。
我做事只有一个标准,看能力!你有足够的能力,我会尽量的帮你。还是那句话,帮你就是在帮我自己。”高经理一脸严肃道。
听了高经理的话,王川顿时感到脸上火热,国内这样的人太少了:“那好吧。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您的案子我代了。律师费五千元。”
高经理脸上显得有些不悦,做了这么多年高管,接触了那么多的案件,标的十五万的案子应该收多少律师费,他心里还是有个大概数字的。他可不想有人去老板哪打小报告,说他以权谋私!
他刚想说话,被王川拦了下来。
“您听我说完,在判断我说的律师费合不合适。
首先从标的额来看,一共是十五万,我这样执业四年的律师收费五千至一万左右应该是正常的。
其次,您的案子比较简单,越是简单的案子律师可发挥的余地越小,所以我的工作量是可以看得到的。
再有我只是代理您一审,不是全包直到回款,所以我觉得律师费收五千元应该比较合适。”王川道。
不是王川不想收多点律师费,而是不能啊,以后还要跟人家合作呢!如果这次报个高价或者看起来正常的价格,别的律师知道了,拿这说事,以后高经理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怎么想可就不一定了,人言可畏啊!
所以王川找了个理由,将律师费降到了五千元。如果不是为了长期合作,像高经理这种职位的客户,这个案子的律师费王川最少也得收一万元。
律师费的收取其实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律师一般主要从三个方面判断律师费的数额:一是看案件标的;二是看案件难易程度(也就是工作量);三是看客户的支付能力,也就是“看人下菜碟”。
这三方面中第三个方面是最主要的,不管案件多么简单或者多么复杂,标的多高或者多低,最终决定客户是否委托的重要因素是客户的承受能力。
所谓的承受能力包括对案件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律师费的承受能力。换句话说,相同的案子如果客户是一般老百姓,律师费可能只能收到五千元,但是如果客户不差钱,那么律师费就要上万了!
当然价格的差别主要在于律师怎么解释,比如是低年级律师代理还是资深合伙人代理案件,费用可能差出几十倍甚至更多。如果客户不差钱你猜他会选谁代理自己的案件!
每个客户的案件都是非标服务,非标也就意味着费用的差异化,服务人员的差异化。所以律师费是不可能有一个固定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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