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最强都市奇商>第315章 想见他的人很多

上阵父子兵,杀敌亲兄弟,吴凯被吴志刚说的半天泛不上一句话来,如果不是这些人,恐怕吴志刚早就被数字公司抓走了,他这个当爹的也就见不到这么一个优秀的儿子了。

吴凯打量着跟吴志刚一起出生入死,从数安公司肖恩手上逃出的几个人。彪形大汉的阿福,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出身,古铜色的皮肤,发达的肌肉,三角眼里透着寒气,只能用硬汉气质来形容。大嘴的问号脸上挂着招牌笑容,却有着与笑脸不相称的眼神。

吴志刚更不用说了,俊郎的外貌,连女人都会羡慕的好身材,邪恶的眼神,玩世不恭地笑容,年仅二十岁不到,却有着比一个中年人更让人觉得沉着的气质。

没有一个看上去是胆小之辈,能跟数字公司对着干,干过一场硬仗,身上种数十刀的人,走过鬼门关的几个人,生死与共的情谊。吴凯明白,自己再劝也没有用,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这几个人一起,去找人称坤月拳王的方志业,帮吴志刚要回小白狼。

小白狼早就是吴志刚的兄弟,不管吴凯愿意不愿意一起,这三个人都会拼死把小白狼弄到身边来。吴凯不太明白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过既然这些人都不怕,比吴志刚更厉害,更有头脑的吴凯,自然不会怕。他欠吴志刚的那么多,这种关头,不会退缩。对吴志刚说:“行,算我一个,为了你的狼。我跟你们一起去找方志业聊聊。”

张旭的踏板摩托车后带着一个黑色的帆布大包,他把车停在了吴志刚的面前,把包丢到地上对吴志刚说:“志刚,你要的东西都在里边,我只有这么些家当了,我们一起去,我给你们拿武器。”

吴志刚拉开了包,包里边装着几根棒球杆子,还有几把方刀,这些东西是街头火拼时最常见的武器,最让吴志刚喜欢的是一把手柄带着金边花纹的双忍匕首,是张旭从朋友那里要过来的。吴志刚把一根杆子丢给了阿福说:“福哥,你看顺手不,我们要找的那人是练家子,可不比数字公司的人差,有武器好办事,今天可是你过瘾的日子。”

阿挥了几杆子,对吴志刚点了点头。

吴志刚又回头对张旭说:“阿旭,你就别去了,这是打架,又不是做生意,你的小身板去了也帮不上忙,你跟双双几个把我们在郊区租的农家院收拾一下,晚上我们回来好好喝几杯。”张旭的身材不小,大个子,一头暗紫色的长发,很帅气,吴志刚不带他,主要是因为打架不行,去了不但帮不上忙反而会带来麻烦。

张旭也知道,他玩玩电脑,搞搞高科技还行,真正要是打架,那他只能是百无一用做书生了。对吴志刚说了几句小心的话就离开了。

问号把武器丢在了车后背箱里,几个人就上了车,向绿都家园开了去。绿都家园是坤月最豪华的别墅区之一,里边住的都是资产上千万的富翁,二层小洋楼相隔都在千米之外,高低层次不齐的绿村红花,每一幢小洋楼门口摆着大花坛,花坛里绿色的藤条长了出来,垂在花坛四周,坛里的花正在开放,人造河里的水清澈透明的能看清每一条鱼的鳞片,假山潺潺流水,绿村参天,还有人家饲养的高贵的白露展翅飞翔,一幅繁荣,世外桃园的景象。

一个六十岁不到,花白的头发整齐地向后背着,穿着一身银色的练功服,一双圆口布鞋,不高不胖,面色红润,脸上没有多少皱纹,给人一种世人高人的感觉。他在红枫林里打桩,每一拳下去总会发出一声沉重的声音。快而稳,目光冷峻,不停移动的是他的双脚,有着宗师的风范。

在他身后的七八个少年是他的徒弟,有的在对打,有的在打桩,这二十个人是方志业最得意的弟子。从武校挑出来的精英,年龄最大的三十岁不到,最少的也得二十以上,这些人平时吃住无事,练功打桩,但私下里却帮方志业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方志业因为年事已高,已经很少参与学校的事,学校交给了自己的大孙子方圆。他现在专心练拳。

在红枫林五十米的地方,有几个大铁笼子,笼子里分别关着几条狼。其它的狼在不停的来回奔跑,唯有中间笼子里的狼,白色的毛被晨光染上了一层金色,它一动不动,冷漠地看着红枫林里练武的这些人,看上去似乎随时会从笼子里撞出来一样。

方志业从金大牙手上得到小白狼以后,就把小白狼关在了离自家别墅红枫林小河边的笼子里。方志业是个爱狼之人,又因为有钱,每天都给狼吃从市场上拉回来的新鲜牛羊肉。只是小白狼每天吃的很少,它明显瘦了。小白狼从小生活在血狼谷,在狼群中自由惯了,就算后来跟着吴志刚,也从来没有被关在笼子里过,它极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渴望自由。

吴志刚离开宁静城的那一天,小白狼去了宁静城附近的山上,一直等着吴志刚。后来吴志刚出事了,没有去找它,它在林子里生活的很安宁,渴望吴志刚的出现,而吴志刚则以为它自己会回血狼谷。结果有一天,被人用麻醉枪打伤了。本来是要送到动物圆里供人观赏,结果被凉城道上的人高价买了下来,送到了坤月,金大牙为了银都会所,把小白狼送给了方志业。小白狼在笼子里已经关了一个多月,它看到吴志刚的那天,撞过笼子,现在额头还有几道伤痕。

它不像别的狼一样无聊的奔跑,这里不是它所乐意奔跑的地方,它的生命在森林。

方志业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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