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悬挂天际照耀了大地一整天的太阳,已经缓缓落下了山坡。天边的云彩通红通红的一片,遥遥望去,就像是被火烧了一样。曲聆坐在河边,抬起头眯着眼看那远处的云彩。记得小时候听爷爷说过,这样的云叫做火烧云。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好日子。
“聆妹,我回来了,你看我打到了什么?”身后的树林中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鞋子踩在枯枝落叶上,发出咔嚓咔嚓的清脆声。
曲聆站起身,回过头看见萧峰一左一右,各抓着一只猎物。左手上捉着一只野兔,右手上捉着一只野鸡,肩上还用一根草绳捆着一只猎物。萧峰将东西往地上一扔,随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笑着说:“今天运气好,竟然让我遇上了一只麂子。”说罢,又抿着嘴,露出一个温温和和的笑容。
“麂子?”闻言,曲聆眼前一亮,期待的看着地上的那头小东西。
记得在她小的时候,国家的枪支管理还没有后来那么森严。在她们那地,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枪。每逢暑假,爷爷总要吆五喝六,叫上几个老兄弟,几个喜欢的小辈,扛着家里的气枪和猎枪,就进山里去打猎了。
那时候听爷爷说,其实山里野味并没有城里人想的那么好吃,他们去打猎,也并不是纯粹为了换换口味,吃点野味,更多的是去回味一下当年纵情山林的日子。在爷爷看来,大部分的野味,比如野鸡、野兔的肉其实都非常柴,一点也不好吃。就连颇受人关注的野猪,那吃起来也相当的皮糙肉厚。比起人工饲养的家畜,味道可要差远了。
只除了一样,那就是麂子。
麂子的肉质鲜美,爽嫩鲜滑,稍经烹饪,就是一道精美的食物。那味道香的,恨不得叫你连舌头都吞下去。爷爷他们每次进山,几乎都是冲着麂子去的。不过因为早些年因为不知节制,麂子被大量的捕杀。等到曲聆那一辈的时候,山里已经很难见到野生的麂子了。而且就算见到了,麂子天性灵敏,身体矫捷,想要打到它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而在曲聆小时候,她就只吃过那么一次麂子肉。
随着后来国家取缔私人枪支,爷爷响应号召,把家里的枪都交了出去,就再也没进过山里打猎了。
说来,这还是曲聆第二次真真切切近距离的见到麂子呢。
曲聆凑到麂子面前,发现这小东西并没有死。只是腹上中了一箭,虽然经过萧峰的处理,可还是十分虚弱。曲聆凑近的时候,都只是虚弱的眨了眨眼睛,并没有别的动作。
“峰哥,我们今晚要吃它么?”
正在河边清理野兔和野鸡的萧峰闻言笑道:“怎么?舍不得么?”
“那倒不是,只是这麂子看上去少说也有三十几斤,我们二人肯定是吃不完的。如今天气炎热,若是今晚处理了,我担心到了明后天,就放坏了,多可惜。”曲聆伸出手,摸了摸麂子的毛皮。觉得并不如想像中那样顺滑以后,便丢开了手,跑到萧峰身后不远处的空地边,架起早就准备好的枯枝,升起篝火来。她虽然外表是女人,可内里却并没有学到太多女人的性子。那种天性中对柔弱可爱的动物的怜悯心,曲聆可没有多少。
“说的也是,那我们暂时就放这小东西再多活一日吧,明天把它拴在马后面,当作明日的口粮吧。”萧峰一边说,一边把手上的野兔和野鸡打理的干干净净。
之前他清理猎物的时候,就发现曲聆似乎有些嫌弃他弄食物的时候,弄得血淋淋的。自那以后,他就留了个心眼,每次都要把猎物清洗的不带一丝血水,才拿给她看。
两人就这么一边准备着晚上的吃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等吃完晚饭,天色已经彻底的黑了下来。
天空黑如鸦羽,暗如浓墨。圆润如银盘的圆月高挂空中,洒下银纱般的光辉。而旁边璀璨的繁星聚在一起,明灭闪烁,宛如一条辟天而过的星河,高悬于空。
曲聆挨着萧峰,席地而坐。手中拿着树枝,有一搭没一搭的刨着篝火,间或听见眼前的篝火燃烧木柴,发出一阵一阵“噼啪”的声音。
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安安静静的,却并不觉得尴尬。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默契与静谧,充斥在两人之间。
不知过了多久,萧峰突然开口问道:“离开居住已久的苗疆,同我去关外,聆妹你是否还习惯?有没有觉得后悔?”
又是这一句话。
曲聆闻言在心中低低的叹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兜兜转转在江湖中查询这么久,最后依旧没有查出带头大哥的身份而抑郁;也许是因为自己一直以来苦苦追查冒充自己杀害养父母与恩师的大恶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震惊;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对自己前三十年生命的一种讽刺。这一路上,萧峰始终有些闷闷不乐,原本一个豪气爽朗的大男儿,眼中竟然渐渐的染上了层层叠叠的阴霾,似愁苦,似自嘲,全不见当初曲聆第一次见到萧峰时的那种自信与凛然。
自从决定离开中原,前往关外生活以后,也许是因为潜意识就对未来产生了迷茫与不安,萧峰总是时不时的就会问曲聆,跟着他一起离开生活了很久的苗疆,会不会觉得有些不习惯。
每到这种时候,曲聆总是会停下来,一遍又一遍,真情真意的安慰萧峰。对她而言,没有什么比与他在一起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