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阳光普照在卡拉迪亚大陆之上。

时为七月初,除了维吉亚王国之外,别的王国都处于一片炎热之中,更别提位于沙漠之中的萨兰德苏丹国了。而位于沿海的诺德王国,尚且还比较凉快些。

在诺德王国最北面的海岸线上,一个海寇装扮的人在树林中飞奔着,从他慌张的脸色可以看出,后边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着他。

这海寇已经吓得面无血色了,只知道疯狂地逃窜。20分钟前,他跟随着自己的队伍,物色上了一支团队。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自己的队伍要吞下这支队伍的话,应该没有什么悬念。自己队伍有22人,而对方队伍只有16人——甚至还有两个女的。而正是这以往的经验,害的他们全军覆没。

当两队相遇时,对方队伍为头一个骑红马的,似乎是队长模样的人,不但不想以前所遇到的队伍般脸色充满惊讶与恐惧,相反,他看到自己的队伍时,脸上甚至浮现出一丝阴笑。自己队伍的队长还没来得及恐吓对方时,对方队长却已经下达了进攻的命令——也许从一开始,这猎人与猎物的角色就已经颠倒过来了。

结果很残酷,短短十分钟内,自己的同伴在对方队伍气势如虹的进攻下,接二连三地倒下,当伤亡过半时,大家都知道大势已去,剩下的人纷纷逃跑。可是,对方显然没打算让自己这边能活着离开,展开残酷的追杀。现在,还能动的就只剩下自己了。这海寇永远忘记不了这一幕:一个力气巨大的胖子,抡起手中的重斧一下就把自己的一个同伴劈成两半——连格挡都是徒劳的;一个雇佣剑士模样的中年人,以一敌三还不落下风,甚至还很轻松地斩杀了其中两名同伴,剩下的那名同伴,只得扔下武器仓皇逃跑;那个紫色短发的女孩——自己还真小觑了女人,想不到这个女孩还真不好对付,双手一甩,两把飞刀就能准确无误地插进相隔十米外的两个同伴;还有不时在后方放暗矢的一个黑发男子,他发的弩矢,根根命中;当然,最恐怖的还是那个骑红马的队长——他那诡异的步法、那精妙的剑术,凡是被他接近的人,都很快地倒下。后来大家想着擒贼先擒王,纷纷朝那队长扔飞斧——更让人诧异的事情出现了,只见那队长,抡剑在身边舞起道道剑花,把飞过去的飞斧都纷纷击落,直到把能扔的飞斧都扔光之后,仍然没能伤到那队长分毫,这样的格挡防御,真可谓滴水不漏!只是格挡完飞斧之后,那队长脸色显得有些疲惫。

想着、跑着,面前的树丛开始稀疏起来,那海寇大喜,只要跑出这个树林,自己就能轻易逃脱了,想着终于能死里逃生,那海寇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终于,越过了最后一棵树,那海寇跑出了树林了,可是,却已经再也跑不动——在他面前的,是一匹火红的健马,身上没有一丝杂毛。马上是一个矫健的男人,眼中没有一丝怜悯。

只见那马上的男人举起手中的猎弩,指着那海寇,道:“你跑得可真慢,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何况我是绕了整个树林才来到这里的。”

怎么可能?自己跑得已经不算慢,可这马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居然已经绕过了整片树林来到树林的对面?这是什么速度?

马上那男子继续道:“从你一开始准备拿别人的头盖骨当碗使时,就应该做好自己头盖骨穿个洞的觉悟。”说完,男子扣响了弩上的机括,一支飞矢,狠狠地钉在了自己的头颅之上。

男子看着中矢的海寇渐渐失去知觉,渐渐地倒下之后,也松了口气,下了马,走近尸体,搜刮起海寇身上的装备。

这男子,显然就是谢枫!

谢枫从容地解下了海寇的一身装备,自言自语道:“嗯,第117个。”从开始剿杀海寇,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队伍遇过大大小小数十队的海寇。而谢枫自己亲手斩杀的已经有117个。

这一个月里,虽然都过着血雨腥风的日子,但带来的效益还是很客观的。首先,经济上,由于倒卖海寇的装备以及俘虏,谢枫现在手头上已经有上万的第纳尔了,总算能当上个小暴发户了。其次,队伍实力上,多日来的战斗,已经让队伍的战斗经验快速提升。现在谢枫的“荡寇军团”中,除了谢枫自己、朱迪、塞拉、阿里、米诺斯、费南德、艾菲之外,还有两个诺德熟练轻步兵、一个诺德轻步兵、两个商队护卫、一个雇佣弩手、一个维吉亚轻步兵以及两个维吉亚游击射手。通过不断地战斗,朱迪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了——在四天前尝试过亲自发射了一弩射杀了一名劫匪之后。而米诺斯,更是从雇佣剑士升级到了职业武士,与艾菲一起,被队伍视为两名头号猛将。说道艾菲,谢枫不禁感慨,费南德当初所说的没错,艾菲这人,力大如牛,一只手就能把一名成年男人扔出老远。伴随着着恐怖力量的,是他的恐怖食量,在队伍中被冠冕了“食物消耗王”的称号。但谢枫依然认为他的力量对得起他的食量,并且咬咬牙,以消耗500积分为代价,抹去了破盾悍斧的绑定,而把破盾悍斧送给了艾菲。艾菲有当年“血斧狂狮”埃米利奥的勇猛,所谓宝剑赠英雄,而悍斧送艾菲,也正适合。只是希望艾菲不要重滔埃米利奥的覆辙,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帐下的一员猛将。

想到当初不可一世的埃米利奥,谢枫不胜唏嘘:那个能与自己老师谢尔并驾齐驱


状态提示:第103章 第104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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