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孙兰花精神恍惚的时候,田福堂已经开始对金俊山发动了最后一击。
他点上烟袋锅子,深深的抽了两口,面对双水村的村民们说道:“大家伙可能都知道,金俊山有初中文化水平,是咱们双水村的小学的校长,但是却没有人知道,他在解放前还曾跟着柳镇的张先生学过一段时间的医。”
“张先生?就是柳镇街西边那个有怪医之称呼的张先生吗?”
“除了他,还能有谁被称为张先生。”
“嘶金俊山还有这种奇遇。”
双水村的村民们提起张先生,都是一副既敬佩又畏惧的样子。
没有办法,张先生的那些事情实在是太古怪了。
柳镇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在很久以前是没有医生的,毕竟对于贫瘠的村民们来说,生了病就自己到山上找一点草药,要是病情实在是太严重,挺不过去的话,就提前帮自己挖好墓穴。
并不舍得将自己辛苦也好几年攒下的那点散碎银两交给所谓的医生。
有一天,柳镇的人们突然发现,在街上竟然新开了一家药铺,药铺的老板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他身上穿着旧时代的那种长褂子,头发和胡须全都白了,再加上体型消瘦,走路的时候喜欢拄着一根拐杖,看上去颇有几分仙气飘飘的样子。
这人自称为张先生。
张先生来到柳镇之后,就立下规矩,凡事进到他的医馆看病,生死自负,也就是说,即使吃了他开具的药方,一命呜呼了,他也不会担负半点责任。
为了撇清关系,张先生甚至在跟病人看病之前,都会先让病人立下生死文书。
不管病人的死活,这种先生谁敢请啊,按理说张先生的药铺应该没有多少病人,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柳镇的人发现,药铺开业的第一天,就有不少外地人乘坐马车来到了药铺里,求着请张先生医治。
最开始的时候,大家伙还好奇,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不怕死的人。
但是跟那些坐在马车里的病人闲聊一阵后,大家伙就明白了过来。
原来,马车里的病人大多数都身患不治之症,他们已经请了无数的医生诊治过,那些医生判处了私刑,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会舍命搏一搏。
而张先生虽然脾气古怪,医术却很高超,尤其是擅长治疗那些不治之症。
那些乘坐马车前来的病人,有一半都活着回去了。
能用这种成功率,张先生被称为神医也不为过。
但是奇怪的是,柳镇的人们却从来不到张先生的药铺看病,这也不能怪他们胆小,毕竟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冒,要冒着生命危险去看病,谁也不愿意。
这样一来,柳镇就出现了奇怪的画面,明明张先生的药铺患者不断,柳镇上的住户却总会绕着药铺,没有人敢靠近。
大家伙本以为这种局面会持续下去,但是没有想到,有一天镇民们从睡梦中醒来,张先生和药铺都不见了踪影。
店铺整个被人连夜搬走了,只有下一间破旧的铺子,就好像这个张先生从来不存在一般。
镇民们总会给不能理解的事情寻找出各种相对合理的解释。
于是就有人开始议论,声称张先生是药仙下凡。
当然,明事理的人都清楚这种说法就是在扯淡。
暂且不提有没有药仙,就算是有,也不会在贫瘠的柳镇开办一家这样奇怪的药铺。
那些人觉得,张先生其实就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医生,之所以让病人签下生死契约,就是为了好玩罢了。
所以现在大家伙听说金俊山竟然拜过张先生为师,都感到很震惊。
金俊山闻言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了起来,他张嘴就想反驳,可惜田福堂已经不给他这个机会了。
田福堂抢先说道:“金俊山,你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年在柳镇熬火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吗?”
金俊山到了嘴巴的话,只能又重新吞咽下来。
田福堂继续说道:“大家伙都清楚,咱们双水村太穷了,穷得上不起学,吃不起饭。有些年轻人知道要改变这种局面,只能到柳镇熬活。柳镇有皮货行,有粮站,有木材厂,而这些地方都需要下苦力的人。
经常在柳镇熬一个月的火,就能够挣到比在双水村忙活一年都要多的钱。
但是熬活是一个苦差事,不是任何人都能干忍受的。只有那种有力气,性格坚毅的人,才能够办得到。
在当年,咱们村子里只有三个人能够在柳镇连续熬一整年的火,一个是孙家的孙玉厚,一个是我,一个就是金俊山了。
孙玉厚和我都是那种下苦力类型的,每天在店铺里,被东家当成牛马一样使用。
而金俊山的脑瓜子比我们两个都要灵活,他在进到皮货行里之后,很快就凭借自己的小机灵,当上了少东家的伴读,每天除了上午需要在皮货行里干活,其余的时间只要陪着少东家到学堂里读书就可以了。
金俊山之所以拥有初中文化知识,就是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
当然,即便是这种相对轻松的活计,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所以金俊山在一天陪着少东家从学堂回来之后,突然病倒了。
生了病的活计,对于店铺来说,压根没有任何价值。特别是皮货行的老板是一个心思多疑的人,他生怕金俊山的病会传给别人,所以在看到金俊山生病之后,非但没有让他好好休息,反而一脚将他踹出了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