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重生日常修仙>第四百一十二章 前1%

9号考场。

俞雯猪叫出丑之后,实在受不了同考场学生异样的目光,她提前十五分钟交卷,离开考场。

本场考试结束后。

破洞裤,金链子,靓丽小皮带打扮的谭美玲,扭着细腰出门了,她对自己的身材,容貌,极其的自信。

11号考场的崔宇,从楼上跑下来玩,结果正好看到了谭美玲‘妖娆’的身材。

崔宇经常受邀,至孟桂的房子欣赏影片,所以他的艺术水平比较高,他一双眼睛放光,鉴赏了一番。

随后叹气,心道:‘太干,太瘪。’

并非他喜好丰腴,而是谭美玲估计为了保持身材,长期营养不良,这种不健康的ròu_tǐ,崔宇并不感兴趣。

谭美玲见到崔宇后,脸上立刻显现出厌恶的神情,以前她最喜欢穿露脐装,可以展示出她优美的身材。

吸引路边男生观看,她很享受那等感觉,仿佛她是一件稀世珍品,被无数人追捧,他们只能看,始终无法触碰。

然而那一天,竟然被崔宇质疑,肚脐太脏了。

从那之后,谭美玲再没穿过肚脐装。

此时崔宇盯着她,谭美玲身上鸡皮疙瘩起来了,换作别人,她必然呵斥出声,那些臭男生必定小心翼翼的道歉,任她斥责,她则享受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

然而换成崔宇,她则不敢说出口了。

崔宇收回目光,啥也没说,扬长而去。

等到崔宇走出老远,谭美玲忍不住抬起腿,看向裤子破洞的位置:

‘幸好腿上没灰。’

……

中午。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食堂不管饭,薛元桐到家后,和薛楚楚一起在厨房忙活。

姜宁坐等吃饭。

当然,不是没代价,吃完饭后,他负责刷锅洗碗。

但,薛楚楚必然争着帮忙,只要饭后他态度不那么坚决,刷碗刷锅就归薛楚楚了。

做饭的时候,薛楚楚从家里拿了些鸡中翅,她不想占桐桐家的便宜,所以自备些食材。

至于姜宁,他啥也没带,白吃白喝。

最开始一起吃饭,薛元桐还想和他分清楚点,然而太难了,纵是薛元桐也算不清了,于是任由他吃了。

反正妈妈不反对,而且这样更有一家人的感觉。

得了中翅后,薛元桐决定烧一道可乐鸡翅,她在洗鸡翅,腾不开手,使唤姜宁到去冰箱里拿可乐。

姜宁拿了两瓶冰可乐,薛元桐嫌弃的表示,只需要一瓶。

姜宁打算放回冰箱。

她说太麻烦了,随后把另一罐拆开,和楚楚一起喝了。

喝完可乐,她浑身充满干劲,一口气炒了三个菜。

可乐鸡翅,素炒莴苣,还有辣口的尖椒牛肉丝。

姜宁帮忙把桌子移到门口堂屋,他坐在小马扎上,与乡野风景做伴。

每人一碗米饭,甜滋滋的绿豆汤,还有两个钟灵毓秀的女孩,一个灵动,一个清冷,姜宁觉得现在的生活挺不赖。

饭桌上,薛楚楚告诉桐桐,他们这一排平房,隔壁满脸横肉的大叔,最近带了一只大狼狗回来,养在铁笼子里。

薛元桐问她狼狗有多大。

薛楚楚表示特别大,并告诉桐桐,千万别招惹。

薛元桐害怕,那种大狼狗很吓人,如果突然发疯了,能把人咬的特别凄惨。

以前她们村里,有人养了大狼狗,村里人养狗,不流行拴绳,全是放养。

那狼狗特别凶悍,见人就扑。

狗主人一开始笑呵呵的看,直到把村里的小孩咬的遍体鳞伤,大队书记才带人把狗宰了。

她将楚楚的提醒放在心里,坚决不惹大狼狗。

薛楚楚吃完鸡翅,把骨头小心翼翼的吐到桌子上,有姜宁在,她吃饭还是放不开,保持着大家闺秀的风范。

她喝了口绿豆汤,忽然说:“桐桐,你还记薛青鸾吗?”

薛元桐:“当然啦。”

她所在的薛小庄,除了她和楚楚,还有一个同龄的小姑娘,她叫薛青鸾,本来她们三可以成为好朋友的。

可惜,薛青鸾家养了一只凶恶的大狗,她每次和楚楚找青鸾玩,那恶狗便冲出来狂吠。

久而久之,她们俩不找薛青鸾玩了。

“你还和她联系吗?”薛元桐问,涉及到儿时的伙伴,她有感兴趣。

薛楚楚平静的说:“青鸾去羊城了。”

薛元桐惊讶:“之前不是在家吗?”

“家里挣不到钱。”薛楚楚说,语气微微复杂。

薛青鸾不像她和桐桐成绩那么好,再加上薛青鸾不是独生女,她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那个管理严格的时代,拥有两个弟弟,薛青鸾家里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

导致她家条件并不好,最严重时,家里的冰箱电器,甚至连一头牛,都被带走了。

农村的人,远不如城里人有眼界,很多是一家几口出门务工。

薛青鸾为了补贴家用,只好打工去了。

薛元桐听后,小嘴叹气,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薛楚楚一样如此,她深深知道,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外出打工有多么艰难,只能干最苦最累的活,缝纫厂,电子厂,服务员,勤杂工。

这是她们父母的亲身经历,幸好如今进了长青液公司。

事虽不好,却很常见,薛元桐不想聊那么沉重的话题,便奇怪的问:

“姜宁,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家吃饭时,隔壁的狗不凑过来了?”

以前她家一吃肉,隔壁的土狗们,全部摇着尾巴跑来,好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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