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千百寻>第十四章 大钟

陆云等待着前方这匹狼咬碎自己的头颅,然后自己的拳头借着余力将另一匹狼打死。

不过他没等到狼咬碎自己的头颅,却等到了一把刀,一把砍刀。

萧风远远的就看到那匹狼正向陆云扑去,抽出腰间砍刀,猛地一甩。

不管是刀刃还是刀背,只要能碰到那匹狼,结果都是一样的,别忘了,萧风举起七百斤的大锤都不太费劲的。

砍刀正砸中那匹狼的脖颈,一下将那匹狼砸飞出五六步远,那匹狼蹬了蹬腿,便不再挣扎了。

陆云用尽全力打出一拳,其身侧的那匹狼被打的脑浆四溅,又飞出十几步远。

陆云最后一击用尽了力气,看见萧风、凡铁到来,心里想:“这下好了,得救了!”精神立马松了下来,虚弱的叫了两声“风哥!”“铁哥!”就昏了过去。

周围已经是一片狼藉,情况却一目了然,只剩下三匹狼了,对于萧风、凡铁的实力,三匹狼,塞牙缝的差不多。

迅速的就解决了战斗。

“小铁,你背他下山,把他背去凡爷爷那儿,我去拿树枝、石头,下去之后再去找你。”

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一会儿就会有不少狼向这里聚来,于是凡铁道:“那你小心点!”

“恩。”了一声,萧风向山上东北方向跑去。

凡铁背着陆云一路狂奔,偶尔姿势比较奇怪,是在护着陆云,免得他再受伤害,到山下与铁牛简要说明了情况,就奔着自己家,也就是凡梵那儿去了。

凡铁已经把那儿当是自己家了。

萧风回到那段路上,将束条调整了一下,一根束条一丈长,对折两次也还有两尺多长,完全够用。萧风将两根束条拆开,取一根对折一次再拧成螺旋状,把树枝麻袋捆在了一起,一只手拎着,又跑到西南树林里,用另一根束条将九只死狼捆成一堆,背在背后,飞快的下了山。到铁牛那儿,将树枝石头放下,和铁牛打了个招呼后,背着一捆狼回了自己家。

别误会,他可不是私吞了九匹死狼,他把狼背回家是给身为村长的他爹,让村长来处理这些狼。

到家以后,萧风将陆云在北山遇狼的事详细说了一番,随后就将那些狼皮肉分离。

狼肉可以吃,给村里人吃。拿出山外去买?估计没到山外就馊了。狼皮可以保暖,但更多的是作为奢侈品,是有点身份人的象征,村里人绝大部分人家日子过的都一般,没有多余的钱去买狼皮这种奢侈品。只是为了御寒的话,有更多的选择都比狼皮要好,而且便宜。一件狼皮甚至能换几十件品质上好的棉衣,而品质不太好的一件棉衣就足以对抗严寒了,所以村里人是不会需要狼皮的,狼皮会运出山到县城里去卖,卖的钱放在村长这里,用于置办村子里的公共设施和对一些贫困家庭提供帮助。

大家对村长那么放心吗?这是在哪里?四合村!最可靠,最忠厚,最受人尊重的人就是萧邦。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萧邦干村长有二十年了,这二十年里,村子里的一切都被他打理的井井有条。二十年前,村里穷困到何种田地你是不知道,那时候绝大部分家庭都基本是“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现在,最起码大家不要为肚子发愁了!甚至有些家庭都置办得起一些大件了······这些虽不能说全是萧邦的功劳,但有一大半也是他流血流汗,拼死拼活干出来的。外界村子里,是由村民投票选出几位德高望重的人物来共同管理村子的财务,大家互相监督。而在四合村里,不需要!

就算萧邦偷偷私吞一些钱财,村子里人发现也会觉得这无可厚非,毕竟为村子做了太多的贡献,拿点钱有什么的。然而,就算有人在村子里大喊:“萧邦私吞公款啦!”也不会有人相信,大家只会以为,这个人发疯了!别说私吞了,萧邦能哪一个月不贴钱就不错了。这些是村子里即便是三岁小孩都理解的事。

萧邦面色凝重,走到家门外的那口大钟前面,用钟锤撞了几下大钟,要是凡铁在这儿肯定会惊讶,因为,撞了这一下大钟竟然只是不停的颤动而并没有发出浑厚的钟声。萧邦拿起腰间挂着的一个几乎就是他面前这口大钟缩小版的小玩意,只小玩意此时竟也在不停地颤动,和那大钟的频率丝毫不差,萧邦拿在手里居然对它的颤动没有什么影响。只见萧邦对着那小钟讲话:“各负责通知自己附近区域的村里人,北山上发现狼群出没,然村里人也尽量不要上北山。”讲完这句话后,大钟的颤动已经很微弱了,萧邦又用钟锤撞了几下,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之后,小钟里传来很多不同声音:“是!”“明白!”“收到!”······凡铁将陆云交到凡梵手里,等凡梵检查陆云的身体,又给他包扎好之后才将事情的具体经过一一道来。

凡铁刚讲完,陆云就“哼~”的一声醒了过来,脸色苍白。

“别乱动,就这样躺着吧!别再把伤口挣裂了!”凡梵见陆云想起身说道。

“凡爷爷,谢谢你!铁哥,也谢谢你!”说完又眉头不展。

“怎么了?很疼吗?”凡铁问道。

“不是,我是怕,我这样俺家人知道了咋办啊!我爹还卧病在床,听说我这样了,他的病——”还没讲完,手就伸到怀里,“呼,还好没掉!”随即又睡了过去。

这情景让凡铁心中猛的发热,暖洋洋的。

一会儿萧邦,萧风也过来了,随他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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