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并州度日如年的刘虔终于看到了奔赴凉州作战的并州兵,看到那一列列整齐的行伍从自己的面前走过,他满意地笑了,一看这支军队的军容,就知道这的的确确是一支强军,五千人成八路纵队从他的面前走过,横看竖看都成一条直线,让他不由有些发呆,他却不知在并州军中,新兵入伍后的第一件事便是队列训练,这些在周澈等人眼中还只是一些新兵的家伙,但在刘虔的眼中,已经是一等一的强军了。
这一瞬间,刘虔便觉得自己这几天来急掉的十几斤肥肉算是肉有所值,付出的一百五十万钱也总算有所回报,哦,不!是一百六十万钱,还被刘彦那个女人敲走十万钱。不过只要这支军队开进凉州,想必那该死的座山风必然会烟散云消。
看着这支队伍,看到他们的装备,刘虔觉得周澈还是值得一交的,虽然贪了一点,要钱要得狠,但拿出来的东西也的确值当。
“刘凉州,这支军队还满意否?”周澈微笑着问刘虔。
“满意,满意!”刘虔大笑:“度辽兵威震北疆,果然名下无虚啊!”
“当然,这可是我刚从乌拉特抽调回来的精锐,准备进攻南匈奴的绝对主力啊!为了使君你,我算走出了大血了,要知道,为了这事,王别驾可是直到我离开乌拉特,都拒绝与我见面,将自己关在小屋里生闷气哩!”
一边的田丰、沮授听着周澈在那里信口胡诌,脸上都不由露出笑容,看不出一向严肃的主公说起谎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淡定的很啊!
富平城郊那座庄园如今已是大变模样,虽然仍是简易的一此木房,但却规划得整整齐齐,居民区里的道路也被整修了一翻,小石子铺就的道路纵横交错,将居民区划分成一个个整齐的小方块,与先前不同的是,现在多了一个兵营,高大的木栅栏,拒马,鹿角,濠沟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防御体系,虽然没有高大的城墙,但仍然显出一番森严的气象。
居民区里已找不到闲人了,潘凤占据此地后,立即按照周澈的布署在这里实施新政,每户佃农、牧民每月定量交出份粮或是小马驹之后,多余出来的物资都被以略低于官价的价格收购,然后交于皇甫诚,私运出去后以走私的价格贩往各地,现在的佃农、牧民们都是干劲十足,因为干的越多,自己就获利越丰,潘凤规定的份额并不高,很容易就能完成。每家每户除了孩子,现在连女人都死命干活,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能为自己多产一点。
进入潘凤军队的原先的佃农,现在已成了正规的军人,他们的军晌足以让他们养活一家人,当然,他们的家人愿意去放牧的话,一应待遇都与佃农一般。现在的富平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有恒产者有恒心!”潘凤分外佩服周澈说过的这句话,现在他在富平数万佃农的心中,威望无以复加,不为别的,就只是因为自己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不再受到那些朝廷狗官的压迫。
从佃农中精选出来的几千精壮,再配以自己带过来的原斥候精锐,现在他手里的军队已足足有了五千人,而且这五千人在经过几个月的征战之后,已从以前的新兵,慢慢地变得成熟起来,他们离一个精锐士兵的距离已不远了,关键是自己带着他们对上他们以前惧怕的凉州军,连战连胜之下,让他们的心气儿也逐渐高涨,用主公的话来讲,这就是有一颗胜利者的心。而对一支部队来讲,这种勇者强者的心态是非常关键的,你不能指望一支连战连败的军队能拥有什么虎气霸气。
从并州秘密派遣而来的军官们已彻底有效地掌控了这支军队,有了这些低层军官搭成的骨架,现在这支军队比起并州正规军来并不逞遑多让,甚至可以说他便是并州一支尚未进入编制的军队,也难怪未经过风雨的刘虔本部兵马在他们面前连战连败。
连接打下好几座县城,歼灭了刘虔本部精锐之后,第一期的战略目标已完成,在去四处打劫就完全没有了必要,必竟凉州不久以后还是要归主公的。如果破坏过重,以后就是给自己添麻烦了。
现在潘凤厉兵秣马,兵锋已是直指刘虔直接掌控的凉州州治武威郡,只等主公一声令下,便可以行动了。
“大当家的,大当家的。”一人快步奔了过来。
“大当家的,外面来了一群人,要求见您!”
“什么人?没有问清楚么?”潘凤沉声问道。
“大当家的,领头的是一个女人,蒙着脸,身后跟着好几十个护卫呢,看着都很膘悍,那个女人让我把这个东西交给大当家的。”士兵气喘吁吁地递给潘凤一块小牌牌。
潘凤一看那牌牌的样式,脸上已是露出喜色,拿过来一看之后,拔腿便走。
“大当家的,您去哪儿啊?”
“走,跟我去迎接。”
“潘都尉,恭喜了,从今天开始,你已被大帅晋升为都尉,我来之前将军已颁布了你的晋升令,当然因为你现在的处境,此项任命只局限于并州少数人知道。你现在手里五千精兵,正好一个营的规模,所以将军把这个营命名为撼山营。”刘彦将任命书递了过来。
潘凤平静地站起来,对着周澈颁布的任命书行了一礼,这才双手接了过来,小心地揣进怀里。从土匪到高级军官,想起往日,不由有些感慨。
“潘都尉,你自从跟着将军以后,屡立功勋,其实以你的功绩,早就应当被晋升了,但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