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她的惊讶,他继续道:“岚岚,你始终是个女人,而我,始终是个男人。而男人,总会长大的,长成一个足以为女人撑起一片天的大男人。”
而你,总有一天,也会明白,我不再是你的弟弟,而是,你的男人。
对上那双沉淀着深思的深邃眼眸,宋汐心中一颤,竟有些不敢直视。
她终于觉出他的不一样来,从前,是她宠着他,如今,他竟能宠着她了。
两人的相处模式,竟不知不觉地颠倒过来了。
他的成长是如此地顺理成章,自然到连她都没有及时发现,只是隐隐地感觉到不习惯。
亦如当初,陡然一天,看到背叛后的风曜,她忽然觉得不认识这个人了。
不同的是,那时是深深地恐惧,如今却是深深地欣慰,于欣慰中,却又生出一种隐隐地忌惮。
因为,自此之后,自己再也不能掌控这个少年了。
除非,她做回那个强势的风青岚,手握大权,执掌天下,由权势堆积出来的威严,总是令人生忌。
否则,他的强势,随着权势与日俱增,总有一天,会凌驾于自己之上。
可是,自己早已经厌倦权势,无心卷入其中。
再说了,自己的真的要一直压在他的头上吗?
那样,他永远无法真正地成长,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帝王。
罢了,宸宸,我欠你的,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从今以后,我只堵你的感情,赌输了,即便是养成另一个风曜,我也无怨无悔,就当我,还你的。
似是窥出了她的心思,他忽然抬起她的脸,直视她的眼睛,认真道:“岚岚,你所说的那些,都是没有的事,别胡思乱想。只是,男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总会有些不一样的,宸宸,始终是你的宸宸,只是你的。”说罢,他轻轻地在她额间落下一吻,将她拥入怀中。
在宋汐看不到的地方,轻轻勾起一缕浅笑。
岚岚,也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早已喜欢上我了。
只是你自诩深情专一,不敢承认。
阿璟说得对,想要你不将我当成弟弟,首先,我自己就不应当将你姐姐。
距离产生美,一贯地纵着你,由着你,只会将你宠坏了。
偶尔地,刚柔并济,不是效果很好么?
岚岚,我真喜欢这样抱着你,这样乖巧的你。
不会拒绝我的亲近,不会张口闭口都是厉淳。
若是……没有厉淳就好了。
这样,我们两个,将是世上最幸福的一对。
……
宋汐终究还是陪风宸去了校场,站在演练场上发言的风宸,意气风发,威仪天成,越发叫她刮目相看。
她甚至从他身上看到了先皇的影子,年幼时,接触到先帝,以低矮的视角,第一次仰望那位古代帝王,当真是觉得高不可攀,威仪凛凛。
如今,竟又有了那种感觉。她和风宸在校场用过晚饭才回来的,回来的路上,两人骑一匹马,远远地甩开后面的人群。
宋汐就问他,“你说你没生气,你怎么放着浮枭不骑,反而去骑别的马。”
风宸道:“浮枭性子烈,除了你我,谁也不让骑,路时葑是一路将它牵回来的。它身上有不少伤口,想必是在马贩子或者买它的人手里吃了不少苦。我将它放到阿璟的药庐,方便疗养,近日才牵回来的,心疼它,今日去校场遇见别的马匹,恐它起好争之心,不利于养伤,遂留在马厩里。”
宋低头,抚摸浮枭的鬃毛,心疼道:“是我对不住它,将它弄丢了,才吃了着许多的苦。”
风宸低头,在她发顶落下一吻,道:“它这不是好了,瞧它今日,跑的多欢,可见是很高兴见到你的。对了,你怎么会弄丢浮枭呢?”
宋汐恐他借此追问她迟迟不归的理由,顿了顿道:“白团被一富户抓去了,那家人看它皮毛珍稀,又通灵性,关得十分严实。我救它时,中了埋伏,后受伤失忆,等我想起来,浮枭早已无从找起。”
闻言,风宸箍在她腰间的手一紧,颇为紧张道:“你重伤失忆?伤着哪儿了?”
他的手无意识地在她身上摸索,若非是在马上,他必得脱下她的衣服仔细检查了。
宋汐忙扣住他的手,安抚道:“伤了头,早就好了,你别担心。”
风宸沉默,半响,幽幽道:“怪不得,你这么久不回来,是我,错怪你了。”
他还以为,她为了厉淳,将他抛之脑后了。
宋汐敛眉,暗道,错怪,错怪什么了?
直觉告诉她,这是个雷区,故而宋汐聪明地没有去挖。
又听风宸问道:“那白团呢?可是找回来了?”
其实,风宸对于宋汐为了找一只狐狸,久不归家,心里还是有些怨念的。
这要是捉住那只小家伙,非饿它几顿不可,将它整老实了。
“当时是找到了,但它遇见了它的亲人,我就将它放回山里了,灵狐嘛,总归是生活在山里安全一些,也更加地自在一些。”
“也是。”
见风宸不再怀疑,宋汐暗地里松了口气。
之所以隐瞒白团和阿寻的事情,是因为妖精成精的事太匪夷所思,虽说风宸可能会信,但是她和阿寻那些糟心事,说出来,那不是让他添堵么!这好不容易和好了,她敢说,阿寻的事情一闹出来,之前那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