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