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自己真不愿离开这个家。要是按灵魂来说,自己在这个世上,绝对是不会有亲爹亲娘,但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原主的爹娘,自己也没有办法不认,不然的话,心里确实也过不去。
但前提必须是:这是真的原主的娘,不然的话,自己可没这闲工夫,给自己认一个娘来供着。
啊?这个哭的伤心的大娘忽然被虎妞问的惊诧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
“我可怜的孩子,娘就是带着你赶集的时候,被人拐走了你,那时候,你就穿着一件红色的薄棉袄,鞋子是我在赶集的时候给你新买的虎头鞋,对了,你那天抓住一个桃核做的小手镯不肯放手,娘也买了给你戴着的,可还在你身上?”
这个中年女人反应还是敏捷的,既然这个丫头问,就故意说的清清楚楚,不然自己说不过去,而自己说的这么清清楚楚,就是这个丫头没有这些,也不关事,只要推说可能是被拐子全都拿走了,关键是这个丫头左腿的小红痣,自己只要后面说出来,就一定成。
虎妞没感觉,也不好回答任何话,只是期待的看着顺子,等顺子哥给自己解答。
“虎妞,我遇到你的时候,你都有三四岁了,那时候,你说的不是这边的口音,而是外地口音,好像是黎川那边的话,但你那时候身上穿的都是破旧的洗白的棉袄,鞋子也只是小草鞋,身上没有一点装饰,那时候,你自己只知道你是被人抱走的,但你自己也不知道家在哪儿,所以就一直跟着我们一起了。”
顺子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虎妞听了之后,就低头寻思了:
既然顺子看到自己的时间是三四岁,口音还不是本地口音,这个女人看起来是认错人了。
虽然自己对失去女儿的这个女人表示同情,但不等于同情就要认一个娘,而且,这个女人的女儿既然丢了,也许还在哪儿等着她找到呢,自己就更不能乱认人了。
“这位大娘,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我应该不是你丢失的女儿,你的女儿也许现在还在哪个角落等着你去找她呢!”
就在虎妞这样说的时候,那边香香却是激动起来,就是,虎妞就是自己的女儿,当年自己就是把女儿寄养在黎川一个农户人家的,当然会是那边的口音,这个女人到底听谁说的,虎妞怎么会是她的女儿?
“不,小妞,娘不会认错你的,你长的跟小时候还像的很,对了,娘还记得你的左边小腿后面还有一颗米粒大的小红痣,你摞起来,给娘看看,是不是有啊?”
这个女人故意激动的当场就要摞虎妞的小腿裤子。根本也不管鱼馆这么多人看着,更不管是不是会有损一个小姑娘的清誉,她就是要让鱼馆这么多人清楚的看到这个丫头左腿有颗红痣,让这个丫头做定自己的女儿。有这么多的人证呢!
我的左小腿后面有颗红痣?我怎么不知道?虎妞也不确定了。呆呆的站在那儿,被那个女人借机摞起来裤子,顿时虎妞左小腿被人看到果真有颗米粒大小的红痣。
“我的女儿啊!娘真找到你了啊!呜呜呜!”这个女人故意激动的抱着虎妞哭的昏天黑地。
连着跟着这个女人一起来的一对老夫妻也过来摸着虎妞的头脸,哭着说着什么老天开眼的话。
虎妞傻了。一时间有些呆滞,任由他们这样抱着自己嚎嚎大哭。连自己裸露的左边小腿都没有顾上把卷起来的裤子放下来。这属于走光行为。虎妞没有意识到,这点小腿露着算个毛?
但有人炸毛了!大娘原本也感觉这个女人可能会是虎妞的亲娘,但有亲娘会为了认女儿,在这么多男女老少面前,把她亲女儿的裤腿卷这么高吗?都卷到膝盖了,想凭着这个就认走虎妞?
怎么可能?除非你拿出更有力的证据,不然光凭这个就想把我们家虎妞认走,坚决不答应!
虎妞从小就在镇上乞讨生活,穿的一贯是破破烂烂,特别是夏天行乞的时候,虎妞露出胳膊露出小腿,很正常,要是被人因此记得了虎妞身上露出的印记,故意来认了虎妞,那不就是缺德冒烟的人吗?
再说了,虎妞在这个镇子上做乞丐也做了蛮长的时间,有好几年了,也没听说你去认虎妞,噢,现在虎妞会挣钱了,就冒出来认人的亲人了?
而那边的香香早已按捺不住激动的站起来,怎么可能?明明是自己的女儿,长的跟自己一样,口音也是黎川的口音,小腿上的红痣是自己清楚记得位置的,怎么就是你的女儿,虎妞跟你有一点点像的地方吗?
“别激动,看看再说?忘了我跟你说的只要她平安就好?”馆长一把安下激动的站起来的妻子,在她耳边轻轻提醒。
香香被提醒后,是乖乖做下来,可眼睛却死死盯着虎妞他们那边,眼眶早已红红的,忍着没敢哭出来。
女儿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还要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胡乱认自己的女儿,这让自己情何以堪?
“我说这位大妹子,你一口咬定我们家虎妞是你女儿,可我看着却有不可靠的地方。
我问你,你丢失女儿这么多年,首先要找的就是镇上那些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可你找了吗?
你一定没有找,因为虎妞这几年一直跟随顺子在我们这个镇上行乞活命,要是你真的用心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