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厅中,座无虚席。
并不像是流行音乐会那般喧嚣嘈杂,没有疯狂呐喊的粉丝,没有闪烁不止的荧光灯牌。有的只是幕启前的静谧与安和。
大幕缓缓向左右划开,悠扬的声调轻轻地从台上飘落,如漫天雪花。
虽然主打古典音乐,本是庄严肃穆的氛围,不免有些沉闷。讨巧的是,添加了爵士和轻摇滚的成分。古典与现代的融合,丝毫不显突兀。反而,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白芍环视一周,男女老少,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无不身着华服,身上散发着上流社会特有的贵气,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风范。这个钟越烨,还真是个万人迷啊!
曲毕,升降台缓缓升起,原本空无一人的主台上突现一颗耀眼之星。
钟越烨身着黑色燕尾服,端正地坐在演奏椅上。倏尔,他微微扬起前额,唇角一弯,笑容绚烂如花。那样的温暖,仿佛是他私人订制的,芸芸众生,找不出第二个让人甜到心底的笑容。
他这个招牌动作,让原本有着良好修养且淑女做派的名媛们,忍不住轻声呼喊了一番。白芍不屑,不就一笑嘛,你们至于吗。但是定定一看,她才发现,果真蚀心之蛊,定力稍稍不足便会掉入他的圈套。
不是卖艺吗?干嘛靠肉|体吸引人心······
白芍在心里狠狠地将钟越烨唾弃了一番。很快,她就知道她大错特错。
钟越烨缓缓站起,向台下的观众行了一个欧式礼。而后,他轻轻地落座,调整了琴脚的位置,长腿自然张开。将琴轻轻地靠近自己,琴肩落在了他的心窝之上。
曲调升起,悠扬而低沉,辗转曲折。大提琴不愧是最接近人声的乐器,乐器之王,它当之无愧。
竟是《罗可可主题变奏曲》!
白芍愕然,没想到这首曲子竟然成了演奏会的开山曲。台上传来的曲调与曲风,仿若从天际飘来的呼唤。曲子本是柴可夫斯基的名作,但是钟越烨一手用弓杆敲弦,曲调扬起。明明是世界著名且经过千锤百炼的曲子,竟被钟越烨演绎得新意十足,而这新意丝毫没有破坏曲子的原汁原味,既有外国的演绎遗风,又不乏中国风的韵味。
坐在台上的钟越烨仿佛是与天使交换了灵魂,他的手、他的身躯与大提琴已经完全融合在了一起。他所散发出来的不仅仅是高贵的风范和不可抗拒的魅惑,更让人不可忽视的是,他的音乐所具有的迤逦。
有人曾说过,比文学和电影更能触动人心的,是音乐。
以前的白芍从未有此感悟,直到今日,她才明白此言非虚。
钟越烨如同一个技艺高超的魔术师,将整个演奏厅裹在他设定的水晶球里,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他的迷局。
曲调落下,观众席上几乎还在迷雾里,呈现享受之状。白芍也不例外。
接下来的时间里,钟越烨自组的乐团陪着他演绎了几曲。
一个小时如同分针转了一圈,如梭之速。
“听说gilbet准备辞演,这是他最后一场show呢。”白芍身后传来温柔的女声。
“不会吧,这不是他这次演奏会的最后一站而已吗?”另一女子的惊讶声。
“我也是听小道消息的,不过应该没错,你想嘛,gilbet他们家之前那么辉煌,怎么会甘心只做一个艺术家,他们家祖祖辈辈可是商界英豪呢。”
“啊,不要啊。我还想听他拉大提琴呢,你看看,多帅啊。”惋惜不已。
白芍稍稍向后倾,想要听清她们的小八卦。毕竟,假设钟越烨进军商界,那么必定会以凌皓霆为敌。河蚌相争,那么她就可以坐享渔翁之利。而且,这也给她打败凌皓霆之战带来的曙光。
“你喜欢凌皓霆还是gilbet啊?”似乎女人总是喜欢在比较某两男谁更适合自己,而往往,这两个男人永远也不会跟她有任何交集。
“我比较喜欢gilbet啊,我喜欢这种类型的呢,他一笑,我整个人就要融化了。”某女的自问自答。
“切,当然是凌皓霆魅力更大。你看看他那身材,那线条······啧啧啧,真是让人把持不住呢。”不用转头也知道她的花痴样子,突然,她话锋一转,“只可惜,竟然冒出一个不知什么出身的女人,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勾引了我的皓霆,下贱的女人!也不知道是哪个低贱的父母教出来的!”
她极力压抑住声调,但是那“下贱”一词却硬生生钻进了白芍的耳朵里。她承认她是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去引诱凌皓霆,但是那却是情非得已,若有更便捷更见效的方法,她死也不会那么做。
她最无可忍受的是那个女人提及了她的父母,辱骂她的父母。那是她的雷区,谁也不准践踏其中。
曲子正进入高|潮,响彻整个音乐厅,观众席上情绪高亢。
白芍俏脸微微一转,莞尔一笑:“我以为能来参加gilbet演奏会的自然是名门千金或是大家之秀,没想到终究还是良莠不齐啊。古典音乐会最忌讳闲杂闹音,年轻人还是去听一些流行乐的好。”
“你!你说什么!你说谁没品位!”那女子只看到白芍的侧颜,大概是没有把她认出,大小姐做派十足。
“我并没说流行乐没有品位,也没有去定义古典乐就是品位。只是,若是觉得听一场古典音乐会就是品位十足的大家闺秀,那岂不是穿一件礼服就能做名媛?”白芍心平气和地说,脸颊上未见一分激动,言辞上却如千万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