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四张票,除了彭抗美自己的之外,其他三人就不知道为什么同意了,或许,跟他们也是李明远时期提拔起来的,也有着某种关联吧。
看到另外四个没有举手打算的常委会成员,曹书记也举起了自己的手。
因为之前他也接到了一个“老朋友”打来的电话,既然现在陈爱国胜局已定,他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包括市长在内的其余四人,见此情形,也没有投票表示反对,而是纷纷选择了弃权。
最终的结果就是,陈爱国以七票同意,四票弃权的绝对优势,当选了青山市的正阀伟书记。
而另外两名候选者,则成了陪跑的,露了个脸儿,就沉了下去,没有溅起一丝浪花!
官场上有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这边的常委会刚结束,此时在坐在青山正阀伟书记宝座上的那位,就得知了消息。
原本还以为事情过去了的他,没想到竟然会出现了如此的反转,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呢,结果底下的位置就换人了。
就在他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伴随着消息下来的,还有一纸调令。
上级将他从青山市正阀伟书记的位置上,调到了北海市水利局担任副局长,虽说级别上都一样,但从权力上来说,却不能同日而语。
接到调令的他,竟然还有那么一刹那的开心,这跟传言的并不一样嘛,虽说坐了冷板凳,但上级好像没有要法办他的意思。
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他离开青山后,陈爱国迅速被晋升为,青山市正阀伟书记兼公安局局长。
不兼任公安局局长的正阀伟书记,其实权柄并没有那么重,只是级别高罢了,但兼任了公安局长的正阀伟书记,可就算得上是“位高权重”,成为了一地真正的“大员”。
最关键的是,陈爱国借此就可以进入青山市的常委会,以后再出来,那可就是妥妥的县(市)领导了!
眼瞅着事情好像平息了下来,撞人事件慢慢淡出了大众的视线,去了水利局的那位,提到嗓子眼儿的心,渐渐要落回原处的时候,一声霹雳轰然在他头顶炸响。
代表大会毫无征兆的取消了他的代表资格,随之而来的就是,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直接将他从还没坐热乎的、水利局副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当着众人的面,把他给带走了。
而且还是戴着手铐被带走的,这就说明,已经掌握了他的实质犯罪证据,甚至连审查的功夫都省了。
现在大家才明白,原来把他从青山调离,并不是打算放过他,而是为了避免在青山任上抓他,给青山带来不好的影响。
抓一个青山的正阀伟书记,和抓一个北海市水利局的副局长,哪个关注度更高,影响力更大,就不用多说了吧。
这特么都是套路啊!
据说后来,这哥们儿因为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了一年零六个月。
因为收受他人的贿赂,利用其手里的权力,为他人在一些生意和官司纠纷上提供某些“便利”,受贿金额巨大,被判了十年。
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等的罪名,数罪并罚,总共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没收个人财产。
还是那句话,凡事就怕认真,只要想查,保证99999的人,底下是不干净的,绝对一抓一个准。
当然,这个圈子里的人,肯定是有干净的,但这些人在后来竟然还成了少数派,想想确实挺讽刺的!
替他顶罪的司机,也没讨了好,在事情调查清楚后,他也被以包庇罪、伪证罪等罪名,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原本他是不至于被判这么重的,只是因为事发突然,他的领导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难免也就顾不上他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给他“通风报信”。
以至于他在拘押期间,对外界的发生的事是一无所知,因此还一直咬着牙,咬死了自己就是肇事者,并寄希望于领导承诺的,会将他大事化小的捞出来呢。
这种对抗不合作的态度,而且还是收了钱来顶罪,明显就是知情者、或者共谋之一,对其加重处罚,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替正阀伟书记“干私活”的,那两个公安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被开除了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但此时的法律,对那些行贿的人倒是“相对宽松”的,按照行贿的金额,有的被拘役、拘留,有的是缓刑,有的甚至都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最多的一个,也就是之前带头“说和”的那个老板,加上其在肇事逃逸案中的“共罪”、包庇罪,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
之所以他比那个司机判的都要轻,是因为这哥们儿认罪态度好,还有立功表现。
他一进去就全撂了,还主动检举揭发相关涉案人员,就连正阀伟书记的事,都是他供述出来的,因此才被从轻处罚了,判了个缓刑。
另外那个认出陈爱民来的老板,由于识时务、转变的快,最后只是被拘了几天,交代完问题,罚了点款,就被放出来了。
不过经此一事,也把他给吓得够呛。
没想到一个可以关乎很多人生死的一地大员,如此轻易的就被人给反手“灭了”,简直是恐怖如斯,恐怖如斯啊。
以至于他再也不敢跟官员们走的太近了,生怕最后被牵连到,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在正阀伟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