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思美人>第43章
子何不修葺修葺,有了宾客,自然会好起来。”

荚的父亲摇头苦笑:“我本不擅经商,为了这逆旅,一家远离田土,早觉得不好,多年来,不过苦苦支撑。石促的债还未还清,他早有意收我这逆旅,我看实在撑不得,便索性与他,一家人回乡中去。”

这话出来,荚和阡陌都讶然。

“不可与他!”荚皱眉,气愤地说,“那是恶人,当初借债时便未安好心!”

阡陌问荚:“不知这债有多少?”

荚答道:“羊二十只。”

阡陌默了一下。二十只羊,在这个时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对于她而言……她看看这逆旅,沉吟了一会,对荚的父亲说,“子且莫着急,我在官署中也识得些人,可与子问上一问,若有人愿买下,岂非更好。”

众人听得这话,皆是面露喜色。荚的父母对阡陌谢了又谢,阡陌寒暄几句,看天色不早,与荚一起回去。

“陌!”路上,荚兴奋地问,“你在官署中认得许多人么?”

阡陌点头:“算是。”

“愿意亦二十只羊买那逆旅?”

阡陌苦笑:“也许。”

荚听了,笑嘻嘻的,高兴不已。

*****

阡陌有点心虚,她其实对荚撒了一个小谎。

她到官署的日子不多,认识的人十分有限。而且,想买逆旅的人,是她。

这些日子,当她意识到自己有了些自由了之后,开始有了一点计划。自从离开了高阳宫,她的生活水准直线下降,从吃的到用的,只能说比在铜山时好了一些。

她深刻地意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没有靠山,就要有钱。

所以,她想做些事。

平日跟荚聊天,阡陌问过一些逆旅日常运作的事,觉得并不复杂。而几日前,她在司败府,看到城门每日进出的外来人口之数有万余,不禁咋舌。这么多的外地人,在郢都一定需要落脚的地方,于是,又查了城中馆舍的数量,发现并不算多。

直到今天出门逛了一圈,她明白过来。这个时代,穷人占多数,夜里有着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可以了,睡得舒不舒服,他们并不在乎。贵人则有地位有钱,在郢都没有房子也有有亲友,还可以住到官办的客舍里去。所以,对于民间户群是进郢都经商办事的平民,有点小钱,但又没有亲友,也住不进客舍的人。

从前,荚的祖父开明,生意为上,这逆旅做得还算红火。可到了荚的父亲接手,他认为自己出身士人,不可与庶人为伍,便不再接待平民。由此,客源大减,逆旅经营一年不如一年,而钱财匮乏之后,屋宅维护也跟不上,最后落得这般田地。

阡陌明白这些原因之后,很是欷歔。但人各有志,她对这个逆旅很感兴趣,想接手过来。

唯一的障碍,是她没有钱。

那么,就要借钱。

跟谁借呢?

她认识的最有钱的人,毫无疑问,是楚王。阡陌只想了一下,就把他从名单里划掉了。

司会府里的人,虽然每天算这钱,但据那位仆妇八卦,其实家境都一般,不然不会来到这个辛苦的地方。二十只羊,对于一般有钱的人来说,属于拿得出来,但肯定不会轻易去投资的数目,游说他们借钱,也会很辛苦。

很快,阡陌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伍举。

她听寺人渠说过,伍举家中富庶,他本人也得到了椒地为封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户。

阡陌心中敞亮,却又咬起指头。话虽如此,怎样可以向他借到钱呢?

*****

思绪在脑子里打着转,阡陌回到司会府,才进院子,就看到仆妇在洗着什么,走过去看,却发现那一段一段白花花的,竟是几只鸭脖子。

“怎会有鸭颈?”她问。

仆妇笑笑,道,“我方才去高阳宫,那边的庖人给的。大王今日与大臣共膳,要做野鸭,偏偏大王最不喜食鸭颈,要去掉。我恰好见到,便要了来。”

阡陌了然。回忆起来,楚王吃的鸡鸭,似乎真的是没有脖子的,她那时以为这是什么风俗,不想原来是他挑食……

她收回心思,问“你如何烹煮?”

“还可如何,熬汤。”仆妇道。

阡陌忙道:“交与我来做,如何?”

“你?”

“正是。”阡陌莞尔,“你不是问我,我家乡有何美味?鸭颈便是其一。”

*****

夕阳如火,在天际坠落。

高阳宫中,灯火通明。楚王端坐上首,乐声缓缓而悠扬。

来自樊国的游聃父,奉樊君之命出使楚国。前番庸国擅动诸蛮夷作乱,楚国四面受敌,樊国虽是近邻,却未曾参与,令楚王很是赞赏。此番游聃父来到,他亲自设宴款待,可谓给足了脸面。

寺人呈上食器,打开,肉香扑鼻。

“今日宴上野味,皆出自云梦。”楚王道,“卿且品尝。”

游聃父忙谢道:“云梦富饶,余在樊国亦是久闻,如今得大王款待,实乃幸甚。”

楚王笑了笑,让寺人为宾客匕肉。

正说话间,一名寺人前来,在楚王耳边低语两句。

“去了城中?”楚王看他一眼。

“正是。”

“为何?”

“似乎去探望荚的家人……”

“知晓了。”楚王淡淡道,喝一口酒,脸色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你们没有觉得我在开虐么?

真的没有么?(困惑脸)


状态提示: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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