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红尘四合>第51章
?”

他嗯了声,把她手里的辣椒抠出来,推开窗扔了出去,“谁教你的招儿?那处皮薄,这么烈性的东西刮两下,回头破了皮要烂的。”

她懒懒说:“痒得厉害。”

他看她一眼,嘴角沁出笑意来,接过她的手耐心揉/搓,一面道:“这回要在宁古塔逗留一段时候,不骑马了,小心保暖,得了闲多活活血,过阵子就好了。”

她任他忙,只低头看着,心里觉得暖暖的。以前来月事,痛得绞心且得咬牙挺住,如今一个小小的冻疮都有人呵护,真觉得这辈子圆满了。

他拉她坐下,面南的房子,窗屉子里有光流淌进来,正照在面前的那一方青砖上。她孩子气,挪过去一些把脚伸在那片光晕里,即使感觉不到温暖也很快乐。转过脸来看他,低低叫他名字,他虽听不见,但总有感应似的,只要她一开口,他就能察觉。她说:“你要上绥芬河么?我见过人市,一个大木台子,人像牲口一样赶在上头任买主挑选。底下一圈全是黑塔一样的打手,谁敢惹事就揍谁,你去我不放心。”

他笑道:“那种事我见得多了,心里有数。再说皇子自小练布库,不会木头一样挨人打。”

那天他来救她,七爷的十几个戈什哈全被他撂倒了,想来身手应当是不错的。可女人嘛,婆婆妈妈是骨子里的东西,哪怕自己不中用,只要看着也安心。

“我跟你一道去。”她反手拉住他,“不叫七爷知道,你带上我吧!”

他说不行,“人多眼杂,万一出了岔子怎么办?”他知道她的心思,天天见面,碍于七爷像山一样横亘在两人之间,每次见面都得背着人。如果能绕开了,无所顾忌在一块儿,就算只有一天也心满意足了。他爱怜地看她,自己何尝不希望呢,只怕她受伤害罢了,“听话,我早早把事办完,等回了京就好了,咱们天天在一起。”

她无奈地扯扯嘴角,“那你明儿能赶回来吗,后天年三十儿,要过年了。”

她一说他才想起来,原来年关将至,一直在外奔波,连日子都忘了。大英有这习俗,年尾吃团圆饭,有了好兆头,年年都能在一起。他算了算,从宁古塔到绥芬河,这么短时间打个来回都得紧赶慢赶,还要办事呢!留下她,让七爷张罗和她过年么?想到这里他又不甘愿了,这阵子真烦死老七了,阴魂不散,到处有他的影子。他耍横耍赖,大家都拿他没辙,真撕破脸又不好看,他倒是守那君子约定,自己怎么借题发作?还是带她走,至少不让老七占这个便宜,他人不在这里,她留下只怕比跟去绥芬河更危险。

他长出一口气,“明儿五更咱们动身,别和人说起,没的叫老七知道了,又偷摸着跟来。”

她高兴坏了,急忙站起身,压着嗓门说:“那我这就回去收拾,你等着我。”

她要走,被他拉了回来,“收拾了叫人发现,又不是常住,两三天就回来的,带上银子就够了。”说着打量她,“回头瞧瞧那里有女装没有,河边上的集市据说比宁古塔的还大……我想看你穿裙子的样儿。”

定宜有些脸红,再看他,眼神闪躲,大概也很觉得难堪吧!她咧嘴笑,解嘲道:“我一向爷们儿打扮,你是不是也跟七爷似的,疑心自己断袖?”

他一本正经想了想,点头说是,“我们兄弟大概都有这股傻劲儿,当初我也琢磨,该怎么和太上皇、贵太妃回禀这件事儿。后来知道真相,高兴得一宿没睡着,就觉得老天爷待我不薄,我总算还能有后。”

这话真够直白的,虽是人之常情,说起来到底叫人尴尬,忙打了岔,笑道:“我一直没闹明白,自己究竟哪儿露了马脚。我在市井里混迹十几年,和我师哥朝夕相处,他就一点儿不知道。”

他咳嗽了声说:“你师哥糊涂……上回七爷的鸟儿给毒死了,咱们上鸟市去,回来的路上我说我想听你的声音,你就拉我手按在脖子上……正常爷们儿,到了年纪总有喉结,光溜溜的不是女人就是太监。”

她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敢情也是存了心的。唉,真是……像我师哥,他就是个缺心眼儿,认识这么些年,老当我是男的。”

弘策有些得意,夷然道:“缘分是天定的,要是早早儿让人知道你是姑娘,八成轮不着我了。”

两个人相视而笑,这个寒冷的早晨也不显得难熬了。只是坐久担心七爷起疑,略过了会儿便起身出门了。说来巧得很,才到穿堂迎面遇上七爷,定宜松口气,暗道还好跑得快,再晚一步他又该追来了。打起精神招呼,“主子上哪儿去呀?”

七爷说:“我找你来。”从袖袋里拔出一根簪子,是金镶玉的步摇,让她过过目,直接摘了暖帽插在了她髻上。左看右看,觉得挺漂亮,“我树就是生得好,打扮起来多标致啊!瞧这朗朗的眉眼儿,哪个女的长得你这么大方?”边说边又打量,其实侍卫服搭上步摇,有种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试戴过了拔下来,把簪放到她手里,“收好,等换了女装再用,到时候爷给你寻摸个卧兔儿,把这簪子往上一插,活脱脱就是个主子奶奶。”

她说不要,推辞着还了回去,“奴才不爱戴首饰,谢谢您的好意。”

“不行,非得收,要不就是瞧不起我。”七爷喜滋滋问她,“怎么样,十二爷送你头面了吗?没有吧,我就知道。他情愿熬一宿不睡觉都舍不得花钱,这人多抠门儿呀!不光抠


状态提示:第51章--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