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穿越重生>浴火王妃>100-2章 这个男人
连差点刺入心脏的针都不会喊疼,这一脚比起来,绝对是小巫见大巫。

有些人是得了便宜立即卖乖。

千夜离立即捧着头靠在床头,“那沐沐的意思是对我特别了?”

一双眼睛闪闪亮的看着清歌,满怀期待和深情。

淡淡的抱胸靠在柜上,“土龙珠在哪?”

玉碎一般脆冷的声音毫不犹豫的打断了他的话语,对于这种人,不要多废话才是好的。

可是有些人也是丝毫不会被冷淡的话语就弄得受挫。

“刚才我演的挺像的,你怎么看出来的?”千夜离唇角一拉,动作过大导致干裂的唇拉开一条血缝,痛的他倒吸了一口气。

清歌随手将桌边的茶水往他方向一丟,淡淡道:“太假。”她的眸中有一丝的犹疑,若是说演的话,是最后一句的时候她发觉千夜离的气息有些不对,之前没有察觉到半点。

这人的演技真的好到她都察觉不到了。

千夜离接着丢来的茶水壶,嘴角微微的一勾,往口中灌去,擦了擦唇边的水迹,他低垂着眼,方才那流转的眼眸光彩淡了几许,片刻之后,抬头道:“明晚和我一起去散步吧。”

“土龙珠呢?”清歌靠在椅上,虽然刚才没刺杀成功,不代表她现在和千夜离的关系就好了。

“明晚和我一起去散步吧。”千夜离坚持的重复道。

“好。转身走出门外,“房钱还未付。”

语音落下之时,余音袅袅散落在空气之中。

千夜离半靠在床前,手中抱着刚才清歌丢来的茶壶,指腹轻轻的摩挲圆润的壶部,半眯着眼靠在床头,方才醒过来的时候,他抓着她的手,那纤细的手腕温热得让他不想要放手。

这个不够强壮,不够高大的少女,却能给他一片安心的感觉。

男人都喜欢娇小甜美,娴淑温软的女子,可是会有更多的人喜欢能与自己并肩站立,随时可以为了自己付出所有的女子,后者比前者更为可贵,前者是一种姿态,而后者是一种风骨。

脑海中浮起昏迷之中拉住她的手那一幕,那时她的手上拿的是匕首吧。

就算是拿着匕首对着他,他也觉得能够安心,缓缓睁开眼睛看了一下手中的茶壶,千夜离的嘴角勾的越发的美,月色中犹如妖中美人,他高举起茶壶,对着干裂的唇淋下。

很甜的茶,虽然这只是一两银子的茶叶泡出来的。

……

又是一天过去了,繁华如雪,一片片洒在街道上,粉红的桃花,雪色的梨花,一片片宛若夜下的精灵,翩翩起舞。

一双浅蓝色流云靴踩落到一地落花上,紧接着一双黑色的的靴子也踏了过来。

“走那么快干什么?”一身碧色装扮的千夜离面色尽是抱怨,看着脚步如飞的清歌,喊道:“是让你散步,不是跑步!”

“没那个心情,土龙珠在哪?”纯白衣袂划过一缕掉下的枝叶,波纹缓缓,她的眉微微蹙起,面无表情的向前走去。

千夜离扇子嗖的一收,“你这人真不懂情趣!”

清歌依旧往前,她懂不懂情趣,只要御天乾知道就好了,其他人无关紧要。

对于她的沉默对待,千夜离摇了摇头,头上的孔雀羽毛随着他的动作柔软的摆动,翠蓝的光芒在一头乌发里显得有些异域的风情。

“来,带你去看看大兴最美的花园。”千夜离手臂一伸,拉了个空,他也不介意,用扇子一点,带着清歌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清歌继续不言的跟着他走,最后站在了所谓的最美花园前时,眼角嘴角都忍不住抽了。

“这就是你说的地方?”

“对,你能说大兴还有哪里会比它更美吗?”

虽然觉得千夜离说话不太靠得住,这一次清歌也要承认,在大兴城,绝对没有地方能比皇上的御花园更美了。但是突然觉得,她觉得千夜离说出来散步是有玄机的,这个结论真的正确吗?

------题外话------

太晚了,明日还要上班,亲们晚安,这里还是属于100章得内容,只是怕亲们等到太晚就分开发了,章节名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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