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绯雪倾城>第104章 天紫人世间
不因为你是“哥哥”,只因为,你是“我的”。

我几乎第一眼见到他,便决意赖上了他。极北之地朔风如刀,只有偎在他怀中,才会觉得暖和,他也并不介意我的懒惰和黏人,只安静地看着我,或者神情自若地闭目养神,被纠缠得再久,也不会疲倦或者厌烦。

他是整个雪狐王族最温柔的人,虽然,王族中的其他人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本以为能这样流连在他的身边,直到终老,然而时间是可怕的东西,它像水一样在这皎洁无瑕的世界流淌而过,冲淡了最初的惊奇、欣喜和美好,一些让人沮丧的执念和纠结,却仿佛晨雾初生,渐渐浓重得无法抑制。

我空有着公主殿下的名号,却没有真正属于雪狐王族的血统,我不会任何异术,不能像其他族人那样御风而行,来去自如,更残酷的是,就连身边照顾我起居的侍女,也拥有着比我漫长得多的青春和生命,而我,注定会在几十年之间衰老、死亡,像我的父母那样,变成一只僵冷丑陋、黯淡无光的紫色狐狸。

当我鸡皮鹤发的时候,天绯还会爱我么?

当我行将就木的时候,我还可以爱他么?

在这骄傲的地方,却不能骄傲活着,终日对着窗外一天一地的苍白,就是为了要将自己短暂的生命,也埋葬在这片寒冷彻骨的雪原上么?

很多念头如毒蛇般钻心附骨,让人夜不能寐,而对于人间的思念,就会像海潮那样席卷而来。

“我们到人间去吧。”靠着天绯的胸膛,半开玩笑地央求,心中却满是期盼。

人世之间充满了杀伐争斗,只有胜利者才能赢得权利、财富和尊严,如果回到那里,我绝不要再做居无定所的优伶,鱼肉般任人宰割,我想站到最高的地方去,而天绯,绝对可以给我梦寐以求的所有。

那样的话,即便有一天我因为衰老而被他丢弃,也仍然能够有尊严地度过余生。

但天绯望着我,眼神里除了漫不经心,还是漫不经心。

“那很无聊,紫儿,雪狐王族不需要那样的胜利。”他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

我差点忘了,他是可以让整个异界都闻之色变的雪狐王子殿下,万千妖族对他来说尚且如粪土一般,又怎会为了人间的那点声色富贵,就弄脏了自己的衣履呢?

扶摇九天的鲲鹏,永远也不会明白尘泥之中蝼蚁的心愿,而蝼蚁,也终究无法驱策鲲鹏的翅膀。

忽然明白,我所能依靠的,也许只有自己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忍不住睡着了,周末更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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