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变身香江>第九十三章 说拒绝

新义安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在此时的香港,已经隐隐有了第一大帮的势头。

尖沙咀是新义安的地盘,陈耀华、洪阳明、刘大云、张聪扬、黄俊这五个人模仿《英雄志》怒苍山的五虎上将,组成尖东五虎,更是声势一时无两。

对于他们的到来,那众多还在排队的林静书迷,一开始都心怀忐忑,从而引发了一点骚乱,队伍变得没有之前的整齐。

“乱七八糟的,成什么样子,排队,都排队,给我站好了。”陈耀华指着乱了的队伍叫道,他的年纪不大,才21岁,但因为有头脑,又凭着够凶够狠够恶,敢拼敢打,还能打,在五虎中排名只在黄俊之下。

他的一句话可比那两个不断叫喊着维护秩序的保安好用多了,刚刚还乱哄哄的队伍一下子整肃起来,而且安静得仿佛能听得见风吹过的声音。

陈耀华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头来一看,手下十个兄弟在一旁站无站像坐无坐像,不由眉头大皱,挥挥手说:“还有你们十个,也给我排队去,代表我们排队。”

那十个顿时呜呼哀哉起来叫苦不迭,但在陈耀华的驱赶之下无可奈何排到了队伍的末端。

“华哥,不用这么认真吧,这么长的队伍,等轮到我们,恐怕要到傍晚妈妈叫吃饭才行啊。”

“口水多过茶,乖乖给我排好了。”陈耀华见手下竟敢反驳,就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我们虽然是混帮会的,但也是有纪律有文化的黑社会,别让人把我们看扁了,说我们连帮会都混不好。”

对于外面发生的动静,林静虽然在里面,但看得听得一清二楚。

对黑社会,她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感,即使没有发生她父亲被古惑仔勒索殴打的事,她对这些社会的寄生虫也是非常的厌恶。

电影《古惑仔》,大讲他们的“兄弟之情”和“江湖之义”,但这并不能掩饰他们是通过勒索、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等令人厌恶痛恨的手段为生的寄生虫。

或许眼前这些人真的是自己的书迷吧,但这并不能让林静因此就对他们另眼相看。

“林小姐,先吃饭吧,已经准备好了。”和尖东五虎打过招呼后,莫子奇又回到大厅里面。

“大家一样都还没吃饭,先签完了再吃吧。”林静笔下沙沙作响,头也不抬的说道。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陈耀华刚好走进来听到。

“都什么时候了,还没吃饭,这怎么行。还有几百个人吧,不吃饭别到时连签名的力气都没有了。”陈耀华的说话声很大,引得队伍后面的人探头探脑的。

“是啊,要不停一停,先吃饭,我们可以等一会的。”轮到的那个书迷也是附和道。

“不用了,谢谢。少吃一顿没关系,就当作是减肥。”

林静运笔如风,又签好了一个。

而就在这时,门外又突然起了骚动。

“华哥,李玉天过来了。”一个陈耀华的小弟匆匆走了过来,附耳对他小声说道。

陈耀华一愣道:“李玉天,他来这里干什么?”

他看向其他四虎,黄俊、洪阳明、刘大云、张聪扬都是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李玉天的来意。

尖东五虎疑惑间,门外进来二三十个人,每个人上身都套着一件黑色西服,腰间鼓鼓的,在深秋的天气里,显出几分萧杀的气息。

在这二三十个人中间的,是一个年约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子,面容俊朗,身材挺拔,一身黑色的西装革履,虽然被二三十个小弟簇拥着,却是有着鹤立鸡群的风范。

青年男子正是陈耀华口中的李玉天,他看到大厅里坐在沙发上的陈耀华五人,脸上挂起一丝玩味的笑容,说:“哦,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华哥,嗯哼,还有黄哥、明哥、云哥和扬哥。大名鼎鼎的尖东五虎,想不到会来参加一个小小的签售会。”

“李玉天,你不也是日理万机的吗,怎么今天有空到尖沙咀来?”陈耀华走到李玉天前面,皱着眉头问。

李玉天不同于一般的古惑仔,他拥有工商管理硕士的高学历,精通中文、英文和法文三种语言。虽然加入新义安还没多长时间,按理说应该属于资历尚浅的,但因为他在商业管理方面的才能,深得老板们的看重,很快就爬到了“坐馆”的位置。

蹿升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尖东五虎和李玉天虽然同属新义安门下,但他们对李玉天佩服的同时,在心里也隐隐有些忌惮。

“这不是听说林小姐在这里举办签售会嘛,来凑凑热闹捧捧场。”李玉天温和一笑道,拍了拍手,然后门外立刻走进来一个捧着一束娇艳似火的红色玫瑰花的花童。

“送上去。”李玉天朝花童吩咐道。

花童拿着玫瑰花,就直接走上前去,将花轻轻放到桌面上。

“搬走,统统搬走。”在花送上去后,李玉天对身边的二三十人说了一句。

“是!”

那二三十个人就上前,动手开始搬堆叠在那里的《明朝那些事儿》。

“哎,你们干什么,怎么能随便搬别人的东西?”旁边的保安叫道。

“这里是十万块的支票,随时可以兑换,买下这些书应该是绰绰有余了,剩下的就当做是小费,请你喝茶。”李玉天从口袋中取出一张支票,用中食二指夹着,递了出去。

“散了,都散了,签售会到此时正式结束。”在李玉天递出支票的时候,他的小弟开始驱赶还在排队的书迷们。

被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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