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生他们的适应力真的很强,这群孩子几乎一眨眼的时间,就在京城混熟了,见缝插针地涉入各个角落,融入了京城这一池水之中。
论适应能力,毛孩儿还比不上他。
不过阿生他们都特别听话,也很乖巧,对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有一种特别的珍惜。
山上的生活别的不说,只是每天都能读书识字这一点儿,就足以让阿生‘敬畏’。
读书识字,他连想也不敢想的。
他带来的那帮孩子里面,也有调皮捣乱,根本坐不住,不爱学习的,根本不用温瑞言操心想办法,他自己就把那几个幸伙管得老老实实,乖乖学习,哪怕不想求个功名什么的,好歹也要多识字。
不识字将来会吃亏,阿生在道上混了那么长时间,对这个相当清楚,不认识字,你就处处受制于人,立个契约都不知道会不会被骗,做生意也数不清楚银钱,看不懂账本。
没机会也就算了,现在有机会,谁还愿意当睁眼瞎?
这日难得日头好,许薇姝去山上把毛孩儿,阿生他们一伙儿人带下来,穿戴整齐,一起去逛街。
虽然养了好些日子,阿生这几个孩子的气质还是没培养出来。
他们都是最底层出身,想要彻底洗脱身上的自卑情绪,还有各种不好的习惯,让人看着不舒服的地处,除了读书之外,还是要接触正常的生活。
许薇姝闲来无事,就带着阿生出去逛街,大大方方地去商铺买那些只有上层社会的人才能买的东西,量身定做漂亮的衣服。不只是为了欺诈而演戏,而是真真正正地和贵族人家的公子哥儿交流接触。
这些事儿,走出一步很难,真走进去了,就会发现那些公子哥儿们并不难应付,他们也是各种性子都有,扒开他们身上披着的皮。骨子里和大部分普通人也没太大区别。接触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变得大气。
许薇姝是想把这些孩子培养成自己的臂助,这会儿可不会吝啬。该下的本钱都要下。
阿生做得,比许薇姝想象中更好。
一开始出门上街,还能从他身上看出一点儿畏手畏脚的样子,没多长时间。幸伙已经能甜言蜜语地哄骗那些商户,便宜卖给他们各种小玩意。
“饿了没?”
许薇姝失笑。正好走到暮春堂,“去吃饭,我记得今天教坊司的人来演新戏。”
一进暮春堂的大门,商秀巧就满脸堆笑地迎过来:“姝娘来了?今天正是时候。教坊司的周大家唱花木兰,马上开始。”
这还真值得听听。
教坊司排了花木兰的戏,舞台剧那边且不说。论唱功,周大家算是最好的之一。
许薇姝直接领着阿生找了二楼视线好的座位坐下。也没去包间。
她对面不远处,也有几个文人,为首的正是安郡王方容,他最近根本没用高哲的身份,就是自己在京城走动,他现在想躲也躲不成了,陛下让他去江南的事儿,人驹知,能从江南走一圈回来,难道还不能出门交际?
除了方容,高伤也在。
他没穿他的甲胄,而是一身普普通通的黑色长袍,越发显得削肩瘦腰,肌肉线条细腻又漂亮,就是脸上多多少少带了几分不耐烦。
但凡人看了,总忍不住多瞧两眼。
在场的都是文人士子,也没那么多心思,要是换了对京城局面有些了解的官员,肯定会一瞬间想一大堆——对忠王忠心耿耿的侍卫统领,飞将军高伤,怎么会成了安王的座上宾?
难道忠王真的是太子的不二人选,连前任太子都认了,这是要收拢前太子的人脉?
还是那位前太子,现任福王还不甘心失败,居然派儿子拉拢忠王的人,而且有成功的迹象?
许薇姝一过来,方容,高伤,和他们身边这些文人士子,就都注意到。
没办法,姝娘的容貌,在黑夜里也不会失去光彩,只要是男人,见到美人就少不了要多瞧两眼。
这会儿,方容正品鉴一幅画,是一簇雪白的芍药,是‘玉盘盂’。
画得美极了,晶莹剔透。
他一边欣赏,一边点头,看一看许薇姝,又看一看手中的画:“肌肤细腻,晶莹如玉,胜过牡丹。”
说着,就在纸上落笔,写下前朝的一首诗——“旁招近侍自江都,两岁何曾见国姝。看尽满栏红芍药,只消一朵玉盘盂。水精淡白非真色,珠壁空明得似无。欲比此花无可比,且云冰骨雪肌肤……”
他声音未落,高伤的脸上一僵,故作不经意地抬脚往他鞋子上踩去,结果一脚踩在袁琦的脚上,震得他足心一麻,差点儿跌桌子上面。
高伤气鼓鼓地低着头。
方容和颜悦色地和一干才子交流,很快就让这些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简直把他当做知音。
高伤都不能不承认,这位安王爷确实有魅力,才来京城这么短的时间,甚至大半时日都在养病,可上到皇帝,达官贵人,下到寻常匈,就没一个不说他好,也不是没有道理。
尤其是这家伙那一张嘴,把死人说活了也不是不可能,连自己有时候都很难把他当对手看待。
只要一想到,这样一个人,手下还握有高哲那般阴险毒辣的谋士,哪怕所有御医都说他活不长了,高伤还是觉得,这人会是个巨大的威胁。
说了会儿话,送走了一众才子,高伤咳嗽了声,刚想开口道——若是安王爷没别的吩咐,他就告辞,便看见方容站起身,拖曳着长袍,向许薇姝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