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她看了看沐新宇,忽然想起了这些日子公司里的人对他的评价。说他虽然小事糊涂,但是大事从不掉链子。而且为人本分,不会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如果,和他在一起的话,是不是会好一点?
沐新宇回头,看到秋依弦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眼神既有审视,又有一丝的飘渺。他不由得哆嗦一下,不清楚这丫头到底想些什么……
宴会,如期而至。
入夜,挽着沐新宇的胳膊,进入宴会厅的秋依弦,还是好奇的向四周打量。
宴会厅有两排长龙,放的是自助餐。中心舞台前,有一对乐队正在奏乐。收拾得高贵文雅的男男女女,往来穿梭其间,看得人眼花缭乱。
显然,现在宴会还没正式开始,这只是自助餐的时间。
今天秋依弦穿上鹅黄色的小礼服,糖果色的高跟鞋,头发轻轻的挽起来,看上去娴静中透着点可爱。这是沐新宇的意思,毕竟这次的宴会不是争奇斗艳的舞台,不需要穿的太过正式。而且,他也得突出一下,秦亦书身边的珍妮不是。
果然,珍妮在见到秋依弦以后,眼神中尽是奚落之色:“哟,这哪来的村姑呢?别站在这里,收麦子去吧!”
秋依弦懒得理她,只把眼睛望向别处。沐新宇倒是吹了声口哨:“珍妮,今晚很漂亮!”
听到有人夸赞,珍妮脸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副总,您这张嘴可真甜呐!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话虽如此,她却是一副当仁不让的表情。
不过今天,珍妮的确打扮的很漂亮。长裙曳地,颀长的小腿在裙摆中若隐若现。系带式的礼服,露出整个白皙的后背,十分耀目。长长的头发,被抓成松散的发式,又捧成一束,侧在一边。她本就是美人胚子,这么一打扮,更显得媚而不妖,丽而不艳。难怪所经过的的地方,男人们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珍妮旁边,秦亦书的打扮也非常帅气。他本就高大英俊,金丝边眼睛更增添了几分儒雅。自从三年前——不,应该说是四年前凌慕枫那场震惊全国的“不雅视屏”事件之后,凌慕枫几乎就在公众面前销声匿迹了。三年前他大婚后,几乎足不出户,天天待在家里相妇教子。上城不少人正在感叹,少了凌慕枫,今后的宴会就索然无趣了。
正在这个时候,焕然一新的秦亦书,出现在大众面前。
相比凌慕枫曾经的邪魅,外表温和儒雅的秦亦书,无疑更受女人欢迎。所有跟秦亦书有过经历的女人,各个都赞扬他的温柔多情。做坏男人,凡事抢得先机,三分残忍,七分邪恶,还有最后的理智自己把握,让世界在他的手心下旋转,让女人在他的魅力下肝脑涂地,他也做的来,甚至他可以比凌慕枫还要坏。他俊美温和的眼神,如沐春风的笑好像天使,但是骨子里却又是实足的恶魔,更加引人注目。
看到沐新宇旁边的秋依弦,秦亦书只是微微一愣,随即就转移开视线,似乎没有这个人存在似的。秋依弦苦笑一声,看吧,这家伙根本就不认识你!对你半点印象都没有!所以以后,不用再自作多情了!何况……自己这身打扮,的确不怎么出彩。
秋依弦有些挫败的看着周围花枝招展的莺莺燕燕,有些丧气:“副总经理,我这样是不是真的很难看?”
“听她瞎说!”沐新宇连忙摇头,“你又不需要打扮她那样去招蜂引蝶……”
“招蜂引蝶?”秋依弦有些奇怪,看了看沐新宇。沐新宇立即三缄其口,装作什么都没有说过一样。而后把她拉到一边:“我们再去吃点吧?”
那边,秋依弦挽着秦亦书的胳膊,昂着头向前走。一路上,只要她经过的地方,都有无数人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是因为自己,更多的则是因为她身边的这个男人。
三十二岁的秦亦书,恰恰是最有魅力的年纪。其人出身大家,长得一表人才,为人儒雅,事业功成名就,又是美国的博士。而关键的关键是,他未曾娶妻。
这样的条件,丢到哪里都足以吸引一大批女人的注意,男人羡慕的焦点。
而这样出色的男人,现在是她珍妮的男伴!
感觉出珍妮的一丝异样,秦亦书悄无声息的冷笑。难道她像那些女人一样,妄想用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套住他的心?得到了钱还想妄想更多的地位和尊崇,得到了地位和尊崇,还想得到他的爱——亦或是,“秦太太”的名头?
愚蠢!
秦亦书带着她走到宴会的中心,来到一个四五十岁的肥胖秃头男子面前。
“哟,这不是秦公子吗?”
中年人一看到秦亦书,立即热情的走过来。
“杜老板。”秦亦书优雅的笑了笑,随即说:“过几天还要去专程拜访你呢,没想到这么快就遇上了!”
杜老板泛黄的牙齿笑了笑,目光投注到旁边的珍妮身上,猥琐的眼睛露出一丝惊艳:“这是?”
“哦,这是我的秘书珍妮,我让她来认识认识杜老板!”秦亦书说着,向珍妮介绍:“珍妮,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公司下一单的合作对象杜老板!”
“杜老板好!”珍妮巧笑嫣然的向他打招呼。
“哦,原来是这样!”杜老板的眼神色迷迷的在她的重要部位做巡回礼。
“秦公子身边的秘书总是这么漂亮,真让老杜我羡慕啊,哈哈哈。”
“哪里哪里!杜老板客气了!”秦亦书脸上尽是虚伪而无情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