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和将军是高手。这对挖尸刨坟的父子,比熊王杨树人要强悍很多。如果真要算实力,恐怕比着粤东军区数一数二的胡少也弱不了多少。
这种站在巅峰很难一败的人往往是孤傲的,而傲慢到极点,总是会不知不觉自信到自负。
十年前两人的确同老驼子交过手,战了三百回合不败。于是就把不败当成了不分胜负。这十年来小爷一身劈卦拳法越加出神入化,而将军日夜苦练,更是进步神速。他们以为今天再碰上老驼子,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干掉这糟老头子,却没想到无论是十年前的当时,还是十年前的今天,这糟老头子想要杀他们实在不比摁死蚂蚁困难多少。
一百三十六回合!小爷攻击七十一次,将军攻击六十五次,任凭两人拳脚如同雨点落下,杀气如同狂风暴雨。老驼子从始至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坐的八风不动。
小爷脸上已经有了冷汗,神情惊恐。现在,他还是不败,可是再也不敢认为双方是不分胜负了。
可是他有了退意,将军却打出了光火。这醉醺醺的汉子大吼一声,拎起旁边刚刚挖坑的铁锹,朝着老驼子脑袋上拍去。
而小爷不得不配合他,猛地一脚当胸朝着老驼子踹去。
老驼子瞳孔猛地一缩,隐忍很久的杀气终于肆无忌惮汹涌澎湃释放出来。他森冷道:“有杀人之心,那就必死无疑。”
小爷那一脚,他没有防,甚至整个人微微前倾迎了上去。而在接触的一刹间,胸膛竟然诡异的往后收缩一寸,只这一寸,便把小爷一脚的刚猛力道化为阴柔。借力而为,连人带椅子整个人往后飞快滑去。
恰好滑到将军身边。此刻,将军正高举着铁锹拍下,胸前空门大露。
老驼子出手了。
他出手很奇葩,仅仅伸出一根小拇指,一举一动满满的全是鄙夷。那小拇指速度快到极致,竟然在黑夜中划出一道残影,偏偏看起来极为缓慢。一指正中将军右胸第三根和第四根肋骨之间,阴柔力量化为利剑,透体而入。
将军高举的铁锹中了定身咒一般,足足过了两秒,噗的一声,吐了一口血,瘫软在地上。
小爷神色大变,迅速拖着将军后退三米,撕开他的衣服,只见老驼子点中的地方,一个淤青的红点,然后以红点为中心,血丝如蜘蛛网一般蔓延开巴掌大小。
废话再也没有一句,小爷扛起将军就朝海边跑。
老驼子轻哼一声,却没有阻拦。
可就在这时,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来:“哎!大叔,你这太不够意思了,我正看戏看的过瘾呢,你怎么能走?赶紧回来,接着再打会儿。”
小爷猛地停下脚步,望着前方十几米外的孤坟。一个西装革履穿的严肃庄重,偏偏一脸玩世不恭的胡少。这小子正蹲在墓碑上,怀里抱着步枪,手里拎着甘蔗啃着。
“让开!从今以后,你们和汤家的恩怨,我不再插手。”
胡少呸的一声,把甘蔗渣吐出来,道:“你已经插手了。”
小爷咬牙切齿,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要留后路。”
胡少嘿嘿笑道:“好!听你的,给你一条活路。咱俩相距十米,你到我跟前最多一秒。我只开一枪,如果你能躲掉,我放你走。如果你不但能躲掉,还能拿下我,那么你儿子也能活。”
小爷心里一动,暗道这是个机会。滨海市人人都说胡少是狐狸转世,可是这小子的实力大家也同样清楚。不用抢连小马哥都打不过,有枪在手也最多是小马哥那个层次。他小爷出手,一个照面绝对能拿下。
一旦下定决心就不能犹豫。胡少现在抱着甘蔗啃,步枪在怀里。他想要开枪就必须要把甘蔗放下,然后把枪抱起来。这个过程恐怕就要一秒,更何况还要瞄准。
而小爷有信心,在他瞄准之前,绝对能欺身到胡少身边。
不打半声招呼,他已经脚下猛地弹起,整个人脱弦而出。
前行三米,很好,胡少刚好把甘蔗送到嘴边,没反应过来。前行七米,更好,胡少已经开始啃了。前行九米,更妙,胡少这煞笔貌似还没发现,已经把甘蔗啃了一大口下来。
小爷劈卦掌的路子,侧身砍向胡少的脖子,他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此时此刻,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就算胡少反应过来,抱起枪,也晚了,绝对会被他一掌砍晕。
可是下一刻,小爷就愣了。
胡少竟然不躲不闪,猛地把啃的那口甘蔗吐出来。小爷只觉得手腕如同被飞速奔来的石头砸中,连带着半截胳膊都酥麻起来。
脑海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意识是,这胡少,怎么可能这么厉害?
再下一刻,胡少已经出手,依旧蹲在墓碑上,手里的甘蔗看似随意漫不经心的点过来几下。可小爷,却用尽全身解数,也没能完全躲开。最后那一下正点在他的胸口,他蹬蹬蹬连退几大步,不可思议的望着胡少。
迷茫了好半天,憋出来一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这么强?”
胡少骚包的整了整发型,笑道:“难道你没觉得我更加帅吗?”
小爷紧咬牙关,脸色阴沉,道:“想不到海景区的胡少,竟然藏的这么深。”
胡少道:“好了!你就算再崇拜我,这一枪也是要开的。赶紧想办法躲吧,躲不掉的话你父子俩可都要交代在这。”
小爷不敢再有半点轻敌大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盯着胡少。余光却在左右瞄着。很好,左侧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