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一阵激烈的心理反应以后,潘笛声最后终于是在李明豹面前屈服了,第二天就和李明豹签订了合同。然后第三天就开始把自己准备好的服装公司给正式动工。
谈完这笔生意,李明豹的心情也是相当的不错。之所以李明豹浪费一些盈利都要把潘笛声套在自己的马车上,原因当然不像是对潘笛声说的那样简单,虽然那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李明豹看重的潘笛声本身的身份。
要知道潘笛声不但自己是个老板,他同样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富二代,香港本土的富二代。名牌奢侈品这样的玩意,消费对象一般都是中上层阶级,而香港这边中上层阶级,李明豹却不太熟悉,但这样的问题对于潘笛声来说,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他本就是那消费奢侈品当中的一员,并且他在香港的关系也根深蒂固。
这样一个人,并不能单纯的把他当成一个老板,还需要把他那身后的一群主要消费团体给计算进去。虽然以现在李明豹的身份,进入这个团体并不困难。但李明豹也没有廉价到需要为卖服装而降低自己的档次。毕竟平日里面李明豹都是和那些香港家族的当家人直接对话的。现在为了卖衣服,却和那些纨绔二代们混在一起,李明豹还丢不下那样的脸面。
这样一来,潘笛声这个主动凑上来的人,其实就是李明豹最需要的人。至于说从别的地方找来专业的人员掌控服装公司,这样盈利会大很多的事情,不过是李明豹说说而已。毕竟那些专业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确是有很大的内涵,但他们在香港完全没有人脉,对于公司来说就是一大败笔。香港这世界,真正了解的人都知道,是很排外的。
就连李明豹这样基本上相当于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那些香港人们其实都没有真正的接受过。就别说真正的外来人想要在香港打开市场,那得有多难?
尤其是李明豹这些衣服样式都已经出去了的情况下,香港人弄不来正品,难道还不能仿制?要知道这玩意可是裁缝铺都能弄出来的东西,到时候那些香港人眼看本地没有货,不找裁缝才奇怪了。
如果真的让外人慢悠悠的打开市场,那么李明豹这些衣服款式,基本上就卖不出去了,能够出得起价钱买的人,都已经有了这些衣服,出不起价钱买的人,你说再多都没用。
别说什么香港是法制社会,这样明显是侵权的行为可以告。这话摆明了就是一个玩笑话,要是一般的屁民仿制这些衣服,那李明豹还可以搞一下,但问题是敢穿仿制这些衣服的人,那就不会是一般人,要为了两件衣服就把这些人给告了,那么以后的衣服还卖不卖?招牌都臭掉了,还玩个屁啊?
所以李明豹真想要快速的把门路给铺开,并且从这方面赚到钱,就需要潘笛声这样本地人的帮忙,有他在,那些香港人也不会明摆着侵占潘笛声的利益,多少会给个面子。只要潘笛声铺货到位,那么这些衣服的销路才会真正的打开。
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李明豹不得不用潘笛声这个人,再加上潘笛声有经营品牌的概念,让他来搞,比让外人来搞更合适。所以到最后李明豹宁愿少赚点钱,都要把潘笛声给拉上贼船,为的就是能够真正把钱给赚到,而不是看着前景可观,但什么事情都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