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刻,约翰都有点想自己这群人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考虑了,毕竟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作为好莱坞的巨头之一,依附在他们周围的公司,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真要算起来,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实力,也是相当不弱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被默多克这样的大鳄给盯上。可刚刚升起这样的念头,约翰自己就熄灭了。毕竟这些依附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周围的公司,虽然也能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力量。
但是这些公司的所有权,却不在他们身上,而这些潜在价值,实际上在公司计算当中的比例,是相当少的,这也是收购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新兴的公司,会乐意收购那些老公司?宁愿价格稍微高一些,也要把老公司拿到手。不就是为了这些潜在的利益价值么?收购一个老公司,得到的可不仅仅只有老公司自己的东西,还包括老公司遗留下来的人脉和资源,这对于那些新公司来说,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老公司发挥不了的东西,放到新公司里面,那就完全不一样。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约翰对于这样的事情,看得很淡,只要不损失自己的利益,那一切都好说,包括李明豹提出的这个建议,约翰就觉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创意。
不管李明豹对于新闻集团有多大的想法,但这样的合作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来说,却是一个好消息。如果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里面的那些电视台的利润给做大,到时候签约,新闻集团也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总体而言,对于他们公司来说,是好事儿。
“李先生的想法,对于我们公司来说,也是好事儿,但是如果版权一直都在李先生的手里面,那么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价值,岂不是上升得有限?要不然这样吧,李先生你成立一个电视节目制作的公司,然后那些节目我们共同开发,并且共同分担风险。这样一来,也不至于新闻集团不开价。”约翰对着李明豹说到。
“共同开发,共同承担风险,那么专利权怎么办?”李明豹问道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就像李先生说的那样,海外的专利权,是李先生你自己的,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完全不占海外市场,但是北美市场,我们一人一半,这样才算是合理。同时,李先生你的公司节目,只能和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电视台合作,在北美,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拥有独家发行的权力。”约翰把条件给定了下来。
至于约翰最后的一个要求,其实相当有必要,因为如果李明豹真的有那么多的节目,到时候不但是卖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还卖给其他的对手,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岂不是吃亏了?毕竟现在李明豹的节目压根就不那么出名,但如果能够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卖个好价钱,并且收视率也相当不错,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这边,就相当于给李明豹打广告了。
原本或许李明豹上门推销的货色,别人都不乐意接手,但有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前例,那么别的公司一下子就能明白李明豹公司节目的价值,那样为了竞争市场,别的公司肯定会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搞竞争,这样一来,李明豹占的便宜可就大了。约翰也不想让李明豹站在一旁看热闹,所以干脆就对这方面做出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