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日齐聚此地,便不问生死,但求无愧初心!”
所有人漆黑的瞳孔深处,此刻都像是燃烧了一支火把。
说出这番话后,我只觉得自己浑身所有的力气都在这一刹那松懈了。然而人人整装待发,我自然不能在这个时候露怯。
我从石崇的仓库里带来的武器多半都已经被浩空和森爵带走,不过我们人手本来也就不多,剩下的还够分配。只有鸣烈趁着众人不备,将我带到三楼,从一个抽屉里翻出一件丝甲来。
我隐隐有些诧异,沈家当年何等滔天富贵,又因为父亲乃是振武将军。在神兵利器上我也算是见识过不少,这丝甲看似轻薄无物,然而却是冰蚕吐丝再混合金线织造而成。虽然轻薄,然而质地绵密,刀枪不入,算得上是上好的宝物。
无意门三年蛰伏,筹集来兵器就已经算是不错了,又哪里会有这样珍贵的铠甲?
鸣烈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将手中的丝甲抖开披在我的身上,“这是森爵大哥临走之前留下的,这件丝甲藏在那些兵器之中,姑娘或许没有注意到,但是森爵大哥说,此物不同寻常,只怕是那个人留下来自备的。这样珍贵的东西,留给姑娘是最合适的。”
我越发觉得难以理解,“此物珍贵,我也有所知。只是我不明白,如果是留给我的,为何森爵临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你又为何到现在才说?”
鸣烈挠了挠头,“这……我也不知道。森爵大哥给我的时候嘱咐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拿出来。”
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拿出来?我讲这番话仔细琢磨了一遍,心中霍然明白过来。森爵不会告诉我他留下了这样一件丝甲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我自然是不肯接受的。他要去内城与苏裴安正面交锋,我却在此地安然避日,如何用得着这样好的东西?而不到万不得已,若不是我非要去内城,这件丝甲就毫无用处,只会永远收留此地。
若我早知有此物,想必会更加决意非去不可。
他不愿意左右我的想法,所以只是叫鸣烈收藏此物,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声张。
“姑娘还是将此物穿上吧,我去下面等候,等姑娘一醒来,我们就即刻去内城。那里有一条羊肠小径,鸣烈知道怎么走,又可以避开前面的激战之地。”他开口催促道,转身便欲离开。
我却微微笑了起来,挑眉道:“内外两城交战,这一路以来你都和我在一起,又怎么可能会知道他们在何处布局,何处设下埋伏,又在何处刀兵相见?这些路径,是森爵告诉你的,对不对?”
鸣烈苦笑了一声,终于道:“沈姑娘真是冰雪聪明,鸣烈一个大老粗,不管说什么都被姑娘给识破了。这的确是森爵大哥说的,他说姑娘或许并不会听从他们的劝告,但也并不是盲目送死之人。若是姑娘决定前去内城,我就将这些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