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科幻未来>读心律师>第238章 共同债务
不脸红,直接摇头道:“没有。”

李超接着问道:“你是否为成都一个女人买过房子?”

“没有。”

“那2014年,你去成都三个月干啥?”

李小军有恃无恐,没有证据,你问什么都是瞎问,他一脸得意地道:“成都的朋友买了房子,我帮助去装修。”

李小军手指捏得发白。李小军就是这么嚣张,他仗着黄玉兰没有证据,啥都不认,李超继续追问道:“你成都的朋友男的还是女的。”

李小军眼睛一横。气势汹汹地道,“女的,咋地,女性朋友还不行吗?”

李小军那嚣张的态度连审判长都看不下去了,审判长警告道:“被告注意自己的言行。”

警告完毕后。审判长问李超道:“原告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询问的吗?”

李超答道“没有”。

“现在由被告进行发问。”

宁伟成问道:“黄玉兰,你为何不住在东方新地苑c1802号房呢?”

黄玉兰皱了皱鼻子,委屈地答道:“李小军搬出去之后,以我的工资根本住不起东方新地苑,那里的物业管理费每个月都要500多元。

我为了省钱,这才搬出去租了个巴掌大的单间,每月租金1000元,再把东方新地苑的房子租出去贴补家用。”

宁伟成接着又问道:“东方新地苑的租金你是否拿了?”

黄玉兰实诚的人,老实道:“是我拿了,但我用租金贴补家用。”

宁伟成微微一笑。对着审判长道:“我方提问完毕。”

审判长威严地道:“为了查明本案相关事实,本庭询问几个问题,请双方如实回答。”

双方都答好。

“原、被告,你们何时开始分居生活?”

黄玉兰首先答道:“2007年11月。”李小军点头应是。

“原、被告,你们分居后是否有经济往来,家庭开支如何负责?”

原告方先回答,黄玉兰答道:“分居后,我们各自赚各自的钱,各自花各自的钱。孩子向我要钱我也会给。”

李小军高声叫嚷道:“孩子的钱主要是我付的,女儿读大学的学费都是我出的。”

黄玉兰柳眉倒竖。争辩道:“女儿要生活费,我不也是给了吗?”

审判长大声地道:“肃静、肃静!”

待到双方安静下来,审判长再对着李小军问道:“被告,分居之后。你们双方是不是各赚各的钱,各花各的钱?”

李小军支吾地答道:“也会一起用钱吧。”

审判长追问道:“你有什么凭证吗?”

李小军摇摇头答“没有”。

“被告,信用卡是因为什么透支?”

李小军理直气壮地答道:“最近股市大跌,我想抄底赚钱就透支了信用卡。”

“李小林、周东芽跟你是什么关系?”

“李小林是我弟弟,周东芽是我表弟。”

“被告,你方说岗龙区阳光花园两套房子是与人合伙炒房。并且炒房亏损,最后卖房抵债。这些有相应的证据吗?”

李小军有恃无恐地答“有”。

审判长说道:“原告限你在庭后十五天内向本庭提交相应的证据。”

“好。”

“原、被告,你们婚后添置了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吗?”

黄玉兰答道:“东方新地苑c1802号房屋一套。”

黄玉兰只说了一点,李超补充答道:“李小军私自出售岗龙区阳光花园的房屋两套,售房款1534989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2013年3月,李小军花费18万元购买了福特蒙迪欧一辆,牌号为粤bx6812。”

李小军哼了一声,争辩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东方新地苑的房子和福特蒙迪欧一辆,车子大概值个十来万。

阳光花园的两套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我与人合伙炒房,炒房亏本后卖房子抵债,卖房款根本没有经过我的账户。”

“婚后双方有何共同债权债务。”

“债权没有,债务也没有。”

“债权没有,债务就是举证质证阶段我方列举的3500573元。”

审判长询问完毕进行庭审小结,“法庭调查结束,经过法庭调查本案的事实已经清楚,原、被告自小相识,2008年确立恋爱关系随即开始同居,1991年12月12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二子一女,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7年开始夫妻感情逐渐开始变化,2007年11月双方开始分居。

经本庭合议以及庭审质证,对原告的证据一,被告无异议,本庭予以采信。对原告的证据二,因病历不能证明是否自杀,本院不予采信。对原告的证据三,录音内容真实,本院予以采信。

对原告的证据四,因证人李文静出庭作证的证言与书面证言完全不同,本庭不予采信。

对原告的证据五,因被告辩称系与人合伙炒房,且房屋出售款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待被告提交相应的证据后,本庭在决定其证明效力。”

说完原告方的证据,法庭接着对被告方的证据进行认定,“对被告的证据一,因提交的证据为复印件,本庭需进一步核实贷款本息数额。对被告的证据二,真实性无异议,但需被告进一步提交相应的证据,才能确定其证明力。

对证据3-7,债务以及债务的用处表明这些债务是在夫妻分居之后,被告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原告对这些债务均不认可,故本庭不予采信。”

黄玉兰对其他的听不懂,但对债务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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