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科幻未来>读心律师>第80章 申请重新鉴定

张梁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声地说道:“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作为被告x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口头简要答辩如下。”

“一是被告x医院在本案医疗事故中只存在一定过错,应负部分责任,不负全部责任。原告邹美莲黏膜上的两个洞,并不是医生用剪刀刺穿的,而是手术过程中,不小心用针线挂裂的。”

“二是原告邹美莲本人应对医疗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原告自身体质特异,会yin太薄,才导致针线一挂到黏膜,就产生伤洞。医疗事故的发生与原告自身体质有关,其应负主要责任。”

“三是原告邹美莲的各项诉请过高。原告邹美莲的户籍是湘南省农村居民,且深鹏并不是其经常居住地,因此不能按深鹏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失,而应按照湘南省农村居民标准计算损失。”

“三是原告邹美莲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过高,九级伤残,最多只能赔偿20000元,原告要求50000元不符合实际情况。”

“四是原告邓志辉无权要求性福权赔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性福权,性福权还只是个学术概念。其要求性福权赔偿,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予以驳回。”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核定原告邹美莲的各项损失,并按照四六开划分责任,我方只应承担40的责任。此外,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邓志辉的诉讼请求。”

张梁翰不愧是成名多年的大律师,条分缕析,逐一反驳李超的观点。

张梁翰在答辩的时候,邹美莲好几次都忍不住要插嘴反驳,李超连忙轻声安慰她,“有咱们发表意见的时候,遵守法庭秩序,不要随意插嘴。”

张梁翰答辩完之后,邹美莲一脸的凝重,轻轻碰了碰李超的手,紧张地问道:“对方律师嘴巴太厉害了,这官司咱们能不能赢啊?”

李超给了邹美莲一个微笑,细声道:“不是谁说得声大,法院就支持谁,法院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审判长进行初步总结归纳,“根据诉、辩双方的发言内容,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为:1、原告邹美莲的人身受损责任由谁承担,其本人是否负责任;2、原告邹美莲的各项损失能否按照深鹏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3、原告邹美莲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多少为宜;4、原告邓志辉的性福权赔偿是否合法。双方当事人对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认同?”

李超和张梁翰先后答道:“同意。”

庭审继续,“下面双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焦点和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和质证。首先由由原告方举证。”

李超当即拿出证据目录来,胸有成竹地道:“我方共提交五组证据。第一组证据是分娩后在x医院调取的原告邹美莲的病历,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医院在进行会yin侧切手术前,没有术前讨论记录,证明医院实施会yin侧切手术程序缺失,没有经过充分研究,医院存在过错。”

“第二组证据是邹美莲的手术记录、用药清单、疾病证明书,证明医疗事故发生后,原告邹美莲先后进行过二次手术,在深鹏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天才修补好伤洞。”

“第三组证据是原告邹美莲的工作证明、工资证明、租房合同以及房东、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原告三年来一直在深鹏工作居住生活,其应按照深鹏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失。”

“第四组证据是伤残鉴定报告,报告上清楚载明,‘邹美莲的会yin距gāng_mén2cm处可见约小拇指大小的孔洞,用探针探查该孔洞,直达直肠粘膜,位于gāng_mén括约肌上方,自gāng_mén注入盐水,可见液体会从该孔洞溢出’,证明原告邹美莲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原告邹美莲下体的孔洞严重影响其自身生活以及夫妻性生活,原告邓志辉的性福权赔偿请求合理合法。”

“第五组证据是录音一带,原告邹美莲用手机录的其和邓志辉就伤洞问题进行的交谈,录音中邓志辉表示出对孔洞的敏感,性yu大减,证明原告邓志辉确因留下的孔洞,降低了性福指数,影响了夫妻性生活和谐。”

李超所举的证据充分,所欲证明的内容也很清晰,邹美莲听得连连点头,允许进入庭审现场的旁听人员也是连连点头。

“值庭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交于被告,由被告进行质证。”

张梁翰拿到证据后,一一翻阅后,抖索精神,大声发表质证意见:“对第一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会yin侧切手术只是小手术,并不需要进行术前讨论,我方并不存在过错。”

“对第二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

“对第三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我方要指出从工作证明清楚地看出,每年过年期间原告邹美莲会休假回家过年,其并没有连续居住在深鹏,深鹏不是其经常居住地,自然不能按照深鹏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损失。”

“对第四组证据,伤残鉴定是原告方单方面委托的,不具有合法性。其伤残等级构不成九级伤残,我方要求申请重新鉴定。”

现在已经开庭了才来申请重新鉴定,这明明是在玩拖延战术,拖延诉讼程序的时间,以达到延缓赔偿的目的。

“对第五组证据,是二原告单方面的录音,无法确定其真实性,我方有理由怀疑是两人故意按照戏本录音,所以其不具有证明效力。”

张梁翰又是对李超提供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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