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你是我的女人>第一章 懵懂的情愫

小时候,爷爷在教我螳螂拳之前,要我郑重的发了一个誓言,在没有受到生命危险之前,绝对不可以轻易出手,那时我才五岁,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与人为善,别人也会善待自己,所以很乖巧的发下了誓言,而这个誓言却让我的童年和少年充满了不为人知的屈辱。

小学我因为把精力全部放在练拳上,学习成绩很差,在班里倒数几名,自然不受老师的喜爱,而那个时候,老师如同高高在上的神,他的一言一行,他的爱好都影响着班里的其他同学。

老师不喜欢,同学们自然疏远我,甚至于最后我变成了班里边最老实的孩子,谁都可以欺负,而在当时,我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的家伙,只要自己出手,就可以将其打趴在地,甚至打残打死,因为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铁沙掌已经小成。

忘了说了,我叫王逸,爷爷是正宗胶东螳螂拳的传人,听爷爷说,家里祖上跟螳螂拳创使人王郎还有点关系。螳螂拳内壮之功为少林罗汉功,外练铁沙掌,因为螳螂拳里边最主要的是刁手。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一掌下去,二块红砖可以拍的粉碎,一个刁手打下去,核桃立碎。

但是学拳之前发下的誓言让我不能对这些面目可憎的家伙出手,因为他们最多是扇我二下耳光,重重的踹上一脚,根本威胁不到我的生命,所以我不能出手。

我咬牙忍受着,因为爷爷从小便教育我,要当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男子汉则要言必信、行必果。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就如诗里所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同样当那一天,我再也忍不住了的时候,多年的屈辱排山倒海般的涌了出来。

上初中了,我的同桌叫袁雯洁,很漂亮,不到一个月,她便被评为学校最漂亮的三大女神之一。

不过我却在一个月之后,再次成了全班最老实的孩子,因为班里有五个人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他们为了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把我当成了修理的对象,这一欺负又是二年的时间。

这两年的时间里,其实我过得还不算太坏,所谓的不算太坏是跟小学相比,在小学的时候,有人欺负我,全班的人都会在旁边看热闹嘲笑,而在初中,却有一个人始终在“保护”我,那就是我的同桌袁雯洁。

因为在他们欺负我的时候,同桌袁雯洁总是帮我解围,而她因为漂亮的原因,从初一开始就跟年级里的老大郭刚关系很好,所以班里的那些男生没人敢惹她。

于是那些男生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女宠”,意思是说,我是同桌袁雯洁养的宠物狗,而这个外号直到初三的那次意外,才再也没有人敢叫。

那是初三刚刚开学,整整一个暑假没有见到同桌,有一种思念的东西在自己内心深处千抓百挠。

一身淡蓝的校服,漂亮的短碎发,有点婴儿肥的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还有她身上那股熟悉的味道,都让当时的我很痴迷。

袁雯洁清纯而漂亮,如同小一号的马伊利,可能就是因为同桌的原因,长大之后,我变成了一个短发控。

“来了!走到书桌前的时候,贪婪的吸了几口空气,闻到了她身上那淡淡的体香,耳朵边传来她轻轻的问候声,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二个字,但是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袁雯洁身上有种淡淡的体香,很淡的那种,只有我这个跟他同桌了二年的人才知道,别人根本不知道,而这也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

坐下之后,我羞涩的将一个小木盒递给了她。

“送,送,送你个礼物!”当时我太紧张了,说话结结巴巴,低着头,脸有点发烫,很害怕她会拒绝,但是没有想到,她竟然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谢谢!”随后打了开来。

“啊!紫色水晶手链!”同桌突然发出一阵惊呼声,她的惊呼声把全班人的目光都集中了过来。

暑假前,我无意之中看到了她的日记,上面写着她在商场看到了一条紫色水晶手链,非常喜欢,但是她妈妈不给她买,于是暑假的两个月时间,我除了每天练拳之外,开始去附近的工地搬砖。

开始的时候,工地的包工头看我是一个小孩,根本不要我,但是当他看到我推着一车砖头在简易的脚架上健步如飞的时候,同意了,不过我的工钱只有别人的三分之一。

虽然只有三分之一的工钱,但是我还是很感激这名包工头,因为他让我在二个月的时间里赚了一千多元,拿着这一千多元,我跑到了商场,直接把同桌日记里描述的紫色水晶手链给买了下来。

同桌把紫色水晶手链收了起来,盯着我的眼睛,问:“你是不是看过我的日记。”

“我,我,我不是有意的,你那天写完了没有合上,我看了二眼。”

“这条紫色水晶手链要一千多块,你是不是从家里偷的钱。”同桌继续对我审问道。

“不是。”我摇了摇头。

“那钱从那里来的,你如果不说清楚,我是不会收的。”说着她就要把紫色水晶手链还给我。

“暑假的时候,我去建筑工地搬了二个月的砖,那里的包工头给了我一千二百三十八块,不信的话,放学之后,我可以带你去问他。”我怕同桌不相信,急速的把包工头说了出来。

“真的?”同桌眨着长长的睫毛,看着我问道。

“真的!”我再次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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