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视妻如命>第104章 四任

从电影院出来,顾宝笙看向对面的商业街。

程灏鼎和她不同,她随便穿什么都可以,但程灏鼎这个圈子里,外表都需要包装的,太过廉价的,熟人会说程灏鼎视妻如命,钱都让老婆守着,只能穿廉价衣服,外人则会以为精锐影视就快不行了,这样的怀疑会导致艺人解约,赞助商弃资。

这段时间,程灏鼎把家里原本他使用的生活用品都丢了,要不挤着用她的,要么用她给他买的,细数下来,一些零零粹粹的东西,他她都给他买了,唯独衣服,她刻意逛过几次街,却都没有物色到如意的。

突然有了逛商业街的冲动,扬着头,看着程灏鼎那张在狂风中仍然玉树临风的脸:“灏鼎,去逛逛吧,我想给你买衣服。”

程灏鼎望了过去,眼底闪光着惊喜的光彩:“走,要是有你喜欢的,我也给你买。”突地一顿:“老婆,你怎么还老是叫我名字,不叫我老公了?”

“在外面呢。”顾宝笙理所当然地解释着。

程灏鼎哦了一声,明白了,他的老婆脸皮子薄。

也不勉强了,他们是夫妻,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受到法律的承认,确实不需要多此一举,天天把老公挂在口上。

再说了,顾宝笙每次软绵绵地喊他老公,他整颗心都得沸腾了,坐立不安,手忙脚乱,满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顾宝笙压了再说,要是真让顾宝笙大街上软绵绵地叫他老公,他还真担心哪天制自力不够,直接当街把顾宝笙给办了。

不过,顾宝笙的定力好,他是可以天天老婆前老婆后的。

过了马路,两人手拖着手,在商业街上逛着。

两人的眼光都很挑剔,看了几家店,也没有给对方挑到喜欢的,不过兴致却不减,反正顾宝笙是杂志社的驻社写手,与编辑不同,每月只需要按时交稿就行了,没必要天天守在杂志社里,要是逛累了,明天再休息一天就好了。

顾宝笙经过一家店的时候,被一件风衣吸引。

程灏鼎高大,穿着长款的外套,更为帅气逼人。

喜滋滋地推门进去,顾宝笙立在模特前,上下抚摸着布料,越摸越喜欢,把服务生叫来:“美女,我要这件。”

“好的,稍等。”服务生应声,叫来一个同事,合作着把衣服从模特的身上脱了下来:“不好意思,这件风衣销量很,现在就剩这一件在这里了,如果你介意的话,可以留下一个电话,新货到时我会联系你的。”

顾宝笙摆摆手:“就这件吧。”

顾宝笙不记事,怕时间久了,把衣服的事情忘记了。

再说不就是模特穿过几天吗,既不弄脏,也不弄坏的,哪里需要那么讲究。

服务生便微笑着领顾宝笙去结账,在收银台时,顾宝笙居然见着了冤家秦总的老婆。

秦总的老婆方明珠也看到了顾宝笙,一双美目登时染满了嘲笑,把那件风衣抢了过去,丢在收银台里,端着架子说道:“这个,给我包了。”

服务员有难,看着顾宝笙。

顾宝笙看着软弱,但也不是真软弱到别人在自己的头上动土,还忍气吞声的,便伸出手,把风衣抱回了自己的怀里,扬着脸对方明珠说道:“别以为有个臭钱,就以为很了不起,不是你的,我抢也抢不走。”

方明珠跟了秦总,秦总的生意越做越大,走出去,谁不处处讨好着她,何时被人这么挤兑过了,登时气得一张妩媚的脸扭曲难看起来,偏偏自己的男人对着顾宝笙那死去的老妈迷恋着,听着秦总的意思,他现在还打算着让顾宝笙做他情妇了。

越想越气,方明珠看顾宝笙那张美不可方物的脸,胜过她不知道有多少倍,更是气愤得不行,双手抱胸,酸酸地嘲讽起来:“哟,口气不挺大了,这是谁的二奶啊,床上工夫一定很了得,不然那老头子不会给你那么多钱吧,这年头啊,什么多都不及贱人多。”

商业街,最常见的就是有钱老板带着小三来买衣服,听了方明珠的话,服务生脸色倒一点变化也没有。

顾宝笙心里气愤,顶着一张百里挑一的脸,被当成小三的事多了去,心里委屈得很,自己干干净净地给了自己的老公,怎么就成了贱人了呢。

深呼吸,顾宝笙笑着:“秦太太倒是有自知之明,一定是因为你床上工夫好,才当了秦总的第四任老婆吧,秦总对你也是大方,都舍得让你养小白脸了。”

顾宝笙哪里猜不到啊,方明珠买衣服完全是想讨好秦总的,至于抢她的衣服,完全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便干脆给方明珠扣上一个罪名,叫她嘴巴那么脏,乱泼脏水。

方明珠一直为嫁给秦总自豪,但前题是不被人提起秦总的前三个老婆。

又听顾宝笙说起自己养小白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秦总好新鲜,早对她没有感觉了,要不是秦总迟迟没有得到顾宝笙,说不定她这秦太太的位置也危危可岌了,秦总这人就是变态,他可以四处玩女人,可他的女人却不能四处玩男人,方明珠寂寞得很,也很想养个男人,可是她不敢。

生着气,方明珠对顾宝笙更是不客气了:“真是没有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给人当情妇了,还要四处嚷嚷的,我真可怜那个男人,居然找了你这样的婊子。”

程灏鼎在外头等了一会儿,没见顾宝笙出来,便寻来看看,不想就听到别人骂顾宝笙是婊子,气得脸都青了,一巴掌就挥到了方明珠的脸上,直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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