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娥赶到大龙眼村外,就看到了好几个红十字会的帐篷在哪里。她寻了人,很快就找到了案发现场。
警察们正在四周取证。
林东娥看到案发现场的惨状之后,整个人脸‘色’苍白,几乎要晕死过去了。
“怎么会这样?”林东娥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整个人都呆住了。
“他不是去蔡小芹的‘奶’‘奶’的家里吗?蔡小芹的‘奶’‘奶’不是生病了吗?他怎么会出现在山上的,还被野兽咬成这样?”林东娥差点没有崩溃,她此刻后悔极了,她为什么不跟着他一同来呢?若是跟他一同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七天之后。
大龙眼村,这件事情逐渐趋于平静了。因为上面的禁制,没有人将这件事情传播到网络上。其实就算有人说,因为没有照片,估计也会被当成是谣言,最终会沉寂下去,没有人会将这件事情当真的。
林晨的“尸体”,也在发现尸体的当天,被火化了。
公安局给出来的理由是,因为瘴气太厉害了,影响到了青龙山上的野兽,青龙山上的野狼出来肆虐,林晨的“死”就是野狼的杰作。
其实看过林晨的“死状”,林东平和林东娥两个人,就觉得这些解释很牵强,狼吃人是那种情况的吗?是会将人的脑袋撕下来,然后不糟蹋人的身体的吗?
他们很想去追究,可是却被告之,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
而且因为林晨的“死”这件事情,上面竟然还奇怪地给了林东平这个乡镇办公室办事员一次升迁的机会,让他终于有机会到了县城里做事情了,虽然是县城老干局的一个办事员,但是这比在乡镇要好多了。
转眼间过了一年。林家一家如今都住在了县城里了。林东平成了老干局的一个办事员,马小芳也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小中介公司,林红在县城第一中学上学,一家人的日子逐渐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
林东娥的厂子开了起来,而酒店也顺利地完工,就要选择良辰吉日开张了。
虽然是八月底了,都过了立秋了,但是天气热得厉害。
这些天,也许是因为快开学了,县城里靠近第一中学的房子出租十分走俏,一天下来,马小芳和她手底下的两个工作人员,就租出去了十二套房子,还卖了一套二手房。一天赚下来的中介费,比平时一个月赚都要多。
看着已经是下午的六点了,马小芳收拾了一下东西,吩咐了一下她手底下的一个工作人员赵平,今天轮到他值班,就要回家去了。
这个时候,一个少年进来了,这个少年看起来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手里还抱着一只猫。这只猫看起来和普通的猫明显有区别,耳朵特别的长,应该是很名贵品种的猫吧。这样的少年进来这里,马小芳当即就想到财神来了。
当她抬头看到那个少年的脸的时候,她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少年的脸看起来分明是很陌生的,可是却又给她一种很熟悉,又很亲切的感觉。
少年冲她微微一笑,然后说道:“我是想来这来买一套房子的。”
“买房子?”听到这话,赵平立即走过来对林晨说道,“不知道,你打算要什么样价位的房子呢?”
“越便宜越好吧!”少年说道,“当然,最好能够靠近第一中学的。我开学就要去哪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