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争斗,让狡兔成为了王顺志心中一个很特殊的存在。本文由 。l 首发
是对手,但是却也是一个标杆。
因为有狡兔的存在,让王顺志有了很多冲锋陷阵的机会。哪怕胜少负多,但是王顺志却依旧乐在其中。而且吃一堑长一智,被狡兔给坑了这么多次,终究王顺志还是会长点心的。
所以之后虽然依旧还是狡兔稳稳的占据上风,但是想要从王顺志的身上占到便宜,难度却也随之渐渐的增大。
而到了后面,狡兔依旧是获胜一方,但是所能获得的胜利,也仅仅算是一点小零头而已。不过终究,两个中型帮派之间的实力对比,却也渐渐的变成了狡兔那边占据了优势,而王顺志所在的帮派,却成为了那个实力稍逊一筹的一方。
王顺志一直在慢慢的变强,他也在等待着哪一天,自己可以在带队打斗中,可以赢狡兔。哪怕仅仅是一次,他也知足了。
但是罗山盟来了,以摧拉枯朽的事态,将罗安市的地下势力给统一了。
而之后,两人所在的帮派,都向如日中天的罗山盟投诚。虽然是在同一个帮派里了,但是还是有可以同台竞技的可能存在的。所以王顺志对于两个帮派同时向罗山盟投诚的这件事情,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反对意见。
但是旋即,狡兔宣布退出帮派,不再过问道儿上的事情了。
王顺志在听到了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下意识的认为这其实就是一个玩笑而已。但是旋即时间证明了,这不是一个玩笑,而是一个事实。
对此王顺志的内心是拒绝的,他还没有和狡兔之间彻底的分出胜负,他们两个人都还活着!作为对手,如果不将对方给弄死,这就是失败!
所以对于狡兔,王顺志是很希望他再次重出江湖的。
而在云来客栈再次看到了狡兔之后,王顺志的心里甭提多开心了。当狡兔离开了之后,王顺利立刻找人接替他,而他则是亲自跟在狡兔的后面,看看狡兔究竟是去哪儿了。
因为杨小天是先出去的,而狡兔是随后出去的。虽然看起来好像杨小天才是老大,但是在王顺志的心中,他更看重的对手,不是狡兔现在的“老大”,而是狡兔本身。只要狡兔重出江湖了,不管他的老大究竟是谁,王顺志都是很乐意和他再次来一场角逐的。
这也是为何,王顺志选择尾随着狡兔一路到了酒店,但是却对杨小天究竟去了哪儿,并不在意。
毕竟,杨小天已经在云来客栈消费的水准,达到了可以获得一次免费护送的资格了。虽然杨小天是随便招了一辆车,但是在之后,有罗山盟的开车在后面,一路尾随护送。
要不然的话,就凭杨小天怀里还抱着两瓶顶级红酒,就足以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了。
毕竟一个有钱的醉酒酒鬼——正常人谁会抱着两瓶酒出来呢?
毕竟谁都知道,在云来客栈里面的酒水价格,要比外面超市里面酒水的价格,至少要高出来三倍,而如果是好的酒水,就会价格提升的更多。
因为在这里,很多人喝酒不是为了品尝,而就是为了消费而已。因为只有消费到了一定的数额之后,他们才可以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但是如果已经出去了的话,谁又会带着比外面超市贵了好几倍的酒水出去呢?
毕竟在云来客栈这里买这种高价的酒水,完全是为了谈事情,或者是享受特殊服务的。但是如果出去的话,用比在这里低了六七成的价格,可以买到一模一样的酒水,谁会花费那个冤枉钱买云来客栈的酒水,然后带出去喝呢?
而能够这么做的,要么是白痴,要么是酒鬼。而无论是白痴,亦或者是酒鬼,对于外面早就已经做好了动手准备的人来说,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毕竟不管是白痴还是酒鬼,都是很容易就可以得手的对象。如果不是后面还跟着一辆印着罗山盟标志的车子护送的话,杨小天这种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炫富行为,又怎么可能从云来客栈那么安全的出来呢?
回归正题,杨小天那边已经有人跟随保护了,王顺志自然是不需要再浪费精力和时间,在杨小天的身上了。
而事实上,他也没有花费精力在杨小天的身上。相比于杨小天来说,王顺志更喜欢跟随的,还是狡兔这个老对手。
“什么老大?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听到王顺志的话后,狡兔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呵呵……你带着一个手持黑卡的小子到云来客栈,我说这之前大名鼎鼎的狡兔,为什么忽然选择了退隐。感情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原来的老大被盟主给干掉之后,自知不是我们罗山盟的对手,所以就直接带人投降。但是你却有不甘心屈居于别人之下,所以就想着退隐。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暗中寻找一个可以和罗山盟匹敌的靠山,是吧?”王顺志讥笑道。
作为和狡兔对抗了最长的人,他自认为他是最了解狡兔的那个了。而现在,王顺志就认为他所推断出来的事情,就是事实了。
“呵呵……你这脑补能力,没有去当编剧,实在是太屈才了点。”在听到了王顺志的话后,狡兔的嘴角扯出了一抹讥笑。
“你笑什么?”王顺志低喝道。
“我笑你白痴啊。”狡兔冷喝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自己最清楚。我心中的老大只有一个,那就是虎叔。其余的人,他们没资格。”虎叔,就是胖子帮主的老爸,当初收留了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