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笙眼神锐利的打量了下程达理:“我就不拐歪抹角了。你家的那座罗云山我想要买下。
最近怎么那么多人想要买那荒山,先是程知书,现在又是这沈家三公子。
“那荒山,我们不卖的。”程达理脱口而出。不过他心里也颇有几分讶异,这荒山怎么变得这么抢手。
“你先别急着拒绝我。”沈浩笙温和的说道。“我之前同你的兄长程知书交涉过了。他说你是嫌价格低。我可以再加两千两。也就是总共五千两。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了。人要见好就收,不要到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沈浩笙笑意浅现,却是软硬兼施。
诶,跟程知书交涉过了。那就是说之前程知书要跟他们买那荒山是因为要转手卖给这个沈三公子。人家出价三千两,他好意思只跟程达理说一百两,还说最高价是一百二十两。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整整想要白赚两千九百两,二十九倍的说。程一在心里愤愤地想着。
“五千两。”程达理喃呢着,似乎有些心动。
“爹。”程一着急的喊了声,神色微恼的看着程达理。
程达理顿悟了下,缓了缓。“公子,不是价钱的问题。那荒山是我爹留给我的唯一念想,出多少钱我也不卖。要是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告退了。”程达理说完就要和程一退出去了。
“等等。”沈浩笙不急不缓地说道。“我给你些时间你好好想清楚。在我看来那荒山对你一无用处,而五千两对你却如雪中送炭。它可以让你这辈子衣食无忧,更可以让你家庭和美。况且除了我之外,没人会想要买那荒山。”沈浩笙一语命中程达理的痛处。
程达理沉默不语。
“我看这样吧。三个月后,也就是十月初的时候,我还会过来一趟。你考虑清楚了再给我答复。”
虽说那荒山是个宝地,不过目前沈浩笙手里的冶铁资源并不紧缺。所以沈浩笙并不着急着买。只是如果能买下,那便是最好的后备资源。最近这沈浩笙的生意很忙,他得到外地去谈一笔大生意,来回起码要三个月。因此他开出了三个月的期限。
“公子,不用考虑了。那荒山我们是不会卖的。”程达理双手握拳,坚定的说道。
“话先别说得这么早,也许三个月后你的想法就会不同了。”沈浩笙很是自信。
这话不投机半句多,程一拉了拉程达理的衣袖,示意程达里该走了。程达理会意:“公子如果没什么事情,我们就先走了。”
“阿金,送程家父女出去。”
沈浩笙的话音刚落,从门外转进个仆人模样的严谨男子。
“是,公子。两位请随我这边走。”阿金领着程达理和程一出了西厢房,往大门走去。
这荒山开始有人虎视眈眈了,程一心里很忧心。虽然是坚决不卖的。可是有人打着荒山的主意,总是很不妙。
程一思索着,要怎样才能最快的重振铁作坊,让那些虎视眈眈荒山的人退去。
可是毕竟她来这里的时日还是十分短的,那重振铁作坊不仅要资金还要人脉,而且还要销路等等。
这一切都得慢慢策划,不能操之过急。
程达理和程一走后,从西厢房的角落处走出个人影来。
这人影并不是别人,而是铜臭奸商程文武。程文武本是个嫌贫爱富之人,自从沈举人回到镇上定居。他就隔山差五的来这沈府拜访,拍拍沈举人的马屁,捞点好处。
这不刚才他拍完沈举人的马屁,正要回去的时候,看到了程一和程达理。
他心里好奇这程一和程达里怎么会在沈举人的家里?
于是他甩掉沈府的奴才,尾随程一和程达里到了这西厢房。偷偷的躲在角落里,那程达理同沈三公子的对话全部都被他听到了。
当年被他当成烫手山芋丢给程达理的荒山,原来还是个宝贝。这老三还真是个榆木疙瘩,什么老头子留下的念想。
五千两还不卖!?钱才是人生最大的念想。
这老三还真是个榆木疙瘩,什么老头子留下的念想。五千两还不卖!?钱才是人生最大的念想。
从沈家大院出来,程一和程达理并不知道他们同沈浩笙的对话被程文武偷听了。两人悠闲的往集市上走去。程一需要补些糯米面、大树碱等等。补完了货物,他们就推着推车回杏村了。
到家的时候,程一背上的程二早嘟着小嘴,吐着泡泡,甜甜的睡着了。
程一将程二放了下来,抱到里间去睡。之后便到灶间做饭。而程达里则是抱着那些木桶到井边去洗干净。
火烧旺,水烧开,那渺渺的炊烟就往烟囱外弥漫,形成一圈圈灰色的云朵。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程一将饭菜做好了。
吃过了晚饭,程达理喊醒了程二,把菜糊糊喂他吃。程一则是又到灶间去忙活着熬煮凉茶和做黄?。
按照今天凉茶畅销的情况来看。这凉茶熬个两桶,应该也是可以卖得完。那黄?也可以再多做三分之一。程一在脑海里估算着,手也开始动了起来。放药包、煮凉茶;和面、蒸黄?……。
程一做完这些之后,透过窗户往外看。那皎洁的皓月已经孤零零的在树梢望着她,与她相伴成三人。
程一是累得摊在了床上。不过想着明天可以去看属于自己的屋子,程一就兴奋得睡不着觉,在床上辗转反侧。
竖日清晨,程一毋庸置疑的顶着熊猫眼起来。
程达里照旧出门卖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