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恐怖悬疑>诱惑河流之鬼瞳>第十章 黑色影子

予可和雪玲和汪洋一起在汪洋家出门后就分手了,予可看雪玲异常疲惫,就说:“雪玲,我看你也挺累了,先回家休息一会儿吧。有什么事,我们再商量。”雪玲点了点头。“这样,我先送你回家休息一会儿,下午晚饭前我再去找你。”

予可把雪玲送回家就回去了,雪玲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几天的惊心动魄,她都无法安睡。大概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雪玲被一阵手机铃声惊醒。是《彼岸花》!雪玲的心又提了起来。她清晰的记得自己已经把手机铃声换成《对不起,我爱你》了。果不其然,又是那个诡异的电话!“****”,又是这个号码!雪玲索性接起了电话:“你是谁,快说话吧!什么事,快说!”“姐姐,救救我!求你!”是一个嗓音甜甜的女生,但声音仿佛隔着虚空,好像非常的遥远。“我知道,你是方雅婷吧?你别再求我了,我根本帮不了你!我现在自身都难保,我已经遭到了那个鬼瞳的威胁,我有老人有孩子,我实在顾不到你。你可以去拜托你的父母啊!”“姐姐,只有你能救我,我已经没脸了,当时我不听父母劝告,和那个男孩谈朋友,结果把自己害了,我没脸见我的父母。”雪玲想起了那张没有五官的脸,那种恐怖竟然是缘于她没脸见父母!“你的父母是不会再责怪你的,求你不要再骚扰我了!”雪玲虽然有些同情但是仍然厌烦的回绝她。“姐姐,她不会放过你的,帮助我,也是帮助你自己啊!”雪玲在挂断电话的时候听到方雅婷说了这么一句话。

雪玲依旧躺在床上,她心乱如麻,作为学佛弟子的她是懂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只要自己能做到的,她一定会尽全力,但是如果帮助别人,就意味着自己和自己的亲人遭到伤害,那是雪玲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的,还有予可哥哥,从始至终,都是自己把他扯进来的,她更不想他会遭到伤害。想想过一会儿予可哥要来,雪玲索性起床先去妈妈家接孩子,毕竟晚上去接还是不太安全,而且目前还不能保证自己是安全的。

雪玲快走到桥的时候,想起过去的一幕一幕,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大路。可是,怪事还是发生了,虽然是下午的三点多钟,应该还有在上班途中的人,街上却一个人也没有。雪玲正自纳闷,却发现自己眼前的景色竟然又变幻到了河边,雪玲感觉自己仿佛不是在现实的世界里,她感觉自己似在梦中。她看到眼前一个黑影,匆匆的前行,仔细去看,那黑影的衣着都看不清楚,仿佛就是一个人的影子,雪玲想停下来,或者绕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脚步和车子根本就不听自己的使唤。雪玲看到那黑影在前面一直前行,也不回头,就这样一直引领着她往前。

到老太太溺水的河边了,雪玲不禁紧张起来,但那黑影却仿佛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是直直的前行,前面又是一座桥,过了这座桥,就是妈妈的家了,雪玲放松下来,到妈妈家小区门口的时候,雪玲想拐进小区里去,那黑影却突然转身,默默的等着她,雪玲看不见那人的五官,更看不清他的眼睛,他好像只是一个黑影。雪玲装作没看见他的样子,推车拐弯,却发现自己的车子竟然被定住似的不能拐弯,那黑影等了一会儿,见雪玲放弃了拐弯的念头,才又回转头去,继续前行。

再走不到一千米的距离,又是一座桥,那黑影过了桥,就向河边走去,雪玲推着车不能下到河边去,就远远的在路上跟着,大概又走了五十米,突然从四面八方跑出五六个人来,这些人都是浑身雪白,像是一团雾气,他们将那个黑影围起来,噼里啪啦的一顿揍,雪玲听到了那黑影凄惨的痛苦的叫声,他好像哀求着那几个人什么,然后,那几个人却仿佛打他打的更重了,那黑影起身想跑,其中一个白雾般的影子追上来,举起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朝着黑影的后背猛扎下去,然后几个白色的雾气般的影子围拢来,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刀子,朝着黑影一下下扎下去。黑影发出痛苦的哀嚎,不多一会儿就没有声音了,雪玲看到那几个白色的影子合力将黑影抬起来投进河里,然后扬长而去。

雪玲感觉自己的腿都僵硬了,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感觉自己是在做梦,揉了揉眼睛,发现前面一片宁静,自己正站在河岸边的道路上往下看,正想搬过车头往回走,却见天空中飘下了许多纸钱,白色的圆圆的冥币在天空中飞舞,雪玲看到两个老人在趴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哭,地上是一具男尸,浑身上下湿漉漉的,雪玲看不到他的头部,只看到他的身体上那蜂窝般的刀口,密密麻麻。雪玲真切的看到,那男人上身穿的是一件大红的跨栏背心。雪玲仿佛被什么击打了一下,一下子醒转过来,她扭过头去,发现竟然是予可哥哥。

“丫头,你怎么了?”雪玲的眼里满是恐惧的泪水,予可伸出手来用他宽大的手掌帮雪玲轻轻的擦拭了一下,“你怎么跑这来了?打你电话你也不接。我去你妈妈家找你,你妈说你打过电话说去接宝宝,却一直没到,我沿着河找你,一直没找到,老远看到背影像你,喊你你也不应,跟着你跑到这儿。真是急坏我了。”“予可哥,这也死过人。”雪玲没对予可解释什么,直接的对予可说。“你看到什么了?”予可用询问的眼光看着雪玲。雪玲把她看到的情况和予可说了。予可把雪玲的肩膀扶正,面对着她说:


状态提示:第十章 黑色影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