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路家大门,路芊便飞奔回南苑自己的房间,完全无视其他人。
当然,叶晓瑜才不会随意去招惹路芊,她今天这种不搭理任何人的状态是叶晓瑜最期待的,最好路芊她永远都保持今天这个样子,这样,叶晓瑜也就可以每天都清清静静的过安生日子了。
可是,这应该只是叶晓瑜的美好愿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路芊怎么可能变成这样。
回到自己的屋内,叶晓瑜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虽然今天下地没有干什么农活,但衣服还是有些脏。
“小姐,我把衣服拿去洗了哈”
红儿把换下的衣服放在篮子里,出门了。
路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主人换下的衣服都是由身边贴身丫鬟负责洗的,像路芊这样的大小姐由于有好几个丫鬟,丫鬟之间的分工比较明确,每个人都固定的负责一些事情。
但叶晓瑜由于只有一个丫鬟,所以按照路家规矩,红儿要包办叶晓瑜所有的生活起居,包括衣服的清洗。
虽然规定是这样的,但叶晓瑜生活起居基本自理,不需要红儿操心,由于衣服必须要拿到村里的溪边洗,如果叶晓瑜去洗衣服的话,村里的人肯定会说路家欺负她,基于对路家口碑的考虑,叶晓瑜对于洗衣服这件事便不再执着,把衣服拿给红儿去洗。
红儿走后,叶晓瑜闲着无事,便坐在桌前,拿起这个时空的书本研究起来。
书本是叶晓瑜从路一守那儿借的,当时借书的时候路一守还很惊讶,虽然叶晓瑜出身书香世家,但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叶晓瑜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考虑到叶晓瑜的年纪,路一守只借了两本基本入门的书籍给她,不过聊胜于无,将就看看也不错。
不过这本书的类型与《三字经》差不多,都是教育小孩子要如何孝敬父母,尊师重道的,内容十分的乏味,要不是为了研究这个时空的文化,叶晓瑜才不想看这么乏味的东西。
叶晓瑜正看着书,忽然窗外热闹起来,大院里貌似聚集了好多人,而且女生居多,叽叽喳喳的。
叶晓瑜皱了皱眉,本来看书就看的心烦意燥,听到这些声音,更加的烦。
“红儿,外面什么事儿,这么热闹?”
听到推门的声音,叶晓瑜知道红儿回来了。
“好像是凌煜公子来了,村里的年轻姑娘都赶来看呢,路家大院挤满了人。”
“凌——煜?”
“是啊,小姐不知道吗?京城首富凌福贵的长子凌煜,不仅有钱,而且人长得那叫一个英俊,最最关键的是凌公子一点富家公子的架子都没有,十分平易近人,看了简直让人……”
“你看你,才几岁啊,一点都不害臊”
看着小脸儿通红,讲的眉飞色舞的红儿,叶晓瑜有些看不下去了。
“是真的啦小姐,要不你也出去看看?”
“我才不要,就一个男的,有什么好看的。”
虽然有些好奇,但这种花痴的事情叶晓瑜自问做不出来。
说到花痴,叶晓瑜又想起在路上遇到的白衣少年,多亏了他自己才能熬到路家,可是她就连少年的名字都不知道,仿佛像梦一样,一闪而过,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玉佩都还没还给他……
“小姐,你真的不去吗,那我可不可以……”
红儿有些坐立不安,一直往外探头探脑。
“去吧去吧,反正你心不在这里留着你的人也没什么用。”
看着红儿的样子,叶晓瑜觉得有些好笑。
得到叶晓瑜的许可,红儿立刻跑出去了。
凌煜……到底是何许人也,引得这么多年轻姑娘为之疯狂。
看来,不论是在那个时空,长相和财富都是衡量一个人重要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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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饭桌上十分热闹,除了路家人外,村里有头有脸的人也来了好多,当然,带着自己女儿来的人也很多,像吃酒席一样,路家摆了三大桌。
在饭桌上,叶晓瑜终于见到了那位传说的凌公子。
他坐在路一守的右手边,与路芊挨着。
身穿白色暗花锦袍,领口及袖口都绣着极为精致的金色兰花,腰围白璧玲珑带,发束白玉冠,俊朗的眉,清丽的眼,挺直的鼻梁,不染而朱的嘴唇,看上去年纪至多十四、五岁,此时,这位英俊的少年,正在和路芊谈笑风生。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那么可恶的话,这确实可以算是一幅十分美好的画面。
晴朗,依旧坐在路美娇身边,在叶晓瑜的斜对面,依旧全身黑衣,沉默的好像是刻意掩盖自己的气质一样,悄无声息。
其实晴朗长得并不比凌煜差,甚至认真观察的话会发现晴朗的五官更加精致,可是,由于他家世的原因,再加上他的沉默寡言,谁又会注意到他的长相。
路芊对晴朗的不理不睬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来来来,让我们大家举杯,感谢路老爷今天的盛情邀请。”
饭桌上有人开始敬酒。
“来来来……”
小孩子不允许喝酒,但大家都站起来,象征性的举着茶杯,算是一种酒桌上的礼貌。
晚宴进行到一半,场面便开始混乱,喝的半醉的大人们开始互相走动敬酒,人声嘈杂,闹哄哄的。
这顿饭叶晓瑜吃的特别安心,因为路芊全程都和凌煜说话,完全没有心思嘲讽他人,中途即使有同村的年轻姑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