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刘尚忠来路家庄,就是为了告诉路一守,莺儿那件事,衙门已经进行了公审,并做出了裁决,莺儿所犯为谋杀之罪,但鉴于其所害之人未死,又年岁未到,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判她流放南蛮之地三千里,并劳役10年。
叶晓瑜当时也在旁边,听到这样的消息,心中却是百感交集。
十年?
这样重的刑罚,对于一个受人指使的替罪羊来说,确实是过了些。这一切,原本都应该由罪魁祸首老五承受的,如今恶人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却由着另外的人替他承受十年的劳役。
听刘尚忠说,莺儿在公堂之上并没有任何辩解,对于所有的罪行全部招供,这还真的有些出乎叶晓瑜的意料之外。凭着莺儿的性子,她绝对不是个顺眉善目的人,竟然连辩解都没有,这其中不得不让叶晓瑜有些怀疑。
但公堂已经判了,这件事也就真的告了一段落,对付老五的事情,也只能慢慢的再从长计议了,都住在路家,叶晓瑜就不信老五不会露出马脚来。**** .b
这次刘掌柜的回信来的异常的迟,在叶晓瑜开始设想在地里种点蘑菇的时候,送货的伙计才带来了回信。
回复的内容很简短,只是简单的说明同意叶晓瑜的提议,叫她先做一些成衣放在他店里卖,销量好的话再商量下步的计划。
做衣服需要布料,但叶晓瑜自己并没有布料。她打算直接从刘掌柜提供给她做手绢的布料中拿出几匹,先做个十几件寄在他的羽凌布坊中试卖,看看市场效果如何,如果卖的好的话,再筹划开店。
其实说是开店,但越京的地价昂贵程度不会比叶晓瑜前世居住的大都市低,不用说最繁华的商业一条街了,就是较偏僻的北区,一个小小的店面也至少要2000两起价。不用说叶晓瑜了,就算是路一守。每年从南方来回行商。最多也就赚个几百两银钱,这都是算多的了。叶晓瑜现在手头上只有几百两银子,像这样的资金能力,想要在越京开一家店。几乎可以说是痴人说梦。
所以她才不能单干。要拉上刘掌柜一起合作。
刘掌柜有店面。而且是在越京最繁华的商业一条街,虽然不知道羽凌布坊的大东家是谁,但从前几次的生意来往中可以看出。刘掌柜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只要自己的想法得到他的认可,将成衣放在他店里卖,不仅可以借着羽凌布坊的业已形成的口碑,还可以拥有它以往的顾客流,大都市的人最爱赶风潮,上回绣着卡通人物的荷包、手绢、袜子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只要自己成衣的质量和款式合适,叶晓瑜敢对销量进行担保。
用的是刘掌柜提供的布料,又寄在他的店里售卖,这十几件衣服叶晓瑜并不打算要刘掌柜付工钱。她要的是长远利益,与人合作,总要让他看到有利可图,特别是在自己只单单有一个想法的情况下。
不过叶晓瑜那“三脚猫”的手艺,只能做做简单的手绢忽悠忽悠顾客,像衣服这样复杂的东西,她即使敢下手去做,做出来的也是四不像的。但刘妹儿就不一样了,她女工的手艺,可是得到村里的大伙儿一致认可的。
庄户人家的妇人没什么特别的长处,就是在闲暇的时候爱攀比,比自家的男人、比家境、比衣着、比相貌、比手艺,在一群这样的人中间,刘妹儿的手艺还能得到认可,工夫可见一般。上回她给路芊做了一条裙子,不仅叶晓瑜觉得好看,就连是一贯挑剔、嫌弃的路芊,也都满意的闭上了嘴。还有她给叶晓瑜做的工装,也就是男装,无论是做工还是款式都十分不错。…
所以在得到刘掌柜的复信后,叶晓瑜就决定重新分工一下。自己包下手绢、荷包之类的小东西,让刘妹儿专心做衣服。至于衣服的款式,这次叶晓瑜并不想创新,打算这一两天带着刘妹儿去京城走一遭,让她照着越京街上行人的普通款式做就成。
鉴于越京铺面租金那么昂贵,其实叶晓瑜有想过在一河之隔的青口镇先开一家,那儿地价和泉秀村差不了多少,一百多两银子就能买下街边的一栋带独立院落的房子了。
可后来细细想了一下,发现这个想法不妥。
青口镇虽说是个镇,其实那里的人思维想法和泉秀村差不多,要他们率先接受一种新事物,比登天还难。但如果别地已经形成风潮,要他们附庸潮流,又变得容易的多。叶晓瑜是要开店卖衣服的,在全社会都是普遍定做衣服的情况下,这也算是一种新型的模式。不是她看不起青口镇的老百姓,但因为上回已经有了卡通荷包的先例,她还是决定代价多花点与刘掌柜合作。既然这是一种新模式,那她叶晓瑜就要从全国最繁华的一个城市起家,不然,如果在青口镇开上一家,万一销量不错被别人效仿在京城开的话,那她就亏大了。毕竟这个时空是没有专利、版权保护制度的。而且还有一个关键因素,青口镇算是老五的大本营,他儿子本来就住在那里,最近他不仅在那儿买了房子,而且连女儿春玉也一起带了过去,到仇人的老巢里开店,叶晓瑜的胆子还没有肥到这种程度。
因为时间很赶,叶晓瑜和刘妹儿商量了一下,决定第二天就带着她去京城看看。
如今去京城可比叶晓瑜之前卖手绢时要方便的多,由于供应蔬菜的关系,晴朗和杨叔每天都要往京城跑,叶晓瑜她们要去,也不用另外雇车,直接坐着运货的车去就行,虽然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