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得算是有门路演艺圈中的人,不可能是我所说的没有门路的非演艺圈朋友。但主角所发布的那首“我曾有梦”,与我最大差别只是他将词翻译成大众所用的语言,其他地方毫无差别。
我知道,不可能有差别。我知道主角还没胆子对歌曲作改造,他是真正没碰过音乐的小写手,顶多敢找人协助改出歌词,曲子本身不可能改。
我想过主角的心思应该很大,不大他日後也不能做出那麽多事,但却还要抄。天才作家这身分这麽快就已经不能满足他,他这麽快速的就已决定要进入音乐界了。
説实话,这件事我也没想过会发生,所以我根本没准备。前世我这时没关心过主角,自然没想过我们会搞出撞车这件事。
虽说这是意外之喜,我提前与主角产生真正利益上的冲突,但是现在条件对我太有利,我反而不知道要怎麽下手更好。我是该痛打落水狗,大骂抄袭让主角遭受人生上重大打击?还是该按兵不动,放公司炒新闻来踩主角拉我团上位?
但在我情势一片大好,主角悲惨没处可说时,命运的转机却降临於主角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