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送你回去?”宫云枫微笑道,今儿事情很多,沈如初也是从早忙到晚,一刻不得闲,一会帮着老袁头抓药,一会替换秦子辉将药材分类,还有给医馆里的大夫端茶倒水,就连午饭的时间也都是匆匆忙忙吃了个半饱。
沈如初心头一喜,既不拒绝,也不答应,笑道:“公子这会子可得空?”
宫云枫笑而不语,走在沈如初的前头先出了医馆,沈如初微笑着跟上去,虽说这宫云枫相貌家境样样出挑,脾气秉性也对了她的口味,但毕竟相处时日短,知人知面不知底,她也不敢贸然动了心。
这男女情事,谁先动心谁先输,虽不是行军打仗,但攻守应对也讲究个谋略。
“看你晚间未吃饱,要不要请你吃宵夜?”宫云枫笑道。
沈如初笑道:“公子都说我未吃饱,谢过公子了。”言下之意就是需要宫云枫请客。
宫云枫也不推辞,当即带了沈如初去了一家夜宵铺子吃馄饨。
“两碗馄饨。”宫云枫熟络地坐下来。
卖馄饨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老板娘一脸淳朴的笑容,笑道:“还是要多放一些芫荽吗?”
“嗯。”宫云枫点点头。
不知是不是饿了的缘故,沈如初对那家馄饨赞不绝口,这是她两辈子加起来吃过得最好吃的馄饨了。
“姑娘若是喜欢,以后常来吃。”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着,老板急忙比划着,喉咙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原来是个哑巴。
吃完馄饨,沈如初心满意足地往前走,身上的疲惫也一扫而空,笑道:“前面不远就是我家了,公子就此留步吧。”
虽说安阳城因地处边疆,民风相对粗犷,但传承下来的封建礼制仍对女人要求三从四德,能出来学医沈如初已经感恩戴德,不想再惹出其他的传言来;若是把高氏发觉了,指不定又要鸡犬不宁了,事关门楣闺誉,恐怕沈老爷子也未必站在自己这一方。
沈如初从来都是个谨慎的人。
“好,那你早些回去。”宫云枫自然明白她的心情,也不坚持。
沈如初摸着黑路,借着那微弱的灯光往前走,虽说是天黑,但终究是每日都走的熟路,倒也不害怕。
有句话是“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招鬼。”沈如初一抬眼便见到了鬼!
三个流里流气的泼/皮挡在了沈如初的面前。
“这么晚了,姑娘一个人走路不害怕么?”为首的一个人轻佻地说道,一双眼睛不停地打量着沈如初,啧啧赞道:“还真是个小美人儿!”
沈如初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想着宫云枫可能未走远,便急忙转身,却被一个瘦猴儿一般的男人挡住了去路。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逃,看样子也逃不了;
沈如初迅速想着对策,总不能被几个畜生给辱了清白,再一思索,这条路最是通畅,来往的人也多,又总有军队到这里巡逻,一般的地痞无赖都不会在这个地段撒泼,他们今天走到这里,应该是受了指使,若是被人指使,无非就是图财,思及此粗,沈如初冷道:
“几位大哥深夜至此,想来也是找几个零钱花花,我这里正好有些银子,几位不妨拿去喝酒。”沈如初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几人哈哈笑起来,道:“哟,看不出小娘子还挺识时务!”
那为首的道:“本来是图财,要为人消灾;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财嘛,我收下了,人嘛……”他淫/笑着走过来。
沈如初正想大叫,却听得耳边一阵风吹过,宫云枫突然出现在她身旁,不等她说明,就对着那三人便是一阵拳打脚踢,动作一气呵成,潇洒至极。
那三个地痞受了这顿痛打,一个个跪地求饶。
宫云枫吐出一个字:“滚!”
那三人连滚带爬地逃之夭夭。
沈如初此刻的心情只能用崇拜来形容,当那宝蓝色的身影飘然而至时,如同天神一般;那快准狠厉的动作又恰如其分地满足了沈如初幼时对侠客的遐想。
她想,这一次应该是心动了。
“你没事吧?我不信你这个毛贼能把你吓傻。”宫云枫道,声音里有一丝轻笑。
沈如初垂着头,觉得脸上血气上涌,好在趁着夜色看不清,否则她定然深感不好意思。
“谢谢。好在你及时赶到,否则,真的会被吓傻。”沈如初轻笑。
宫云枫欲言又止,始终没好意思告诉她,自己本来放心不下,虽然当着沈如初的面转身而去,却一直悄悄尾随。
不过,他对沈如初也是刮目相看,在那种危机的时候,她还能镇定自若地和歹徒讨价还价,也不是一般女子能有的胆魄。
回到沈家,却见秋蕊举着灯笼来寻沈如初。
“你方才死哪里去了?”沈如初想起先前的惊险,若不是宫云枫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想都后怕。
秋蕊也被沈如初这气势给镇住了,沈如初平素很少发脾气,从来都是笑呵呵的,二人相处这么多年,虽然近来沈如初脾气大变,但对她越发友善,很少发号施令,今天实在古怪,道:“王嫂非缠着我帮她裁一套衣裳。”
沈如初进了门,也不理会秋蕊,想着今天的遭遇实在有些诡异,若说走夜路遇见几个无事晃荡的青皮倒也不是怪事,怪就怪在,那青皮说了一句“本来是图财的,要为人消灾”的话。
若说他们是为了劫财,就不该在那条路上,人多眼杂,又有军队,若是被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