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傻啊,小姐这次嫁过去是当侧室,又不是当王妃,连拜堂和宴席都没有,你说小姐能高兴吗?我就告诉你实话吧,听说小姐知道王爷要娶她当侧室时简直要气疯了,当场把屋里的东西都砸了……”
“原来这样啊。小姐这么骄傲,只当一个侧室,确实会不高兴喔……”
“我还听说啊,太子妃走了以后,小姐连太子妃都骂上了,说太子妃没本事什么的,还说要杀了胡儿之类的,谁叫胡儿当时也跟太子妃去见王爷了,事情没能办好……”
“难怪啊,我就说小姐正在准备嫁妆,怎么没有胡儿帮忙呢……”
“嘻嘻,你还不知道啊,胡儿耐不住寂寞,在宫里跟男人们搞上了……”
……
胡儿一动不动,身体仍然留着撕裂般的疼痛,但她的心,也已经不再痛了。
因为,再痛也没有人会在意。
她将这种痛苦表现出来,只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她只想确认,是不是小姐和太子妃对她下的毒手,而现在,她已经能确认了。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小姐是如何的想嫁给王爷、想当隼王妃,以及乙家又是如何的想攀上隼王这棵参天大树。
包括小姐上吊自尽、她跑去通报太子妃娘娘这回事,都是小姐和太子妃的计划。
她在隼王爷面前做的事情,是她为小姐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她以为她为小姐立了大功,其实,太子妃和小姐根本就不是这么看。
小姐甚至认为是她毁了她的前途。
她昨天晚上的遭遇,就是小姐和太子妃对她的惩罚。
真是可笑之至,真是可悲之至。
她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
她继续像一条可悲的虫子,一直蜷缩在草丛里,直到天黑,直到路上没有人。
然后她才慢慢慢慢的从草丛里爬出来,慢慢慢慢的回到房间里,带着一身的肮脏躺下来。
她本就不天真,本就不单纯,现在,她更不天真,更不单纯了。
五天以后的傍晚,她还是平时那个机灵忠诚的丫环,跟随出阁的小姐进了隼王府。
巴信没什么热情的跟乙家人一起用过膳后,离开了宴厅。
但他没有去新房,而是进了书房。
他在书房里研究情报研究到午夜,才回到新房,跟乙央兰洞房去了。
乙央兰终于盼到了这一刻,却紧张得像个清纯害羞的淑女,抱着胸口:“王爷,把灯熄了好不好?”
“不好。”巴信皱眉,不耐烦的道,“本王要看你的身体,把衣服都脱了。”
“不要……”乙央兰眼睛泛红,“我的身体上有伤疤,还没有消呢,我不想让王爷看到这么丑的身体……”
她请了瑶京最好的外伤大夫看诊,大夫说她的伤口并不深,又治疗及时,只要用最好的药,慢慢调理,是可以不留疤的,但是,最快也要一年。
也就是说,这一年时间里,她的身上都会刻着一百道难看的伤疤。
连她自己都受不了这样的伤疤,何况王爷?
“不让看的话,这洞房也就不用过了。”巴信没有耐心陪她,坐起来,捡起衣服,准备离开。
他不缺女人,更不需要去迁就女人,乙央兰也没有让他征服的价值,他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王爷——”乙央兰看到巴信真的就要这么走了,急得扑上去,从后面抱住他,“你别走,我、我让你看还不成么……”
巴信转头:“那就快点,本王忙着呢。”
乙央兰一脸委屈。
今晚可是她的新婚之夜,可王爷呢,对她没有半点柔情蜜意,也没有半点耐心,哪里有半点新郎官的样子?
就算她是侧室,却也是才貌双全的名门千金,王爷这样对待她,也太过分了。
但她什么都不敢说,谁叫王爷这么受女人欢迎,不缺她这一个呢。
她安慰着自己,挤出妩媚的笑容,开始一件一件的脱衣服。
巴信没看她的脸,只盯着她逐渐展露的身体,目光落在她身上的伤疤上。
当衣裳褪尽,乙央兰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王爷的疼爱。
巴信的眼里流露出痴迷的神色,抚摸她身上那一道道浅红色的、显眼的伤疤。
一道都不放过。
抚过之后,他又一道道的吻,就像吻着什么甜蜜的东西。
乙央兰被他的举动弄得浑然忘我,无法自持。
这才是她想要的新婚之夜,热情如火,**无边。
可是,为什么王爷这么迷恋她身上的这些伤疤呢?
她从来没听过、见过这世上有男人喜欢女人身上的伤疤,难道是因为王爷天生好战,视伤疤为荣耀,所以才连女人身上的伤疤都喜欢吗?
可是她从没听说过王爷有这样的嗜好。
不过算了……她沉湎在王爷的狂野与激情里,也无暇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只要王爷喜欢就好。
她应该是王爷的女人中唯一一个身上有众多伤疤的,而这,就是她吸引王爷的秘密武器。
她得意的想,得意的笑,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委屈和不安。
一连数天,巴信都在乙央兰的房间里度过,似乎对她显得极为迷恋。
但同时,他也没有放松对凤惊华一伙的调查与研究。
他房间里的情报,已经有小山这么高,如果用马车来装,绝对可以装满整个马车。
沙晋许久没有凤翔空的消息,憋不住了,从铁旗镇跑来找他,问他找到凤惊华一伙的下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