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以恒放下报纸,伸了个懒腰,看来混吃等死的幸福日子到此为止了。急诊科虽然是众所周知的医院公厕,但谁叫他是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看着下班的时间又到了,孙以恒信步出了市医院。街角的音像社里放着小犹太唱的《红河谷》,作为一个只会普通话的男人,虽然他从来都不知道小犹太到底在唱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这首听不懂的歌。
或许,他其实只是喜欢这种高尚的逼格。
“你也喜欢这首歌?”
迎面走来一个女子,身穿驼色风衣、黑色高跟鞋,三十左右年纪。相貌虽然不如黄苗苗、林青、苏小仙,但十分耐看。全身上下透着一股知性、和蔼的气质,让人一见之下,便不由自主和她接触。
不知怎么,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孙以恒却觉得好像认识她很久很久。
“是啊,从第一次听到就喜欢了。”
“我也是,百听不厌。”
“不过我听不懂她唱的是什么。”
“我也是,一位朋友告诉我,我们追求美,不是追求美的本质,而是追求享受的过程。”
“那你的朋友一定是个哲人。”
女子嘴角挑起好看的笑容,“不,他不是哲人,他是个医生。”
孙以恒微微一愣,随即笑道:“医生就是哲人。”
“为什么?”女子好奇的问道。
其实要搞懂那么多医理药理,没有一个缜密的思维显然是不够的。而华夏诸子百家,其实都是源于一本易经。所以孙楚雄曾经说过,医道之颠不是医神,而是一个哲人。所以真正的大医家不是那些悬壶济世的名医,而是能够匡扶华夏,振兴民族的大豪杰、大英雄。
他每次听到爷爷说起这段话,都会感觉热血沸腾。所以他才会走出药王村,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去接触这些陌生的人。因为他想要拯救中医,让华夏的荣光再次照亮世界。
“我猜的。”孙以恒微微一笑。
那女子轻轻一叹,好像有些失望。随即又自嘲一笑,是自己太过敏感,才会把面前的青年误认为旧时的朋友。
“一起喝杯咖啡?”
进城半个月,他这土鳖早已改头换面,至少不会再将咖啡当成中药饮品。点了点头,同女子一起进了音像社对面的咖啡厅。
“我姓公子,叫公子曦月。”
“孙以恒。”
公子曦月一呆,手中的咖啡杯突然滑落。
“孙……”
孙以恒眉头一蹙,他遇到她时,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现在这种感觉越发的清晰了起来,刚想说话,突然觉得一阵凉意直侵后背。
丰富的斗争经验让他知道,那股凉意正是杀气。只是他只是一个初入省城的小医生,好像还没到雇杀手这么奢侈的级别。
那么,杀手的目标不是自己,就是面前的公子曦月了!
孙以恒在电光火石之间跃出卡座,一手提着公子曦月的脖领,直接将她拽了起来,“小心!”
公子曦月大吃一惊,手里那半杯滚烫的咖啡毫不吝啬的赏给了孙以恒胸口。孙以恒被热咖啡烫的龇牙咧嘴,但幸好赶在狙击步枪袭来之前将公子曦月扑倒在地。
这时卡座上才传来噗噗几声闷响,公子曦月知道孙以恒刚刚是为了救自己。
“谢谢!你没事吧?”
趴在孙以恒怀里,忽然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好像许多年前,也有一个男人这么拥抱过自己。
“没事。”孙以恒微微一笑。其实这完全是装的,他是铜皮铁骨不假,但毕竟还没达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境界。但身为一个男人,在一个美女,一个老美女面前,哪能露出怯懦这种可耻的气质?
“对不起,连累你了。”
“没事。”
这都遇到暗杀了,还能没事就奇怪了。不过事已至此,难道抱怨两句杀手就能慈悲为怀吗?显然不能,所以这完全不是孙以恒的作风。
而孙以恒的作风,显然应该是——
“杀手还在伏击,你尽量找一个隐蔽一点的地方,我去收拾他!”
公子曦月点了点头,自打上次无意中破获了冷巴太郎,孙以恒对于抓刺客这种事情就信心大增,所以安顿好公子曦月之后,马上顺着小路来到对面一栋废弃的高楼里。
作为蝉联药王村连续十届长跑、短跑、跳高、跳远以及铁人三项的冠军得主,飞檐走壁对于孙以恒来说就是小事一桩。要知道在药王村老一辈坐地户的心里,孙以恒这小子更应该投胎在盗圣世家,如此才能不埋没了他这个偷鸡摸狗的天赋和才情。
所以在对方还没有发觉之前,孙以恒已经来到了对方藏身的天台。不过再想靠近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因为专业的狙击手都是好猎人,而一个猎人显然会布置只有自己才知道的陷阱。
上还是不上,这是一个难题。
狙击手不是二百九,一分钟感觉不到,不会十分钟也感觉不到。
所以孙以恒说,犹豫是勇敢的天敌,而在勇敢者的游戏里,从来都不需要犹豫。
所以有时候无脑冲锋也是一个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前进吧,警察们!”孙以恒大喊了一声,猛然向狙击手埋伏的位置冲去。
那狙击手听说大批警察来袭,不由大吃一惊。华夏国的警察和华夏国的城管大队一样,都是充满了战斗力的纪律部队。曾几何时,给了他们这些刀剑上讨生活的人无穷无尽的自信。
就在诧异之中,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