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安盛男关上了房门。
她一下子倒在床上,脑袋放空,强迫自己很快入眠。
第二天早上,安盛男精神不错地打开房门,下楼时,看到客厅站着一位年轻高大的男人,一身深灰色西装,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只是神态间微带一抹拘谨和恭敬。
“早,志诚哥。”她从他身边经过,随意地打了声招呼。
张志诚原本的目光在看到女人时微微闪烁了一下,嘴角轻动,“早,小姐。”
他是保姆周妈的儿子,只比安盛男大了三岁,自小跟随母亲来到林家,说起来他们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但他却跟周妈一样,谨守主佣之别,一直称呼她“小姐”。
两人一起来到了饭厅。
饭厅的餐桌上已经摆放好了早餐,微微冒着热气。
两人一前一后拉开了餐椅落座。
“我爸呢?”安盛男环视了一圈,问。
“林叔在外面散步。”张志诚答。
安盛男有些好笑,“我爸他什么时候开始居然散步了?”
她自己的老爸她最了解,那就是个吃货,除了喜欢吃和做好吃的,其他一律都不喜爱,当然,除她之外。所以他当初才能凭借自己的厨艺,从一个小小的早餐铺老板发展到现如今一个大饭店的总经理。
张志诚顿了一下,“……林叔近两年的身体不太好,三高都有了,医生建议他每天至少散步三到四十分钟。”
安盛男嘴角的笑意僵硬了一下,却又听他忽然道:“我妈在陪着林叔散步。”
安盛男这才勾起了唇角,略微不满地翻了一个白眼,“你不早说!”她回来这几天每天早上爸爸都陪着她,所以她还不知道他散步的事,不过她之所以选择回国,也是因为听说爸爸的身体不好,她不能再任性地呆在m国,这才结束那边的事,回来承担她这个当女儿的责任。
原本想出去看看的心思收回——既然有周妈陪着,她又怎么好意思去打扰?
张志诚嘴角不易察觉地也勾动了一下,没有错过女人翻白眼的娇俏模样,“应该快回来了,先吃早餐。”
安盛男点点头,刚吃没几口,门口果然传来声响,林得胜跟周妈一起进了门。
“小姐,我今天做的是中餐,怎么样?还合胃口么?”周妈笑着走进来,首先就关心地问了起来。
周妈早先来自农村,至今还保留着质朴简洁的性格,待人也一向亲厚和蔼。虽是在林家做保姆二十多年,但是林得胜待下属或员工一向不菲,因此周妈现如今虽说有四十多岁了,但看上去还很年轻,红光满面的脸上时常带笑。因为自小带安盛男长大,对她简直跟亲生闺女没两样!而安盛男很小就丧母,从未体会到母爱是什么,唯一来自女性长辈的关怀也就是周妈,因此安盛男对周妈的感情也非同一般,若非周妈坚持叫她“小姐”,又恪守主佣之别,其实她还真有意让周妈当她继母的!
安盛男朝她竖起了大拇指,赞不绝口,“只要是周妈做的都好吃!”
周妈立即笑眯了眼,随后的林得胜听到这话不开心了,“宝贝,你是不是太久没有吃老爸做的菜了才会这样说?这样,周妈,今晚的菜你别弄了,我来烧。”
周妈笑道:“好,那样我倒是省心了。”
安盛男愉悦地笑着,心底感慨着果然还是回家了好哇!
……
几天后。
安盛男在经过一系列的了解之后,终于把安桃大饭店里的一些事宜了解的差不多了,这期间还多亏了张志诚的帮忙,否则她一个人面对那么多的报表和资料真的是要头疼死了。
周妈当年嫁人没多久丈夫就因意外去世了,而她儿子也成了遗腹子。那个时候在农村,这样的孤儿寡母很容易受到村里人的欺负。周妈无奈,只得带着儿子到城里给别人家做保姆,机缘巧合之下,周妈来到了林家,而她儿子张志诚,林得胜看他自小就很懂事乖巧,也很勤奋好学,因此就资助他一直到大学毕业。
张志诚大学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酒店方面的专业,一毕业之后就跟随在林得胜身边给他当助理,其实凭他的能力,早可以去更好的饭店工作,但他为报恩,心甘情愿留在这里。
这几天,因为安盛男回国之后要接手饭店,张志诚临时被派到了安盛男这里当助理。
副总经理办公室内,安盛男指着一份详细清单道:“你是说……这些都是我们最有力的竞争者?”
张志诚点头,“对。”
安盛男的食指轻轻叩响在玻璃茶几上,沉吟了一会,她忽然站起身,“走!”
张志诚饶是淡定,也有点不解,“去哪?”
“你不是说这些饭店跟我们竞争么?那我们就去开房住住看!”
“……”张志诚愕然。
安盛男却是眉眼飞扬,艳丽绝伦,“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
……
一连三天,安盛男和张志诚几乎逛遍了清单上所列举的那些邺城最有名的大饭店。
最后这一天,他们来到了盛庭大饭店,这间饭店据闻也是邺城排名第一的饭店。
两人还像前几次那样伪装成情侣,并且安盛男为了掩饰身份还特意装扮了一番,打扮的时髦而靓丽,戴着价值不菲的墨镜,挂着一个名牌包包,下巴轻抬,几乎不需要演,便是那种高傲而不可一世的样子。
踩着五厘米高的细高跟,她曲线玲珑的身段一步三